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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变迁引起道德一法律关系的重大变化。仅在公共领域。当利益矛盾直接而尖锐,主要须靠法律调节的情况下,自其表言之,道德和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一降、一升,道德的地位日益降低、作用逐渐减弱,从社会调控的前线退居二线;法律的地位日益上升。作用日益强化,进入社会调控的第一线。自其里言之。道德成其体、法律成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