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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安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各单位于2007年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宣传开展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执行此项工作直接涉及广大教工切身利益,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理解把握住房补贴政策尤为关键。
關键词:货币化;分房政策;解读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就西安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各单位在具体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疑问和难以确定的几个方面,经请教市房改办同志及参考相关文件对有关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做一解读。
一、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范围和执行标准
住房补贴的实施范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的住房分配货币化结合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标准:市级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按《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城六区、开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同一标准,本系统不需要另行测算标准。
二、住房补贴的对象及对补贴对象的认定
住房补贴的对象是夫妻双方均未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有房面积未达到标的职工。双职工夫妇一方有房两边都要算面积,配偶分了房也算是你有房子了,面积达到标准就不能补了。双职工,两边都没房的,可各补各的。
公有住房包括房管部门直管和单位自管的存量旧公有住房、单位按房改政策新建的职工住房、集资房、安居房、因拆迁公有住房所得的安置房。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况,是否是公有住房可从这些方面分析界定:比如土地的取得形式,建设项目的立项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渠道,建设资金的来源,享受的优惠政策等等。
另外还有一个时间点:2006年1月1日。在这个时间以前去世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不贴了。在这个时间点以后去世的在政策范围内。
三、住房和住房补贴的关系
住房补贴这个名字说全了,是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顾名思义拿了住房补贴就相当于分房了,住房补贴就是货币化分房。住房补贴是给没有机会租住、购买公有住房职工的房改政策,体现了房改政策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有人说自己分房晚,有人分房早,应该给自己没有房的时候进行补贴,了解了住房补贴的概念,就知道这样的理解显然是不对的。同样,申请了补贴后,如果职工本人及配偶因新参加了集资建房、承租或购买了公有住房,也是需要退回住房补贴的。
四、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按行政级别分为三级,厅局级应享受面积是119平方米,县处级是97平方米,处级以下是76平方米。面积指的是建筑面积。依据是市办法[1997]4号文件。有些学校等事业单位要认职称。职称的级别如何对应可参照陕房改发[1999]02号文件的规定。
具体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参照控制标准对应为: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地厅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县处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高级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科级;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和工人对应一般职工。
五、职级认定的时间
住房补贴职级认定的时间是2008年底。这个职级计算的是2000年以前工作时段的一次性补贴。2000年以后的工作时段,住房补贴是逐月补贴,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补。职级调了,工资就调了,住房补贴当年就调整了。所以说住房补贴是按职工分段计算的,什么时候调职级,什么时候住房补贴就跟着调整了。
六、补贴的计算和参数
一个人的住房补贴可能有两种形式,一次性补贴的形式和逐月补贴的形式。2000年以前的工作时段,是按公式一次性计算出来的,就叫做一次性补贴。一次性补贴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参数,基准补贴和工龄补贴。基准补贴是每平方米482元。工龄补贴是93年以前的工龄每年补贴8元。2000年以后的工作时段,补贴形式是以工资为基数逐月进行补贴。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年限累计不得超过32年。
逐月补贴是按照财政局规定的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工资构成做为基数进行计算。有个别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公积金交的多,要按照财政局规定的几项申请住房补贴。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月住房补贴标准是按职工月工资标准的12%逐月计发。
例:在职未达标老职工孙先生,处级,94年前工龄20年,2000年前实际工龄26年,剩余年限6年,现住房67平方米,月补贴基数为1000元,一次性补贴为:
(482 8×20)×(97-67)÷32×26
=642×30÷32×26=15648(元)
2000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月工 资×12%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未达标面积
逐月补贴:1000×12% ÷97×(97-67)=37(元/月)
发放6年月补为2664元,共计补贴18312元。
七、住房补贴支取条件
职工住房补贴原则上不直接发给个人。由单位在住房补贴资金专户下开设“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按职工个人设置住房补贴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职工在申请住房补贴时,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合同是要两年的。如果有贷款合同,贷款还没完,经单位审查,报房改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以支取。
截止2013年底本系统各单位均已建立了住房货币化信息平台,已落实9个单位,补贴资金5300万元,惠及3490名教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其他区未开展住房补贴工作原因主要是补贴资金给区财政造成的压力较大。直属有的单位开展住房补贴工作缓慢的原因是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没有统筹协调好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房改工作不熟悉。以上对货币化政策的解读将有助于工作人员理解相关文件,促进货币化补贴工作准确、稳妥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叶玉娟.西安市及市辖区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2]关于干部、职工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规定的说明(陕房改发[1999]02号).
關键词:货币化;分房政策;解读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就西安市教育局直属系统各单位在具体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疑问和难以确定的几个方面,经请教市房改办同志及参考相关文件对有关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做一解读。
一、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范围和执行标准
住房补贴的实施范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的住房分配货币化结合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标准:市级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按《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城六区、开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同一标准,本系统不需要另行测算标准。
二、住房补贴的对象及对补贴对象的认定
住房补贴的对象是夫妻双方均未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有房面积未达到标的职工。双职工夫妇一方有房两边都要算面积,配偶分了房也算是你有房子了,面积达到标准就不能补了。双职工,两边都没房的,可各补各的。
公有住房包括房管部门直管和单位自管的存量旧公有住房、单位按房改政策新建的职工住房、集资房、安居房、因拆迁公有住房所得的安置房。对于一些复杂的情况,是否是公有住房可从这些方面分析界定:比如土地的取得形式,建设项目的立项单位,建设项目的管理渠道,建设资金的来源,享受的优惠政策等等。
另外还有一个时间点:2006年1月1日。在这个时间以前去世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不贴了。在这个时间点以后去世的在政策范围内。
三、住房和住房补贴的关系
住房补贴这个名字说全了,是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顾名思义拿了住房补贴就相当于分房了,住房补贴就是货币化分房。住房补贴是给没有机会租住、购买公有住房职工的房改政策,体现了房改政策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有人说自己分房晚,有人分房早,应该给自己没有房的时候进行补贴,了解了住房补贴的概念,就知道这样的理解显然是不对的。同样,申请了补贴后,如果职工本人及配偶因新参加了集资建房、承租或购买了公有住房,也是需要退回住房补贴的。
四、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按行政级别分为三级,厅局级应享受面积是119平方米,县处级是97平方米,处级以下是76平方米。面积指的是建筑面积。依据是市办法[1997]4号文件。有些学校等事业单位要认职称。职称的级别如何对应可参照陕房改发[1999]02号文件的规定。
具体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参照控制标准对应为: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地厅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县处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高级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对应科级;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技师及相当职级人员和工人对应一般职工。
五、职级认定的时间
住房补贴职级认定的时间是2008年底。这个职级计算的是2000年以前工作时段的一次性补贴。2000年以后的工作时段,住房补贴是逐月补贴,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补。职级调了,工资就调了,住房补贴当年就调整了。所以说住房补贴是按职工分段计算的,什么时候调职级,什么时候住房补贴就跟着调整了。
六、补贴的计算和参数
一个人的住房补贴可能有两种形式,一次性补贴的形式和逐月补贴的形式。2000年以前的工作时段,是按公式一次性计算出来的,就叫做一次性补贴。一次性补贴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参数,基准补贴和工龄补贴。基准补贴是每平方米482元。工龄补贴是93年以前的工龄每年补贴8元。2000年以后的工作时段,补贴形式是以工资为基数逐月进行补贴。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年限累计不得超过32年。
逐月补贴是按照财政局规定的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工资构成做为基数进行计算。有个别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公积金交的多,要按照财政局规定的几项申请住房补贴。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月住房补贴标准是按职工月工资标准的12%逐月计发。
例:在职未达标老职工孙先生,处级,94年前工龄20年,2000年前实际工龄26年,剩余年限6年,现住房67平方米,月补贴基数为1000元,一次性补贴为:
(482 8×20)×(97-67)÷32×26
=642×30÷32×26=15648(元)
2000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额为:职工月工 资×12%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未达标面积
逐月补贴:1000×12% ÷97×(97-67)=37(元/月)
发放6年月补为2664元,共计补贴18312元。
七、住房补贴支取条件
职工住房补贴原则上不直接发给个人。由单位在住房补贴资金专户下开设“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按职工个人设置住房补贴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职工在申请住房补贴时,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合同是要两年的。如果有贷款合同,贷款还没完,经单位审查,报房改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以支取。
截止2013年底本系统各单位均已建立了住房货币化信息平台,已落实9个单位,补贴资金5300万元,惠及3490名教工的住房补贴发放。其他区未开展住房补贴工作原因主要是补贴资金给区财政造成的压力较大。直属有的单位开展住房补贴工作缓慢的原因是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没有统筹协调好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房改工作不熟悉。以上对货币化政策的解读将有助于工作人员理解相关文件,促进货币化补贴工作准确、稳妥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叶玉娟.西安市及市辖区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2]关于干部、职工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规定的说明(陕房改发[1999]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