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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是一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监管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事实上,银监会今年动作频频,如何防控地方融资平台所带来的风险已经成为今年银监会乃至中国宏观经济调整的工作重点。
银政博弈不已
4月20日,在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二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位列首务,与此前要求各银行将此类贷款“解包还原,逐个排查”相比,新的一揽子强化措施更为具体。
这些措施包括:除保证“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在建和续建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限制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的新项目发放贷款;在二季度末前做好有关贷款的重组和保全;要在三季度末前必须做到对平台贷款的准确五级分类;对发生资金挪用、抵押率或本金不足、管理混乱的平台贷款,至少下调一个等级,相应提足拨备;年内完成坏账核销,并且账销案存,不影响继续追讨。
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从全国来看,各个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千差万别,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融资市场化规范程度较高,而不少乡镇村级政府,由于资金不足,甚至出现借高利贷,在资金链无法衔接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局部债务危机的事件。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9.6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地方融资平台占到了三分之一,即约3万亿元,这意味着,接近40%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都是2009年出笼的。
相比市场化规范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少乡镇级的政府融资平台则显得问题较多,贾康指出。
有央行专业人士分析,从2012年开始,地方政府的偿债率将超过15%。一旦房地产市场发生逆转,地方债务危机就将到来。
据悉,5月,监管当局将就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整顿向国务院做阶段性报告,6月底以前完成对融资平台贷款的自查、整改和保全,7月上报结果。
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当局希望银行对借款主体不充分的融资平台贷款,要增加新的借款主体,与项目所有者和现金流相挂钩;对地方政府提供的法律上实际无效的担保函,要增加有财务实力的规范的担保人;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土地、股权优质抵押;尽量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由最大贷款行做牵头人。
地方融资信贷暗收
银监会鼓励银行和地方政府重新签订贷款协议,加强对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对于这一政策,分析人士普遍指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解包还原可以使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透明化。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认为,目前进行地方债务化解、风险退出的首要原则是,推动地方负债状况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存在的一系列风险,银监会已要求商业银行坚决执行贷款“三查”,并将现有的平台公司“项目包”逐笔打开,进行严密梳理,对贷款实施分类处理。同时,对无资本金、仅靠财政担保的项目停止新授信。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商业银行须将现有的平台公司“项目包”开包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落实项目的资本金、土地等担保品的有效性。
近期财政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因此,银监会也要求商业银行严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新增贷款,对无资本金、仅靠财政担保的项目停止新授信。
据近期媒体报道,建行总行已明令要求在5月底之前,将平台贷款控制在年初水平,新的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将不再审批,已经批准授信额度但尚未发放的,将不再予以发放。
建行已要求对地方政府级别、债务率、一般预算收入、财政资金自给率、财政偿债率等指标明确底线,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准入。而在项目把握上,重点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对于自身无经营收入、完全依靠财政资金还款的政府融资平台禁止办理新增授信。
信贷政策再抉择
一些专家也认识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钟伟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2009年的迅猛膨胀,已到了不得不多管齐下予以规范、释放风险、和理顺中央-地方财权关系的时候了。
面对地方债务风险,政府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2009年12月,财政部牵头制定了一份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管理的文件。
据悉,该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包括,从2010年3月1日起, 对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分类管理,对当期项目分类为公益类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置换;拟将地方政府新增税收作为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来源等。
但令人遗憾的是,该文件征求意见稿效果一般,且引起相关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反弹。
“全国很多省级政府都反对该文件征求意见稿。”一位知情人士指出。
分析人士普遍指出,让地方政府制定和披露资产负债表等措施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根本解决之道,“但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用来厘清中央与地方财权、税权等关系。”
诸如预算法等相关政策都需要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有分析人士指出。
钟伟认为,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说到底是如何完善中国财税体制、如何平衡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问题。
要弱化地方政府的举债冲动,就必须加速服务型的公众财政体制的建立,也应考虑增加地方税费收入来源,尤其是缩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链条,加速物业税的开征试点等工作,钟伟指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巴曙松认为,引入市场约束,鼓励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减少银行系统风险的积聚,未来在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这是改善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方向。
如果没有政策层面的引导和跟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恐难根治,一些资深业内人士直言。
事实上,银监会今年动作频频,如何防控地方融资平台所带来的风险已经成为今年银监会乃至中国宏观经济调整的工作重点。
银政博弈不已
4月20日,在银监会召开的2010年二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位列首务,与此前要求各银行将此类贷款“解包还原,逐个排查”相比,新的一揽子强化措施更为具体。
这些措施包括:除保证“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在建和续建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限制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的新项目发放贷款;在二季度末前做好有关贷款的重组和保全;要在三季度末前必须做到对平台贷款的准确五级分类;对发生资金挪用、抵押率或本金不足、管理混乱的平台贷款,至少下调一个等级,相应提足拨备;年内完成坏账核销,并且账销案存,不影响继续追讨。
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从全国来看,各个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千差万别,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融资市场化规范程度较高,而不少乡镇村级政府,由于资金不足,甚至出现借高利贷,在资金链无法衔接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局部债务危机的事件。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9.6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地方融资平台占到了三分之一,即约3万亿元,这意味着,接近40%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都是2009年出笼的。
相比市场化规范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少乡镇级的政府融资平台则显得问题较多,贾康指出。
有央行专业人士分析,从2012年开始,地方政府的偿债率将超过15%。一旦房地产市场发生逆转,地方债务危机就将到来。
据悉,5月,监管当局将就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整顿向国务院做阶段性报告,6月底以前完成对融资平台贷款的自查、整改和保全,7月上报结果。
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当局希望银行对借款主体不充分的融资平台贷款,要增加新的借款主体,与项目所有者和现金流相挂钩;对地方政府提供的法律上实际无效的担保函,要增加有财务实力的规范的担保人;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土地、股权优质抵押;尽量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由最大贷款行做牵头人。
地方融资信贷暗收
银监会鼓励银行和地方政府重新签订贷款协议,加强对贷款的抵押和担保。对于这一政策,分析人士普遍指出,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解包还原可以使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透明化。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认为,目前进行地方债务化解、风险退出的首要原则是,推动地方负债状况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存在的一系列风险,银监会已要求商业银行坚决执行贷款“三查”,并将现有的平台公司“项目包”逐笔打开,进行严密梳理,对贷款实施分类处理。同时,对无资本金、仅靠财政担保的项目停止新授信。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商业银行须将现有的平台公司“项目包”开包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落实项目的资本金、土地等担保品的有效性。
近期财政部已经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中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因此,银监会也要求商业银行严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新增贷款,对无资本金、仅靠财政担保的项目停止新授信。
据近期媒体报道,建行总行已明令要求在5月底之前,将平台贷款控制在年初水平,新的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将不再审批,已经批准授信额度但尚未发放的,将不再予以发放。
建行已要求对地方政府级别、债务率、一般预算收入、财政资金自给率、财政偿债率等指标明确底线,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准入。而在项目把握上,重点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对于自身无经营收入、完全依靠财政资金还款的政府融资平台禁止办理新增授信。
信贷政策再抉择
一些专家也认识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钟伟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2009年的迅猛膨胀,已到了不得不多管齐下予以规范、释放风险、和理顺中央-地方财权关系的时候了。
面对地方债务风险,政府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2009年12月,财政部牵头制定了一份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管理的文件。
据悉,该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包括,从2010年3月1日起, 对地方融资平台举债分类管理,对当期项目分类为公益类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置换;拟将地方政府新增税收作为融资平台贷款的还款来源等。
但令人遗憾的是,该文件征求意见稿效果一般,且引起相关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反弹。
“全国很多省级政府都反对该文件征求意见稿。”一位知情人士指出。
分析人士普遍指出,让地方政府制定和披露资产负债表等措施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根本解决之道,“但这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用来厘清中央与地方财权、税权等关系。”
诸如预算法等相关政策都需要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有分析人士指出。
钟伟认为,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说到底是如何完善中国财税体制、如何平衡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问题。
要弱化地方政府的举债冲动,就必须加速服务型的公众财政体制的建立,也应考虑增加地方税费收入来源,尤其是缩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链条,加速物业税的开征试点等工作,钟伟指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巴曙松认为,引入市场约束,鼓励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减少银行系统风险的积聚,未来在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这是改善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方向。
如果没有政策层面的引导和跟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恐难根治,一些资深业内人士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