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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去年3月15日重新收取附加费以来,一直使用横式“加收邮政附加费叁角”戳记(见1910页),但自1994年1月起,改用定额发票。我收集到两种,其一印明“上海市邮政局”(图①);其二印明“上海市郊县邮电局”(图②),都印有市税务局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稍有区别的是郊县版未印工商登记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