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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法律事务专业得到了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如何提高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解决目前的就业难题,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法律专科;就业;措施
法律职业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服务和辅助性法律职业人才的艰巨职责。面对新形势下,法律事务专业高职学生面临着就业难、就业质量低、专业不对口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专门成立了课题小组,对4年来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的学生进行了跟踪调查,在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努力探索。按照教育部规定,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并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水平紧密挂钩。将就业率作为评估各个专业发展重要依据之一。经过走访调查、专业调研、专家论证、社会实践、课程互换、校企合作等活动,突出了办学特色,提高了法律事务专业高职学生的教育质量,增强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走出了一条适合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新路。
一、突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办学特色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是培养辅助性法律职业人才。其主要职责是从事法律普及工作,是为高层次法律职业者,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提供与法律专业有关的日常事务服务。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的学生胜任的工作范围有书记员、律师助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司法助理、企业法务人员、法律文秘人员等。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法律职业辅助人才的培养上。例如,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将培养目标定位于重点培养能够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上,北京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几乎都有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培养的书记员,他们不仅担任起了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和有關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同时也承担起了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人员的宣传工作等。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但是随着书记员工作的饱和其他院校书记官专业的开设,市场的争夺日趋严峻,必须寻找新的就业途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及社会对各个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追随市场进行了理念转变,模式改革、将培养目标定位于能够胜任中小型企业法律事务、基层(社区、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村官等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上,我们积极与各个街道、社区、乡镇司法所联系,顶岗实习,按需所学,课程改革、增加了《中下企业法务》,并积极参加北京市法律七进活动,带领学生参加法律咨询活动,真案真做,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场所、岗位和专业指导教师增强学生法律技能,并针对社区、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范围,及今后工作对象,为学生开展了农村宅基地问题、养老问题、婚姻财产继承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加强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和法律事务的处理水平。积极为法律事务毕业学生寻找出口。收到了好好的效果。在毕业的学生中基本上都能能够胜任中小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社区、乡镇司法所工作的学生也能够胜任法律服务工作,得到用人单位的首肯。
二、培养一批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培养高职法律人才,必须拥有一批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我国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法为主,比较注重知识的系统性传授,却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我们学院对目前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加强案例教学和其他实践性教学。走入基层、企业建立广泛的实训基地,在企业不仅挂有实践基地的牌子,更要有真正的深度合作。把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以及整个教育与市场的运作融为一体。做到校企互动、开放合作产学研相结合办学。构建专业与企业合作模式,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为此,我们学院充分利用北京市师资资源,聘请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优秀人才,他们中既有从事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法官、检察官,还有北京市著名律师、高校法律界著名教授,同时我们还聘任了一批有社会法律工作经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让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倾听到大师们的讲课、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讲课,提高学生们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学校还不断引进高层次、高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逐步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进修与培训、考核、职称聘评、课堂教学质量、科研等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和学术水平,不断带着课题、科研去基层,力争建立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高水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有了这样一支队伍,我们在课程建设方面、课堂讲授、专业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好的转变,一方面教师按照现在的社会现状,知道应当教什么,今后就业应当掌握什么,把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把应知应会在教学中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使学生学以致用,为用人单位打下了从业的基础。
三、拓展就业渠道、务实就业期望、加强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专科学生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技能而让学生毕业不失业,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呢?为此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下了很大的功夫,积极改革法律事务专科人才的培养模式,法律专科教育的目的在于急社会之急,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所以在专业设置上要通过对法律职业岗位的社会需求的调查与分析,设置出更适合社会需要、更受社会欢迎的专业。把培养方向定位为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实用性人才,突出学校的“实用性”和“职业性”。在专业知识的灌输指导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够用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法律事务应用能力,不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对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具备具体分析的能力加强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掌握法律实务的实际运作方式。加强毕业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在学生入学伊始就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把就业指导纳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消除不切实际、盲目乐观的幻想。加大实习实训力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岗适应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让学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社会所需的法律实用型人不脱节。摆脱法律事务专科学生学无所用的尴尬局面。帮助他们树立新型职业观和“先就业、再择业”的新型就业理念。鼓励他们拓宽视野,到公检法系统以外的单位寻找就业机会,特别是引导毕业生到山区、到西部、到基层去就业,指导他们就业和创业并举,参与竞争,自主创业。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学生中逾七成来自北京农村。从农村中来,到基层中去,成为高职毕业生的时代选择,也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新的就业增长点。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镇长李中华说,在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生产技术需要有人去运作,龙头企业的对外合作需要有人去搭桥,农业产业化需要有人去管理,这些都是高职毕业生的用武之地。面对新的就业需求,我们学院非常注重农村法律实训基地的建设,在课程建设上偏重对农村法律人才的培养,按照农村的岗位需求,开设所需的课程,专业,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农村比较普遍应用的法规法条,培养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涉法问题中,以法律的思维考虑问题,提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手段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使之成为岗位型、技能型的人才,使知识、能力和素质水平适应社会就业的需求。帮助学生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建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勇敢地迎接挑战,面对现实,积极地调整自我认识,务实的寻找就业机会,到最需要自己的地方去工作。正是基于这种主导精神,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近三年就业率都在95%以上,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关键词:法律专科;就业;措施
法律职业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服务和辅助性法律职业人才的艰巨职责。面对新形势下,法律事务专业高职学生面临着就业难、就业质量低、专业不对口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系专门成立了课题小组,对4年来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的学生进行了跟踪调查,在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努力探索。按照教育部规定,以提高就业率为中心,并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办学水平紧密挂钩。将就业率作为评估各个专业发展重要依据之一。经过走访调查、专业调研、专家论证、社会实践、课程互换、校企合作等活动,突出了办学特色,提高了法律事务专业高职学生的教育质量,增强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走出了一条适合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新路。
一、突出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办学特色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是培养辅助性法律职业人才。其主要职责是从事法律普及工作,是为高层次法律职业者,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提供与法律专业有关的日常事务服务。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的学生胜任的工作范围有书记员、律师助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司法助理、企业法务人员、法律文秘人员等。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法律职业辅助人才的培养上。例如,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将培养目标定位于重点培养能够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的工作上,北京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几乎都有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培养的书记员,他们不仅担任起了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和有關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同时也承担起了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人员的宣传工作等。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但是随着书记员工作的饱和其他院校书记官专业的开设,市场的争夺日趋严峻,必须寻找新的就业途径。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根据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及社会对各个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追随市场进行了理念转变,模式改革、将培养目标定位于能够胜任中小型企业法律事务、基层(社区、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村官等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上,我们积极与各个街道、社区、乡镇司法所联系,顶岗实习,按需所学,课程改革、增加了《中下企业法务》,并积极参加北京市法律七进活动,带领学生参加法律咨询活动,真案真做,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场所、岗位和专业指导教师增强学生法律技能,并针对社区、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范围,及今后工作对象,为学生开展了农村宅基地问题、养老问题、婚姻财产继承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加强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和法律事务的处理水平。积极为法律事务毕业学生寻找出口。收到了好好的效果。在毕业的学生中基本上都能能够胜任中小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社区、乡镇司法所工作的学生也能够胜任法律服务工作,得到用人单位的首肯。
二、培养一批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培养高职法律人才,必须拥有一批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我国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法为主,比较注重知识的系统性传授,却忽略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了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我们学院对目前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加强案例教学和其他实践性教学。走入基层、企业建立广泛的实训基地,在企业不仅挂有实践基地的牌子,更要有真正的深度合作。把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以及整个教育与市场的运作融为一体。做到校企互动、开放合作产学研相结合办学。构建专业与企业合作模式,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为此,我们学院充分利用北京市师资资源,聘请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优秀人才,他们中既有从事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法官、检察官,还有北京市著名律师、高校法律界著名教授,同时我们还聘任了一批有社会法律工作经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让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倾听到大师们的讲课、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讲课,提高学生们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学校还不断引进高层次、高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逐步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进修与培训、考核、职称聘评、课堂教学质量、科研等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和学术水平,不断带着课题、科研去基层,力争建立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高水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有了这样一支队伍,我们在课程建设方面、课堂讲授、专业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好的转变,一方面教师按照现在的社会现状,知道应当教什么,今后就业应当掌握什么,把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把应知应会在教学中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使学生学以致用,为用人单位打下了从业的基础。
三、拓展就业渠道、务实就业期望、加强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专科学生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技能而让学生毕业不失业,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呢?为此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下了很大的功夫,积极改革法律事务专科人才的培养模式,法律专科教育的目的在于急社会之急,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人才,所以在专业设置上要通过对法律职业岗位的社会需求的调查与分析,设置出更适合社会需要、更受社会欢迎的专业。把培养方向定位为培养高等法律专业实用性人才,突出学校的“实用性”和“职业性”。在专业知识的灌输指导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够用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法律事务应用能力,不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对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具备具体分析的能力加强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掌握法律实务的实际运作方式。加强毕业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在学生入学伊始就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把就业指导纳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消除不切实际、盲目乐观的幻想。加大实习实训力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岗适应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让学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社会所需的法律实用型人不脱节。摆脱法律事务专科学生学无所用的尴尬局面。帮助他们树立新型职业观和“先就业、再择业”的新型就业理念。鼓励他们拓宽视野,到公检法系统以外的单位寻找就业机会,特别是引导毕业生到山区、到西部、到基层去就业,指导他们就业和创业并举,参与竞争,自主创业。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学生中逾七成来自北京农村。从农村中来,到基层中去,成为高职毕业生的时代选择,也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新的就业增长点。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镇长李中华说,在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生产技术需要有人去运作,龙头企业的对外合作需要有人去搭桥,农业产业化需要有人去管理,这些都是高职毕业生的用武之地。面对新的就业需求,我们学院非常注重农村法律实训基地的建设,在课程建设上偏重对农村法律人才的培养,按照农村的岗位需求,开设所需的课程,专业,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农村比较普遍应用的法规法条,培养学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涉法问题中,以法律的思维考虑问题,提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操作手段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使之成为岗位型、技能型的人才,使知识、能力和素质水平适应社会就业的需求。帮助学生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建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勇敢地迎接挑战,面对现实,积极地调整自我认识,务实的寻找就业机会,到最需要自己的地方去工作。正是基于这种主导精神,政法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近三年就业率都在95%以上,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