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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新创业的热潮。创新创业成为了新的时代热点,在中央与地方政策联动助力推动下,具有创新创业孵化功能的创客空间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目前,我国创客空间仍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大部分创客空间自身发展仍然比较艰难,面临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创客空间的类别和特点进行分析,从而准确找出众创空间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分析,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
关键词:创客空间;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绪论
“创客”一词起源于美国,克里斯·安德森在《创客:新工业革命》一书中提出:“创客就是那些有创新想法,并乐于将其付诸实践的人。”而“创客空间就是能够为创客提供交流的共享平台,即指具有加工车间、工作室功能的开放实验室,为创客们提供实现创意和交流创意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创新和交友相结合的社区平台。”“实现将创意、发明、创业创新转化为现实,同时也是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一体的综合平臺。
二、我国创客空间的类型及其特点
我国的创客空间大部分是依靠政府或企业的推动或引导下形成的,其自发性较弱,在后期的运营和发展也会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创客空间根据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方进行划分,将创客空间分为为政府主导型空间、企业投资型空间、多元化投资型空间三种模式。
(一)政府主导型空间
政府主导型通常是由政府作为创客空间的发起人,具体就是政府为创客空间的形成提供场地或资金补贴等支持。除此之外,政府主导型创客空间的创造目的对市场不具有强烈指向性,这种类型的弱点是会忽略了创客空间的商业价值,缺乏生命力。
(二)企业投资型空间
企业投资型创业空间通常是由企业或第三方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而形成的。它的特点是重点考虑创客空间带来的成果和效益。企业利用现有先进技术资源向创客提供技术扶持,凭借企业庞大的产业资源为创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这种模式的主导者通常为大型科技企业,它们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不追求创客空间给企业带来的短期盈利,而着眼于鼓励创客利用现有先进技术平台实现突破和创新,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带来新方向、新模式以及新技术。例如,“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百度、腾讯等科技型企业都已着手建立旗下创客空间,吸引了大批的创业者加入。”
(三)多元化投资型空间
多元化投资型空间又称为链条式生态服务空间,它是指由政府、投资企业或机构、创客等多方共同构成的产业链。它具有专业的配套服务功能、与政府、投资方等对接服务功能,形成一个产业园的模式。例如:成立于2011年1月的北京创客空间是中国第一个提出“创客”概念的多元化投资型创客空间,也是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创客空间。它在建设之初得到了中关村创新孵化器的授牌,享受税收、房屋租赁资金的优惠以及创业孵化服务等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服务了30多家创客型团队和早期创业公司,共获得6000多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总项目估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6月,在创客空间孵化体系下的项目融资超过3.5亿元人民币,孵化项目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北京创客空间从小作坊开始,发展成如今兼具孵化功能的创客空间,这种链条式生态服务空间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多方面支持。
三、我国创客空间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创客空间收支不平衡,无法盈利
1.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不清晰。我国创客空间起步较晚,在盈利模式上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盈利模式也较为单一。根据艾瑞数据显示:“目前场地的提供仍然为创客空间的主流服务,占比为81.2%,同时有28.4%的孵化器为政府主导型,资金主要源于政府的扶持。”从收入方式上看,出租工位仍是创客空间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次是股权投资报酬以及设备和创新创业服务的提供。但这些收入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难以成为创客空间的稳定收入。
(1)创客空间的工位出租存在的缺陷。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工位租赁作为创客空间的主要收入,而创客空间面向的群体大多为“草根创业者”,入驻的创业团队一般处于创业前期,因此创客空间不得不以低成本吸引创客群体入驻;另外,工位收益是非常不稳定的,一旦创客项目失败,工位将会空置出来。由此可见,创客空间的核心价值并不能局限于出租工位来获取收益,如果仅仅依靠工位租金,不足为众创空间提供稳定和可观的收入。
(2)创客空间的股权投资报酬存在的缺陷。“股权投资报酬具体是指直接投资、与风投合投、用物业使用权或产权来置换创业者股权等报酬。”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入驻团队基本处于初创阶段,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国内青年初次创业成功率不足10%。”而创客们的创业成功率则可能会更低,因此给股权变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若想在股权投资中获得回报,创客项目必须成功投入市场,但面对现实的成功率低、报酬回款周期长等问题,股权投资报酬难以成为创客空间的稳定收入来源。
(3)设备租赁及服务报酬存在的缺陷。设备及相关服务报酬主要包括设备的租赁、入会费、课程辅导培训费等,由于服务费的收取与众创空间拥有的创业资源质量优劣和活动组织水平高低等密切相关,因此,各众创空间的服务费收入存在很大差异,目前也只有少部分大型众创空间能够持续稳定地收取服务费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部分创客空间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股权投资回报、设备租赁等服务费用,而这些收入来源都不具备稳定性,若投资中一方的资金链出现断裂,或是其中一项收入来源受阻,都会造成创客空间收支不平衡等问题,难以维持创客空间的运营。
2.创客项目转化力不足,缺乏竞争。根据民进中央提案分析:“一些地区70%以上初创项目3个月内即将注销退出,转化为小微企业的不足10%。项目缺乏技术创新和科学商业发展模式,导致创业人才聚集难、初创项目发展难,成长性及带动性差。” 由于创客空间存在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融资渠道不够开放,在商业模式选择有一定的局限性;创客项目与市场理念有差异;创客空间的项目生产和人才管理欠缺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好创意项目只能停留在样品上,难以将创意转化成实际产品,即使转化为实际产品也无法适应市场竞争。这些种种因素成为了制约产品转化的重要阻碍。
3.创客空间同质化严重。近年来,众创空间在我国发展迅速,数量急剧上升,但是许多创客空间的功能或项目雷同,模式发展同质化严重,只有少部分创客空间具有自身特色。如若创客空间未能充分体现自身核心优势或特色,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即使有政策资金的扶持,在这时代的潮流下,也难逃被取而代之,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严重的隐患。
4.产业结合不够紧密,无法吸引优秀研发队伍。目前,“我国创客空间主要聚焦在互联网、教育、医疗、智能硬件、金融、文化创意等轻资产领域,与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深度不足。”目前大多数的创客空间在建设初只注重经营模式的选择,却忽略了与当地产业的接合。此外,部分地区创客空间没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专业化能力不足,比如出租办公场地和提供设备这种盈利方式,呈现出简单集中缺乏思维聚合的特点,无法吸引从事高成长性研发的团队入驻。
种种问题阻碍着我国创客空间的发展,导致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在国家政策的扶持支撑下勉强维持生存,收入基本上是在维持创客組织的基本运转,其可持续发展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二)政府缺少顶层设计,盲目跟风
“自李克强总理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各地方政府纷纷跟进,先后出台了支持创客空间发展的相关政策,迫切想建设自己的创客空间与完善本地区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但是部分地区政府忽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众创空间的概念缺乏明确认识,目标不明确,一味的模仿一线城市的创客空间的发展路径,对于众创空间建设的可行性分析不够。总的来说,部分政府对众创空间建立缺少一个清晰的顶层设计,对创客空间是否需要建立,以什么样的形式去建立,数量控制在什么范围,都没有以个明确的方向,只是一味的看市场形式盲目跟风,这导致创客空间的质量参差不齐或者处于“有店无客”的尴尬境地,严重阻碍了本地区创客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客空间概念混淆不清,泡沫化严重
目前,“创客空间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一哄而上”由于国家提出不少的激励政策,例如科技部提出:“将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众创空间经备案后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这让各地政府、企业以及个体都纷纷建设创业大街、开办创业综合体项目,经过政府认定的“众创空间”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总体而言,创客空间表面看似繁荣、兴旺而实际上虚浮不实,不少创客空间的质量都不高。
据深圳开放创新实验室的联合创始人李然表示:“创客空间与创客的蓬勃兴起,一定程度源于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资本驱动,实际创客空间存在一定的泡沫的成分,创客空间的概念在政府的主导下迅速普及,企业或个人如果在对创客空间缺乏理解的情况下就去设立,可能会变成盲从。”
(四)创客空间的制度保障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创客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由于创客空间的项目制作以及创作有着“开放”“共享”的性质,在前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往往需要将项目进行共享以获得更好的改进以及发展。这很容易会造成一个巨大的隐患——项目被复制或抄袭,导致产生无法预知的产权纠纷问题。这不仅损害创客群体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还挫伤了创客群体的创新积极性。
2.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创客空间作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策源地之一,相关部门从保护、培育创新创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给予创客空间一定广域的发展自由度,以及优先全面的政策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创客空间的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不良隐患。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让一些觊觎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的不良商人打着创客空间的名号来谋取私利,骗取政府的补贴,严重影响了创客空间的形象。
参考文献:
[1][美]克里斯·安德森著,萧萧译.创客:新工业革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2]秦峰,文远.基于创客空间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析议[J].理论导刊,2016(5).
[3]郝世界.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以构建创客空间为视角[J].当代经济,2016(23).
[4]李芳.创客运动的国际现状分析[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6(2).
[5]段浩,陈颖.中国创客空间地图与发展模式[J].中国科技财富,2015(7).
[6]沐阳.股权众筹,成长中的烦恼[J].金融博览,2016(12).
[7]清科集团.众创时代下的创新型孵化器[J].国际融资,2015(7).
[8]冯继强,李玲丽,施春林.美国图书馆创客空间实践对我国公共图书馆创新实践的启示[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4(11).
[9]刘建昌,李晓飞,石秀.基于长尾理论的创客运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模式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5(12).
[10]孙玉敏.“创客”云涌[J].上海国资,2016(6).
[11]朱敏.创业创新环境下运营商的应对策略[J].中国电信业,2015(7).
[12]尚青北京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者的“梦想实验室”[J].互联网经济,2015(8).
[13]刘倩.“创客”是谁?[J].四川劳动保障,2015(4).
[14]宋述强,钟晓流,焦丽珍,李寅.创客教育及其空间生态建设[J].现代教育技术,2016(1).
[15]王佑镁,陈赞安.从创新到创业:美国高校创客空间建设模式及启示[J].中国电化教育,2016(8).
[16]左果果.大学生公益创业素养培育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6.
[17]陈耿宣.创新创业发展的供给侧思路[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7-02-27(A7).
[18]南苏.谁解创客融资难?[N].人民政协报,2015-04-17(06).
[19]董禹含.北京创客空间魏乔:“我们就是搞硬件的”——科技部火炬中心[OL].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chuangy/201508/7e2579dc2be849eea2012e5d715a192d.shtml.
[20]腾讯大豫网.众创空间阴云密布:未来10个月将死掉一大片[OL].http://www.ctoutiao.com/67523.html.
[21]田国宝.创客空间一哄而上的乱象:数量年增32倍,有些地方“念歪了经”[OL].http://www.cyzone.cn/a/20160313/291880.html.
[22]郑升.创客空间挤泡沫:创客空间太多,创客不够用?[OL].http://www.ccds.org.cn/index.php?m=content
关键词:创客空间;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绪论
“创客”一词起源于美国,克里斯·安德森在《创客:新工业革命》一书中提出:“创客就是那些有创新想法,并乐于将其付诸实践的人。”而“创客空间就是能够为创客提供交流的共享平台,即指具有加工车间、工作室功能的开放实验室,为创客们提供实现创意和交流创意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创新和交友相结合的社区平台。”“实现将创意、发明、创业创新转化为现实,同时也是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一体的综合平臺。
二、我国创客空间的类型及其特点
我国的创客空间大部分是依靠政府或企业的推动或引导下形成的,其自发性较弱,在后期的运营和发展也会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创客空间根据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方进行划分,将创客空间分为为政府主导型空间、企业投资型空间、多元化投资型空间三种模式。
(一)政府主导型空间
政府主导型通常是由政府作为创客空间的发起人,具体就是政府为创客空间的形成提供场地或资金补贴等支持。除此之外,政府主导型创客空间的创造目的对市场不具有强烈指向性,这种类型的弱点是会忽略了创客空间的商业价值,缺乏生命力。
(二)企业投资型空间
企业投资型创业空间通常是由企业或第三方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而形成的。它的特点是重点考虑创客空间带来的成果和效益。企业利用现有先进技术资源向创客提供技术扶持,凭借企业庞大的产业资源为创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这种模式的主导者通常为大型科技企业,它们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不追求创客空间给企业带来的短期盈利,而着眼于鼓励创客利用现有先进技术平台实现突破和创新,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带来新方向、新模式以及新技术。例如,“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百度、腾讯等科技型企业都已着手建立旗下创客空间,吸引了大批的创业者加入。”
(三)多元化投资型空间
多元化投资型空间又称为链条式生态服务空间,它是指由政府、投资企业或机构、创客等多方共同构成的产业链。它具有专业的配套服务功能、与政府、投资方等对接服务功能,形成一个产业园的模式。例如:成立于2011年1月的北京创客空间是中国第一个提出“创客”概念的多元化投资型创客空间,也是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创客空间。它在建设之初得到了中关村创新孵化器的授牌,享受税收、房屋租赁资金的优惠以及创业孵化服务等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目前已经服务了30多家创客型团队和早期创业公司,共获得6000多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总项目估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6月,在创客空间孵化体系下的项目融资超过3.5亿元人民币,孵化项目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北京创客空间从小作坊开始,发展成如今兼具孵化功能的创客空间,这种链条式生态服务空间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企业提供的多方面支持。
三、我国创客空间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创客空间收支不平衡,无法盈利
1.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不清晰。我国创客空间起步较晚,在盈利模式上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盈利模式也较为单一。根据艾瑞数据显示:“目前场地的提供仍然为创客空间的主流服务,占比为81.2%,同时有28.4%的孵化器为政府主导型,资金主要源于政府的扶持。”从收入方式上看,出租工位仍是创客空间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次是股权投资报酬以及设备和创新创业服务的提供。但这些收入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难以成为创客空间的稳定收入。
(1)创客空间的工位出租存在的缺陷。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工位租赁作为创客空间的主要收入,而创客空间面向的群体大多为“草根创业者”,入驻的创业团队一般处于创业前期,因此创客空间不得不以低成本吸引创客群体入驻;另外,工位收益是非常不稳定的,一旦创客项目失败,工位将会空置出来。由此可见,创客空间的核心价值并不能局限于出租工位来获取收益,如果仅仅依靠工位租金,不足为众创空间提供稳定和可观的收入。
(2)创客空间的股权投资报酬存在的缺陷。“股权投资报酬具体是指直接投资、与风投合投、用物业使用权或产权来置换创业者股权等报酬。”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入驻团队基本处于初创阶段,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国内青年初次创业成功率不足10%。”而创客们的创业成功率则可能会更低,因此给股权变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若想在股权投资中获得回报,创客项目必须成功投入市场,但面对现实的成功率低、报酬回款周期长等问题,股权投资报酬难以成为创客空间的稳定收入来源。
(3)设备租赁及服务报酬存在的缺陷。设备及相关服务报酬主要包括设备的租赁、入会费、课程辅导培训费等,由于服务费的收取与众创空间拥有的创业资源质量优劣和活动组织水平高低等密切相关,因此,各众创空间的服务费收入存在很大差异,目前也只有少部分大型众创空间能够持续稳定地收取服务费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部分创客空间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和工位租金、股权投资回报、设备租赁等服务费用,而这些收入来源都不具备稳定性,若投资中一方的资金链出现断裂,或是其中一项收入来源受阻,都会造成创客空间收支不平衡等问题,难以维持创客空间的运营。
2.创客项目转化力不足,缺乏竞争。根据民进中央提案分析:“一些地区70%以上初创项目3个月内即将注销退出,转化为小微企业的不足10%。项目缺乏技术创新和科学商业发展模式,导致创业人才聚集难、初创项目发展难,成长性及带动性差。” 由于创客空间存在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融资渠道不够开放,在商业模式选择有一定的局限性;创客项目与市场理念有差异;创客空间的项目生产和人才管理欠缺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好创意项目只能停留在样品上,难以将创意转化成实际产品,即使转化为实际产品也无法适应市场竞争。这些种种因素成为了制约产品转化的重要阻碍。
3.创客空间同质化严重。近年来,众创空间在我国发展迅速,数量急剧上升,但是许多创客空间的功能或项目雷同,模式发展同质化严重,只有少部分创客空间具有自身特色。如若创客空间未能充分体现自身核心优势或特色,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即使有政策资金的扶持,在这时代的潮流下,也难逃被取而代之,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严重的隐患。
4.产业结合不够紧密,无法吸引优秀研发队伍。目前,“我国创客空间主要聚焦在互联网、教育、医疗、智能硬件、金融、文化创意等轻资产领域,与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深度不足。”目前大多数的创客空间在建设初只注重经营模式的选择,却忽略了与当地产业的接合。此外,部分地区创客空间没有明确的产业定位,专业化能力不足,比如出租办公场地和提供设备这种盈利方式,呈现出简单集中缺乏思维聚合的特点,无法吸引从事高成长性研发的团队入驻。
种种问题阻碍着我国创客空间的发展,导致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在国家政策的扶持支撑下勉强维持生存,收入基本上是在维持创客組织的基本运转,其可持续发展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二)政府缺少顶层设计,盲目跟风
“自李克强总理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各地方政府纷纷跟进,先后出台了支持创客空间发展的相关政策,迫切想建设自己的创客空间与完善本地区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但是部分地区政府忽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众创空间的概念缺乏明确认识,目标不明确,一味的模仿一线城市的创客空间的发展路径,对于众创空间建设的可行性分析不够。总的来说,部分政府对众创空间建立缺少一个清晰的顶层设计,对创客空间是否需要建立,以什么样的形式去建立,数量控制在什么范围,都没有以个明确的方向,只是一味的看市场形式盲目跟风,这导致创客空间的质量参差不齐或者处于“有店无客”的尴尬境地,严重阻碍了本地区创客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三)创客空间概念混淆不清,泡沫化严重
目前,“创客空间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一哄而上”由于国家提出不少的激励政策,例如科技部提出:“将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众创空间经备案后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这让各地政府、企业以及个体都纷纷建设创业大街、开办创业综合体项目,经过政府认定的“众创空间”数量呈几何倍数增长。总体而言,创客空间表面看似繁荣、兴旺而实际上虚浮不实,不少创客空间的质量都不高。
据深圳开放创新实验室的联合创始人李然表示:“创客空间与创客的蓬勃兴起,一定程度源于自上而下的政策和资本驱动,实际创客空间存在一定的泡沫的成分,创客空间的概念在政府的主导下迅速普及,企业或个人如果在对创客空间缺乏理解的情况下就去设立,可能会变成盲从。”
(四)创客空间的制度保障不足,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1.创客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由于创客空间的项目制作以及创作有着“开放”“共享”的性质,在前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往往需要将项目进行共享以获得更好的改进以及发展。这很容易会造成一个巨大的隐患——项目被复制或抄袭,导致产生无法预知的产权纠纷问题。这不仅损害创客群体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还挫伤了创客群体的创新积极性。
2.监管制度不完善。目前创客空间作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策源地之一,相关部门从保护、培育创新创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给予创客空间一定广域的发展自由度,以及优先全面的政策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创客空间的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不良隐患。由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让一些觊觎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的不良商人打着创客空间的名号来谋取私利,骗取政府的补贴,严重影响了创客空间的形象。
参考文献:
[1][美]克里斯·安德森著,萧萧译.创客:新工业革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2]秦峰,文远.基于创客空间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析议[J].理论导刊,2016(5).
[3]郝世界.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以构建创客空间为视角[J].当代经济,2016(23).
[4]李芳.创客运动的国际现状分析[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6(2).
[5]段浩,陈颖.中国创客空间地图与发展模式[J].中国科技财富,2015(7).
[6]沐阳.股权众筹,成长中的烦恼[J].金融博览,2016(12).
[7]清科集团.众创时代下的创新型孵化器[J].国际融资,2015(7).
[8]冯继强,李玲丽,施春林.美国图书馆创客空间实践对我国公共图书馆创新实践的启示[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4(11).
[9]刘建昌,李晓飞,石秀.基于长尾理论的创客运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模式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5(12).
[10]孙玉敏.“创客”云涌[J].上海国资,2016(6).
[11]朱敏.创业创新环境下运营商的应对策略[J].中国电信业,2015(7).
[12]尚青北京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者的“梦想实验室”[J].互联网经济,2015(8).
[13]刘倩.“创客”是谁?[J].四川劳动保障,2015(4).
[14]宋述强,钟晓流,焦丽珍,李寅.创客教育及其空间生态建设[J].现代教育技术,2016(1).
[15]王佑镁,陈赞安.从创新到创业:美国高校创客空间建设模式及启示[J].中国电化教育,2016(8).
[16]左果果.大学生公益创业素养培育研究[D].西南科技大学,2016.
[17]陈耿宣.创新创业发展的供给侧思路[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7-02-27(A7).
[18]南苏.谁解创客融资难?[N].人民政协报,2015-04-17(06).
[19]董禹含.北京创客空间魏乔:“我们就是搞硬件的”——科技部火炬中心[OL].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chuangy/201508/7e2579dc2be849eea2012e5d715a192d.shtml.
[20]腾讯大豫网.众创空间阴云密布:未来10个月将死掉一大片[OL].http://www.ctoutiao.com/67523.html.
[21]田国宝.创客空间一哄而上的乱象:数量年增32倍,有些地方“念歪了经”[OL].http://www.cyzone.cn/a/20160313/291880.html.
[22]郑升.创客空间挤泡沫:创客空间太多,创客不够用?[OL].http://www.ccds.org.cn/index.php?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