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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实施是植物品种权实施的主要模式之一,是将创新品种转化为利润的重要机制,能够激励植物新品种研发创新,并促进新品种技术扩散。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不同于品种权转让,具有收入效应和竞争效应,从微观角度可以提高知识资产的使用效率。但是植物品种权许可实施的收入效应和竞争效应受复杂因素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许可双方无法事先签订完美的许可合同。品种权人可以通过许可合同价格条款和许可范围的选择,利用“入门费十分期提成/阶段性支付”的许可费用模式,规避许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