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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从二、三十年代以来香港新诗的发展,及其与中国诗的关系:其由中国诗的发展、互补、分流和整合问题。第一章:1950年之前的香港新诗——中国新诗的组成部份。界定香港新诗与香港诗人的标准是:香港永久居民创作与发表于香港或境外的诗歌作品;香港居民于香港或外地创作的香港题材的诗歌作品。香港诗人已改变其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后不再视为香港诗人。本文分期、分阶段论述香港新诗和其作品,也可作为香港新诗史及香港诗选的初篇。其中有些是针对目前香港新诗的盲点或误区特为论述。现为史集或选集摘要式的粗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