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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法制史上是一个传承与创新的朝代,它沿袭了先代法律又深受宋明礼学的影响,具有浓厚的封建礼教思想。就明朝的婚姻法而言,其主要有两大特色,一是其在婚姻法原则、结婚、离婚等方面对历朝历代的高度继承性,二是在结婚年龄、平民娶妾等方面的法律调整,即基于时代的创新性。除此之外,全文还通过将西周、唐、宋、清与明朝的婚姻法进行比较从而对明朝婚姻法的特色进行了分析。从总体来说,明代婚姻法虽具有相当的积极效果,但它极大程度上否决了婚姻的自主性以及女性对婚姻幸福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