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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主角:袁宝璟,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辽宁省辽阳市人。
背景资料:他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他曾是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他曾被人誉为“北京的李嘉诚”。他曾使自己的资产在4年里成万倍增长,1996年其资产过30亿元;他捐资1 000万元和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发起设立了全中国级别最高的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前不久,他因雇凶杀人,成为中国第一个被判死刑的亿万富豪;然而,2005年10月底,本应被执行死刑的袁,又神奇地被“刀下留人”……
案情回放:2003年11月,袁宝璟因涉嫌雇凶杀人入狱。2005年1月,辽阳法院认定其杀人罪名成立,一审判处袁宝璟死刑。袁上诉期间,民间流行一种说法,称袁宝璟才是中国真正的首富,他仅仅在一家印尼石油公司持有的股份,市值就达495亿元人民币。而他在瑞士、美国还拥有不为人知的财富。这就意味着他的个人财富将近500亿元人民币(要知道,在“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内,排在第一位的中信泰富集团董事局主席荣智健也只有16.4亿美金)。他的妻子,著名藏族舞蹈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将在他被执行死刑后成为其巨额财产的惟一合法持有者和使用者,并很有可能因此成为亚洲新的女首富。另有传闻称,之所以袁宝璟未被执行死刑,是因为他个人愿意捐出495亿元个人资产“令死刑暂缓”。种种传闻,加之袁宝璟被“刀下留人”,使此案显得扑朔迷离。对此,同学们又是如何议论纷纷的呢?目前此案尚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
灌水区——
1楼:袁雇凶杀人案已经很长时间了,给我的感觉是始终笼罩着一层神秘色彩,宣判死刑的结果更令我震惊。如果袁案疑点极多,他的权利由谁来保护?我很渴望相关部门能把事情真相大白天下,以示公道。
(来自《课·高》 QQ联盟群 别一鼎)
2楼:我听说袁是苦孩子出身。从上小学到大学他都在为钱发愁,历尽奔波终自食其力。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他通过自荐,走进了中国建设银行证券部,创下过在一天之内成交证券额6 700万元的天文纪录。
他的妻子卓玛称,她丈夫是一个质朴的人,不喜欢参加聚会,不愿意攀附权贵,性格非常低调,一直信奉“沉默是金”。他出资设立奖学金时,就执意用公司的名称:“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他还先后捐资60多万元在西藏修建了两所希望小学,至今很少有人知晓。他一直不忘记自己因为贫困而在大学期间不能安心学习的经历,他希望尽自己最大力量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贫困的学生。
这样好的一个人,会去雇凶杀人吗?为什么会雇凶杀人呢?给我一个杀人的理由先。
(辽宁本溪一中 小凡)
3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法不可不依。袁曾经是我的偶像,但是如果他真“用495亿买命”,我还是不能赞成他的这种做法。政法大学毕业的袁应该能明白,如果一切都是真实的,如果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那么,他应该平静地离去。
(广东广州执信中学 白远霄)
4楼: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法律和道德追求公平的根本之源,法律的威严又岂容亵渎?难道他真捐了钱就可以买通中国的法律吗?那样的话,当年赖昌星就可以直接抱上他那犯罪走私的530亿元去和法院谈判了!再多的钱也不能收买法律,更不能收购公正。如果袁真能这样,那全中国的富豪都可以去杀人了!假如开了这个先例,以后社会不乱套才怪!
(四川成都南洋学校 余纯纯)
背景资料:他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他曾是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他曾被人誉为“北京的李嘉诚”。他曾使自己的资产在4年里成万倍增长,1996年其资产过30亿元;他捐资1 000万元和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发起设立了全中国级别最高的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前不久,他因雇凶杀人,成为中国第一个被判死刑的亿万富豪;然而,2005年10月底,本应被执行死刑的袁,又神奇地被“刀下留人”……
案情回放:2003年11月,袁宝璟因涉嫌雇凶杀人入狱。2005年1月,辽阳法院认定其杀人罪名成立,一审判处袁宝璟死刑。袁上诉期间,民间流行一种说法,称袁宝璟才是中国真正的首富,他仅仅在一家印尼石油公司持有的股份,市值就达495亿元人民币。而他在瑞士、美国还拥有不为人知的财富。这就意味着他的个人财富将近500亿元人民币(要知道,在“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内,排在第一位的中信泰富集团董事局主席荣智健也只有16.4亿美金)。他的妻子,著名藏族舞蹈表演艺术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将在他被执行死刑后成为其巨额财产的惟一合法持有者和使用者,并很有可能因此成为亚洲新的女首富。另有传闻称,之所以袁宝璟未被执行死刑,是因为他个人愿意捐出495亿元个人资产“令死刑暂缓”。种种传闻,加之袁宝璟被“刀下留人”,使此案显得扑朔迷离。对此,同学们又是如何议论纷纷的呢?目前此案尚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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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袁雇凶杀人案已经很长时间了,给我的感觉是始终笼罩着一层神秘色彩,宣判死刑的结果更令我震惊。如果袁案疑点极多,他的权利由谁来保护?我很渴望相关部门能把事情真相大白天下,以示公道。
(来自《课·高》 QQ联盟群 别一鼎)
2楼:我听说袁是苦孩子出身。从上小学到大学他都在为钱发愁,历尽奔波终自食其力。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他通过自荐,走进了中国建设银行证券部,创下过在一天之内成交证券额6 700万元的天文纪录。
他的妻子卓玛称,她丈夫是一个质朴的人,不喜欢参加聚会,不愿意攀附权贵,性格非常低调,一直信奉“沉默是金”。他出资设立奖学金时,就执意用公司的名称:“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他还先后捐资60多万元在西藏修建了两所希望小学,至今很少有人知晓。他一直不忘记自己因为贫困而在大学期间不能安心学习的经历,他希望尽自己最大力量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贫困的学生。
这样好的一个人,会去雇凶杀人吗?为什么会雇凶杀人呢?给我一个杀人的理由先。
(辽宁本溪一中 小凡)
3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法不可不依。袁曾经是我的偶像,但是如果他真“用495亿买命”,我还是不能赞成他的这种做法。政法大学毕业的袁应该能明白,如果一切都是真实的,如果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那么,他应该平静地离去。
(广东广州执信中学 白远霄)
4楼: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法律和道德追求公平的根本之源,法律的威严又岂容亵渎?难道他真捐了钱就可以买通中国的法律吗?那样的话,当年赖昌星就可以直接抱上他那犯罪走私的530亿元去和法院谈判了!再多的钱也不能收买法律,更不能收购公正。如果袁真能这样,那全中国的富豪都可以去杀人了!假如开了这个先例,以后社会不乱套才怪!
(四川成都南洋学校 余纯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