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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观”的历史演变
“学生观”是教育者在一定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学生的较为稳定的看法,对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有重要的影响,它支配着教育行为,决定着教育者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所处位置和作用上的看法。在教育史上主要有两派不同的主张——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教师中心论以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为代表。他认为教师作为权威,学生是等待改造和加工的对象,在这种学生观之下,学生成为缺乏主动性的“物体”,听话、守规矩成了学生不能逾越的准则。学生中心论,以美国教育家杜威为代表。他认为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发展中的、有着完整生命的个体。教育过程不应由教师直接进行,而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经验或体验。我国21世纪初提出的新型学生观正是受杜威的学生中心论的影响。
“尊师重教”的古代学生观
孔子作为中国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的“有教无类和个性化教学”思想对以后的学生观研究有深远的影响。孟子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他主张“性善论”,告诫教师要尊重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对学生负责。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人之所以能改恶从善是由于后天的环境和教育影响的结果,他认为教师是权威,学生要无条件的尊重教师,荀子的尊师思想对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师道尊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汉代的董仲舒强调在儒家思想基础上,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权威。唐朝韩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学生观不仅在古代被传为佳话,而且与今天信息化时代的学生观也是不谋而合的。
审视中国古代的学生观,在儒家尊师重教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师道尊严”的学生观。这一趋势在以后的教育演变中有增无减,如汉代的师法,以及宋代以来八股教育对学生的态度日益趋向专制与保守。“尊师重教”是对教师中心论的最好说明,这种教育遮蔽了学生的纯真天性,禁锢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同时还阻碍了学生独特潜力的充分发展,使教育活动脱离了人的生命本性。
“学生本位的异化”的近代学生观
西方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杜威的学生中心论思想对中国的近代教育家有很大的影响。民国时期蔡元培,陶行知等一批教育家提出“儿童的世界要由儿童自己动手去创造。”陶行知既是对杜威思想的继承又是对杜威教育思想的超越,他开创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儿童教育新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全面学习苏联的思想,使尊师重教的传统得以流传下来,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弱化,师生之间不能平等相处,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培养了学生守规矩、尊纪律的性格,但基本上磨灭了学生的主动性,个性也不能得到很好地发展。文革时期,教师的地位一落千丈,学生似乎成了世界的主宰,学校出现了一种 “教师管不了学生”的混乱局面。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打着反传统的旗号的错误学生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生工作开始引起人们的反思,一度被动摇的“师道尊严”的根基又重新稳固,教师的地位迅速回升,教师又一次变成学生的权威,成为管理学生的主体,这种把学生看成是等待被改造和加工的工具的“学生观”严重影响了学生作为独特个体的创造性和积极主动性的发挥。
新世纪“尊重个性”的新型学生观
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发挥学生主体性已经成为不争的话题。学生是学校教育存在的首要前提,基础教育如何认识作为学校存在前提的学生,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问题。在2000-2010年十年间笔者通过CNKI系统搜到的论文数量和类别充分说明国内关于“学生观”的大量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 1、把学生看成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学生的学习过程并不仅仅是一种知识增长的学习,而是各部分经验都联系到一起的发展过程,新型学生观强调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是要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2、把学生看成一个具有独特的生命存在的人。正像“自然界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任何教育原则都是有条件的,都不可能完全适合每一个“独特的个体”,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学会因材施教。3、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教育要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内化才能发生积极的作用。教师应该相信并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主体性,唤醒学生主体发展的意识,促使他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是新课改的宗旨。毋容置疑,新课改所提出的新型学生观纠正了传统教育对学生认识的偏差,也极大地解放了我们的思想。
“学生观”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现有的研究,成果是显著的,但也有缺失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一些教师要求学生绝对尊重权威、服从自己。对于师长的批评指责,学生不能有丝毫的不满和抗拒,甚至连解释错误的机会都不给,但学生是活生生的人,如果将他们看作是没有感情的泥塑木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是遇事逆来顺受,从不反抗的“活死人”,这种“操纵———依附式”教育教学过程,导致的后果必然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形成对立,学生的主体意识、主动精神更难以得到培养和发展。学生作为学校教育存在的首要前提,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必不可少,没有学生,就无所谓学校教育。因此,我们需要塑造一种新型的学生观。
2、对传统学生观进行深刻的批判并对新型学生观进行积极的倡导,但对21世纪初提出的新型学生观缺乏正确的认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容易使我们在践行新的学生观时走向另一个极端,很少有人注意到新型学生观在实施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例如新型学生观倡导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却没看到在实施过程中教师遇到的一些难处。教育实践在改革过程中迫切地呼唤要正确的认识新型学生观,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新课改中倡导的口号使老师备受质疑。
3、在关注学生独特性、个性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发展是全面和谐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些方面或者部分方面的片面发展。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首先需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没有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主体性发挥。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发展学生的潜能,在完善其善的一面的同时也促使学生各部分全面和谐发展。因此不能仅仅关注新课改中倡导的“自我的实现”与“个性的张扬。” 有关“学生观”的思考
1、摒弃权威主义倾向,塑造一种新型的学生观。
首先,把学生看成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是要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学生全面展现自己独特个性的机会,还学生一个完整的精神和生活世界。其次,把学生看成一个具有独特的生命存在的人。正像“自然界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都是不可替代的。学生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学生之间的差异,因此,任何“教育原则”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适合某个“具体的人”,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因材施教。最后,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应该相信并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主体性,相信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存在一种主动求知求发展的欲望。教育要从每位学生发展的需要和身心规律出发,创设适合每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真正创造一种适合所有学生发展的学校教育。
2、避免极端化,在尊重学生受教育权的同时,也考虑教师应享有的教育权。
教师的教育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是相依相存的。教师所享有的教育权之一就是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规范和引导他们的行为。如果教师失去了教育权,那么教师在学校中进行的所有旨在教育学生的活动势必成为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全面正确的看待和对待学生,才更加符合学生的客观实际。从人性论的角度来看,学生的本性是向“善”与“恶”发展的倾向性兼而有之。发挥学生主体性指的是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尽量发挥他们在学习中的自主性、积极性,而不是让学生取代教师的主导教育地位,为所欲为。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如果你一味地去纵容孩子,就等于给孩子喝慢性毒药。”例如学生犯了错,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惩罚,绝不能放弃自己作为教育管理者应尽的责任。批评、惩罚违纪学生,既是对其他学生的尊重,也是让学生对其所犯错误负责。所以我们也不应不加理性地完全抛弃传统,对传统教育中合理的方面我们应该继承,对不合理的地方加以摒弃。
3、全面认识和把握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学生的发展是全面和谐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些方面或者部分方面的片面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是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表现。没有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主体性发挥,在教育教学和对学生的管理中仍然要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其次,学生主体性表现为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学习活动中的差异性,学生作为一个独特存在的个体,教师应该根据学生不同需要和发展水平,给学生自由以充分挖掘每个学生的潜力,使全体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只有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向结合,才能使学生群体丰富而多采,使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活动顺利开展,才更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步伐。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学生观”是教育者在一定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学生的较为稳定的看法,对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有重要的影响,它支配着教育行为,决定着教育者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是对学生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教育过程中所处位置和作用上的看法。在教育史上主要有两派不同的主张——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教师中心论以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为代表。他认为教师作为权威,学生是等待改造和加工的对象,在这种学生观之下,学生成为缺乏主动性的“物体”,听话、守规矩成了学生不能逾越的准则。学生中心论,以美国教育家杜威为代表。他认为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发展中的、有着完整生命的个体。教育过程不应由教师直接进行,而应放手让学生自己经验或体验。我国21世纪初提出的新型学生观正是受杜威的学生中心论的影响。
“尊师重教”的古代学生观
孔子作为中国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他的“有教无类和个性化教学”思想对以后的学生观研究有深远的影响。孟子全面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他主张“性善论”,告诫教师要尊重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对学生负责。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人之所以能改恶从善是由于后天的环境和教育影响的结果,他认为教师是权威,学生要无条件的尊重教师,荀子的尊师思想对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师道尊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汉代的董仲舒强调在儒家思想基础上,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权威。唐朝韩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学生观不仅在古代被传为佳话,而且与今天信息化时代的学生观也是不谋而合的。
审视中国古代的学生观,在儒家尊师重教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师道尊严”的学生观。这一趋势在以后的教育演变中有增无减,如汉代的师法,以及宋代以来八股教育对学生的态度日益趋向专制与保守。“尊师重教”是对教师中心论的最好说明,这种教育遮蔽了学生的纯真天性,禁锢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同时还阻碍了学生独特潜力的充分发展,使教育活动脱离了人的生命本性。
“学生本位的异化”的近代学生观
西方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杜威的学生中心论思想对中国的近代教育家有很大的影响。民国时期蔡元培,陶行知等一批教育家提出“儿童的世界要由儿童自己动手去创造。”陶行知既是对杜威思想的继承又是对杜威教育思想的超越,他开创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儿童教育新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全面学习苏联的思想,使尊师重教的传统得以流传下来,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弱化,师生之间不能平等相处,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培养了学生守规矩、尊纪律的性格,但基本上磨灭了学生的主动性,个性也不能得到很好地发展。文革时期,教师的地位一落千丈,学生似乎成了世界的主宰,学校出现了一种 “教师管不了学生”的混乱局面。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打着反传统的旗号的错误学生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生工作开始引起人们的反思,一度被动摇的“师道尊严”的根基又重新稳固,教师的地位迅速回升,教师又一次变成学生的权威,成为管理学生的主体,这种把学生看成是等待被改造和加工的工具的“学生观”严重影响了学生作为独特个体的创造性和积极主动性的发挥。
新世纪“尊重个性”的新型学生观
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发挥学生主体性已经成为不争的话题。学生是学校教育存在的首要前提,基础教育如何认识作为学校存在前提的学生,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问题。在2000-2010年十年间笔者通过CNKI系统搜到的论文数量和类别充分说明国内关于“学生观”的大量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 1、把学生看成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学生的学习过程并不仅仅是一种知识增长的学习,而是各部分经验都联系到一起的发展过程,新型学生观强调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是要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2、把学生看成一个具有独特的生命存在的人。正像“自然界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都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任何教育原则都是有条件的,都不可能完全适合每一个“独特的个体”,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学会因材施教。3、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教育要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内化才能发生积极的作用。教师应该相信并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主体性,唤醒学生主体发展的意识,促使他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是新课改的宗旨。毋容置疑,新课改所提出的新型学生观纠正了传统教育对学生认识的偏差,也极大地解放了我们的思想。
“学生观”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现有的研究,成果是显著的,但也有缺失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一些教师要求学生绝对尊重权威、服从自己。对于师长的批评指责,学生不能有丝毫的不满和抗拒,甚至连解释错误的机会都不给,但学生是活生生的人,如果将他们看作是没有感情的泥塑木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是遇事逆来顺受,从不反抗的“活死人”,这种“操纵———依附式”教育教学过程,导致的后果必然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形成对立,学生的主体意识、主动精神更难以得到培养和发展。学生作为学校教育存在的首要前提,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必不可少,没有学生,就无所谓学校教育。因此,我们需要塑造一种新型的学生观。
2、对传统学生观进行深刻的批判并对新型学生观进行积极的倡导,但对21世纪初提出的新型学生观缺乏正确的认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容易使我们在践行新的学生观时走向另一个极端,很少有人注意到新型学生观在实施过程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例如新型学生观倡导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却没看到在实施过程中教师遇到的一些难处。教育实践在改革过程中迫切地呼唤要正确的认识新型学生观,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新课改中倡导的口号使老师备受质疑。
3、在关注学生独特性、个性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发展是全面和谐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些方面或者部分方面的片面发展。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首先需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没有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主体性发挥。教育的作用就在于发展学生的潜能,在完善其善的一面的同时也促使学生各部分全面和谐发展。因此不能仅仅关注新课改中倡导的“自我的实现”与“个性的张扬。” 有关“学生观”的思考
1、摒弃权威主义倾向,塑造一种新型的学生观。
首先,把学生看成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是要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学生全面展现自己独特个性的机会,还学生一个完整的精神和生活世界。其次,把学生看成一个具有独特的生命存在的人。正像“自然界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都是不可替代的。学生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学生之间的差异,因此,任何“教育原则”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适合某个“具体的人”,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因材施教。最后,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体。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应该相信并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主体性,相信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存在一种主动求知求发展的欲望。教育要从每位学生发展的需要和身心规律出发,创设适合每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真正创造一种适合所有学生发展的学校教育。
2、避免极端化,在尊重学生受教育权的同时,也考虑教师应享有的教育权。
教师的教育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是相依相存的。教师所享有的教育权之一就是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规范和引导他们的行为。如果教师失去了教育权,那么教师在学校中进行的所有旨在教育学生的活动势必成为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全面正确的看待和对待学生,才更加符合学生的客观实际。从人性论的角度来看,学生的本性是向“善”与“恶”发展的倾向性兼而有之。发挥学生主体性指的是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尽量发挥他们在学习中的自主性、积极性,而不是让学生取代教师的主导教育地位,为所欲为。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如果你一味地去纵容孩子,就等于给孩子喝慢性毒药。”例如学生犯了错,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惩罚,绝不能放弃自己作为教育管理者应尽的责任。批评、惩罚违纪学生,既是对其他学生的尊重,也是让学生对其所犯错误负责。所以我们也不应不加理性地完全抛弃传统,对传统教育中合理的方面我们应该继承,对不合理的地方加以摒弃。
3、全面认识和把握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学生的发展是全面和谐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些方面或者部分方面的片面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是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表现。没有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主体性发挥,在教育教学和对学生的管理中仍然要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其次,学生主体性表现为独特性。这种独特性表现在学习活动中的差异性,学生作为一个独特存在的个体,教师应该根据学生不同需要和发展水平,给学生自由以充分挖掘每个学生的潜力,使全体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只有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向结合,才能使学生群体丰富而多采,使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活动顺利开展,才更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改革步伐。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