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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工作志愿者队伍是社会工作实践具体服务实施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志愿者以其奉献精神和对于工作的热情在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对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也被纳入到很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社区的建设规划中,如何能够能够更好的建设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队伍在服务中也能有所收获,对于跟好的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力量与志愿者队伍的长久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工作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工作机构
一、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队伍目前现状
志愿者是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人。社会服务志愿者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减灾救灾、健康卫生等社会服务领域提供公益服务的人员,是志愿者队伍的中坚力量。
目前在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中的志愿者,大多来自于高校学生、社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几大类。在进行社会工作服务初期,社会工作机构会对志愿者提供与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志愿者在接受培训后,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上岗服务。初期提供服务时,志愿者们往往热情度高,服务意愿强烈,但随着服务内容的推进以及服务时间的延长,我们常常发现志愿者服务热情有所降低,志愿者数量流失较大,很难建立起一支能够长久与社会工作机构合作提供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想象呢?从笔者做志愿者的经历以及同其他志愿者沟通后,笔者总结了一下问题。
二、社会工作机构在志愿者队伍建设值得反思的几点
社会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行,离不开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无私服务,但为何目前部分社会工作组织乃至社区组织活动时,很难调动起志愿者队伍,个人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志愿者归属感不高
志愿者作为社会工作机构实施服务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工作机构的重要部分。但经过长期的亲身实践以及观察,笔者却发现部分志愿者对机构归属感不高,常常以协助者的身份在组织机构中参加服务,不具有机构主人翁的意识。对于服务过程较好的成绩志愿者也会为之感到高兴,但往往带有一种局外人的感情色彩。对于服务过程中需承担的责任,由于志愿者不是机构全职的工作人员,因此担责性的工作多数不会让志愿者独自承担。
(二)志愿者的筛选不具针对性
志愿者从事的工作有时与自己认为的工作有偏差,志愿者在参加招募时,通常对将要进行的工作只有初步了解。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往往会发现所从事的志愿服务不是自己当初想像的。或者所遇到的问题是自己从未预想过的。这时,志愿服务往往会起负面的影响。
(三)志愿者等同于义务工作者
将志愿者简单的等同于义务工作者,是现多数人对于志愿者的误区,志愿者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但并不等同于志愿者不能获得物质报酬。在志愿服务的同时,志愿者也牺牲了自己的时间、人力、甚至金钱,志愿服务结束后,志愿者无法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志愿成效、被服务人员、机构人员的认可),又没有一定物质上、经济上的补助,是志愿者难以长期提供志愿服务的重要原因。在志愿服务中,应当为志愿者的服务提供相应的物质经济保障,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倡导与表扬。
(四)志愿者服务效果不具即时性,缺少具体量化指标
服务结束后,志愿者到底为多少人提供了服务,取得怎样的成果,自己的付出帮助了多少人。在多数的社会工作机构中,志愿者在服务结束时,这些指标的数量无从知晓,无法即时了解自己的服务效果。社会工作机构也很少出具量化的指标使志愿者头脑中对于自己服务的人数和效果有十分清晰的概念。
三、社会工作机构中志愿者服务部分几点建议
在对于社会工作机构中,如何同志愿者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笔者提供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 志愿者服务当从志愿者角色出发
志愿服务中,不仅要增强案主的自助能力,使案主获益,同时也应使志愿者有所收获。志愿者服务后的收获可以体现在较多层面上。志愿服务在经济上是无偿服务,但绝不是在任何层面上都是无偿服务,例如在精神层面、自我实现层面等一定是有偿服务的。那么作为社会工作机构,不能仅仅在机构开展活动前才调动志愿者参加培训,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为志愿者提供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志愿者有所收获。并且应当多了解志愿者的心声,采纳志愿者提供的合理建议。
(二)志愿者招募细致化
对于志愿者的招募与筛选,机构应当本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中案主自决的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中挖掘案主潜能的方法来进行,在招募前,需要使志愿者能够详细了解自己所要做的事情的意义以及具体要做的内容以及将会面临的问题,并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招募中切不可使志愿者感到来自单位或者群体的压力被动选择志愿服务。并且在服务中,也应使志愿者在自己适合的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优势,使其获得成就感。
(三) 志愿者服务津贴制度公开透明建立
志愿者不能等同于义务工作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应当给予志愿者相应的津贴补助,比如:餐饮费,车旅费等。而不是属于机构范围事物内的花销由志愿者来承担,因此,机构应当建立志愿者津贴制度,明确志愿者服务的津贴数额,并且按时对志愿者发放。
(四) 志愿者服务效果采取量化指标
美国从搖篮到蜡笔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志愿者分拣当地居民捐赠的衣服工作结束时,他们立刻就会知道自己几个小时的劳动帮到了多少位儿童,机构的工作者根据衣物的重量进行估算,就能够大致得出每一位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帮助的儿童数量有多少。在得知自己帮助多少儿童后,志愿者往往都在欢呼,大笑,归属感、自我实现感自然大大增强。上述经验是十分值得借鉴的,社会工作机构在服务结束后,也应对志愿者的服务效果有所量化,并且及时告知志愿者,使其能够感到自己的服务帮助了多少人,自己的服务是有意义的。
四、结语
当志愿者作为社会工作机构乃至社区的一支特殊的力量,在具体服务实施过程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志愿者团队稳定、协调、有力的在社会工作机构中发挥作用时,机构开展的各项服务都将能够更加顺利的得以完成。
关键词:社会工作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工作机构
一、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队伍目前现状
志愿者是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人。社会服务志愿者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减灾救灾、健康卫生等社会服务领域提供公益服务的人员,是志愿者队伍的中坚力量。
目前在社会工作服务实施中的志愿者,大多来自于高校学生、社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几大类。在进行社会工作服务初期,社会工作机构会对志愿者提供与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志愿者在接受培训后,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上岗服务。初期提供服务时,志愿者们往往热情度高,服务意愿强烈,但随着服务内容的推进以及服务时间的延长,我们常常发现志愿者服务热情有所降低,志愿者数量流失较大,很难建立起一支能够长久与社会工作机构合作提供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想象呢?从笔者做志愿者的经历以及同其他志愿者沟通后,笔者总结了一下问题。
二、社会工作机构在志愿者队伍建设值得反思的几点
社会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行,离不开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无私服务,但为何目前部分社会工作组织乃至社区组织活动时,很难调动起志愿者队伍,个人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志愿者归属感不高
志愿者作为社会工作机构实施服务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工作机构的重要部分。但经过长期的亲身实践以及观察,笔者却发现部分志愿者对机构归属感不高,常常以协助者的身份在组织机构中参加服务,不具有机构主人翁的意识。对于服务过程较好的成绩志愿者也会为之感到高兴,但往往带有一种局外人的感情色彩。对于服务过程中需承担的责任,由于志愿者不是机构全职的工作人员,因此担责性的工作多数不会让志愿者独自承担。
(二)志愿者的筛选不具针对性
志愿者从事的工作有时与自己认为的工作有偏差,志愿者在参加招募时,通常对将要进行的工作只有初步了解。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往往会发现所从事的志愿服务不是自己当初想像的。或者所遇到的问题是自己从未预想过的。这时,志愿服务往往会起负面的影响。
(三)志愿者等同于义务工作者
将志愿者简单的等同于义务工作者,是现多数人对于志愿者的误区,志愿者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但并不等同于志愿者不能获得物质报酬。在志愿服务的同时,志愿者也牺牲了自己的时间、人力、甚至金钱,志愿服务结束后,志愿者无法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志愿成效、被服务人员、机构人员的认可),又没有一定物质上、经济上的补助,是志愿者难以长期提供志愿服务的重要原因。在志愿服务中,应当为志愿者的服务提供相应的物质经济保障,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倡导与表扬。
(四)志愿者服务效果不具即时性,缺少具体量化指标
服务结束后,志愿者到底为多少人提供了服务,取得怎样的成果,自己的付出帮助了多少人。在多数的社会工作机构中,志愿者在服务结束时,这些指标的数量无从知晓,无法即时了解自己的服务效果。社会工作机构也很少出具量化的指标使志愿者头脑中对于自己服务的人数和效果有十分清晰的概念。
三、社会工作机构中志愿者服务部分几点建议
在对于社会工作机构中,如何同志愿者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笔者提供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 志愿者服务当从志愿者角色出发
志愿服务中,不仅要增强案主的自助能力,使案主获益,同时也应使志愿者有所收获。志愿者服务后的收获可以体现在较多层面上。志愿服务在经济上是无偿服务,但绝不是在任何层面上都是无偿服务,例如在精神层面、自我实现层面等一定是有偿服务的。那么作为社会工作机构,不能仅仅在机构开展活动前才调动志愿者参加培训,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为志愿者提供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志愿者有所收获。并且应当多了解志愿者的心声,采纳志愿者提供的合理建议。
(二)志愿者招募细致化
对于志愿者的招募与筛选,机构应当本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中案主自决的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中挖掘案主潜能的方法来进行,在招募前,需要使志愿者能够详细了解自己所要做的事情的意义以及具体要做的内容以及将会面临的问题,并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招募中切不可使志愿者感到来自单位或者群体的压力被动选择志愿服务。并且在服务中,也应使志愿者在自己适合的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优势,使其获得成就感。
(三) 志愿者服务津贴制度公开透明建立
志愿者不能等同于义务工作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应当给予志愿者相应的津贴补助,比如:餐饮费,车旅费等。而不是属于机构范围事物内的花销由志愿者来承担,因此,机构应当建立志愿者津贴制度,明确志愿者服务的津贴数额,并且按时对志愿者发放。
(四) 志愿者服务效果采取量化指标
美国从搖篮到蜡笔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志愿者分拣当地居民捐赠的衣服工作结束时,他们立刻就会知道自己几个小时的劳动帮到了多少位儿童,机构的工作者根据衣物的重量进行估算,就能够大致得出每一位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帮助的儿童数量有多少。在得知自己帮助多少儿童后,志愿者往往都在欢呼,大笑,归属感、自我实现感自然大大增强。上述经验是十分值得借鉴的,社会工作机构在服务结束后,也应对志愿者的服务效果有所量化,并且及时告知志愿者,使其能够感到自己的服务帮助了多少人,自己的服务是有意义的。
四、结语
当志愿者作为社会工作机构乃至社区的一支特殊的力量,在具体服务实施过程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志愿者团队稳定、协调、有力的在社会工作机构中发挥作用时,机构开展的各项服务都将能够更加顺利的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