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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奥巴马的医保改革核心内容符合宪法,最具争议的强制医疗保险条款也获保留。此次的医保法案早在2010年3月就在国会通过并经奥巴马签署,但之后全美相继有26个州出现“医改违宪”诉讼,认为美国宪法并未赋予政府机构强制民众购买医保的权力,医改法案干涉了个人自由,应被视作违宪。2011年8月,联邦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医改法案违宪,按照美国法律,医改法案最终被提交给最高法院。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被广泛认为是奥巴马任内的重大成就。从上世纪30年代以来,历届美国总统从罗斯福、杜鲁门,到肯尼迪、克林顿都曾信誓旦旦要实现全民医保,但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自由派的《纽约时报》认为,医保法案是旨在保护中产阶级、扭转近三十年贫富悬殊加剧的“为善力量”,是对美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改革,奥巴马也可望凭借此成就成为与罗斯福、约翰逊并列的伟大总统。
谈论奥巴马的历史地位还言之尚早,但2014年开始实施的医保法案确实能解决美国医疗系统中许多久拖不决的问题。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国家。目前,美国人有工作的纳税人就有医疗保险;而没工作或从事临时工作的人没有医疗保险,政府只为65岁以上的老人和贫困线下的穷人提供医疗保险,其他人要买商业性的医疗保险。而保险公司只肯卖保险给那些收入高、身体健康的人,造成大概50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2007年全年,美国申请破产的家庭中高达62.1%的家庭首要的财务问题就是“医疗费用过高”。
奥巴马的医改方案针对的就是这种状况:个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会被罚款;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所有申请者,而且不能根据申请者的疾病史和疾病状况收取更高的保费;成年的孩子可以受益于父母的保险计划,直到26岁;保险公司必须给女性提供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手术的保险。这样一来,美国医保的覆盖面将提高到95%,接近全民医保。
但就是这样一个泽被后世、意义长远的法案,在美国社会却引发了轩然大波。根据裁决前一刻《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公布的民调,48%的受访民众支持法案,52%的民众持反对态度。保守派选民骂奥巴马是“骗子”和“社会主义者”,罗姆尼更誓言如果当选会立即废除该法案。而最高法院的法官也只是以5票对4票勉强裁定该法案合宪,显示了美国社会方方面面在面对该法案时的深刻裂痕。
反对该法案的首先是保险公司、药品公司这些旧医疗体系的既得利益者,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从该法案中受益的普通民众也意见分化,很多人对奥巴马的“好意”也并不领情。一些反对医保法案的人认为,是否买医疗保险是个人的事,即便因为不买导致什么不测,那也是个人的选择,政府无权干涉;一些人认为医保法案会增加税收,扩大政府的权力;还有一些人认为全民医保会让美国走上福利国家的道路,削弱美国的国际竞争力。这就说明该法案牵涉的不仅仅是利益问题,更有深层次的干系。事实上,和堕胎、同性恋等议题一样,医保问题是一个和美国人的基本价值和信念息息相关的问题。
在价值理念上,美国有自由和保守两大阵营,自由派更推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功能,认为个人的不幸更多是社会责任;而保守派则反对扩大政府权力,坚信个人自由是美国文明的基石,政府权力之扩大即意味着个人自由之缩小。后者正是共和党的社会基础,也是奥巴马医保法案的主要反对者。
也正因为涉及理念之争,医保问题扰攘了美国政治半个多世纪。而此议题之所以能在奥巴马任内取得重大突破,却是借了金融危机的东风。抵御金融危机导致政府干预的加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医保方案的通过有偶然的因素,但也是一种必然。但也正因为和理念有关,方案在2014年后的施行,也注定会波折重重。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被广泛认为是奥巴马任内的重大成就。从上世纪30年代以来,历届美国总统从罗斯福、杜鲁门,到肯尼迪、克林顿都曾信誓旦旦要实现全民医保,但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自由派的《纽约时报》认为,医保法案是旨在保护中产阶级、扭转近三十年贫富悬殊加剧的“为善力量”,是对美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改革,奥巴马也可望凭借此成就成为与罗斯福、约翰逊并列的伟大总统。
谈论奥巴马的历史地位还言之尚早,但2014年开始实施的医保法案确实能解决美国医疗系统中许多久拖不决的问题。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国家。目前,美国人有工作的纳税人就有医疗保险;而没工作或从事临时工作的人没有医疗保险,政府只为65岁以上的老人和贫困线下的穷人提供医疗保险,其他人要买商业性的医疗保险。而保险公司只肯卖保险给那些收入高、身体健康的人,造成大概50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2007年全年,美国申请破产的家庭中高达62.1%的家庭首要的财务问题就是“医疗费用过高”。
奥巴马的医改方案针对的就是这种状况:个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会被罚款;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所有申请者,而且不能根据申请者的疾病史和疾病状况收取更高的保费;成年的孩子可以受益于父母的保险计划,直到26岁;保险公司必须给女性提供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手术的保险。这样一来,美国医保的覆盖面将提高到95%,接近全民医保。
但就是这样一个泽被后世、意义长远的法案,在美国社会却引发了轩然大波。根据裁决前一刻《华盛顿邮报》和美国广播公司公布的民调,48%的受访民众支持法案,52%的民众持反对态度。保守派选民骂奥巴马是“骗子”和“社会主义者”,罗姆尼更誓言如果当选会立即废除该法案。而最高法院的法官也只是以5票对4票勉强裁定该法案合宪,显示了美国社会方方面面在面对该法案时的深刻裂痕。
反对该法案的首先是保险公司、药品公司这些旧医疗体系的既得利益者,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从该法案中受益的普通民众也意见分化,很多人对奥巴马的“好意”也并不领情。一些反对医保法案的人认为,是否买医疗保险是个人的事,即便因为不买导致什么不测,那也是个人的选择,政府无权干涉;一些人认为医保法案会增加税收,扩大政府的权力;还有一些人认为全民医保会让美国走上福利国家的道路,削弱美国的国际竞争力。这就说明该法案牵涉的不仅仅是利益问题,更有深层次的干系。事实上,和堕胎、同性恋等议题一样,医保问题是一个和美国人的基本价值和信念息息相关的问题。
在价值理念上,美国有自由和保守两大阵营,自由派更推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功能,认为个人的不幸更多是社会责任;而保守派则反对扩大政府权力,坚信个人自由是美国文明的基石,政府权力之扩大即意味着个人自由之缩小。后者正是共和党的社会基础,也是奥巴马医保法案的主要反对者。
也正因为涉及理念之争,医保问题扰攘了美国政治半个多世纪。而此议题之所以能在奥巴马任内取得重大突破,却是借了金融危机的东风。抵御金融危机导致政府干预的加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医保方案的通过有偶然的因素,但也是一种必然。但也正因为和理念有关,方案在2014年后的施行,也注定会波折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