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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基创优”、“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财政加大了对高校专项资金的统筹和投入力度。政府更注重“简政放权” ,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等方式直接拨款到各个院校,将资金分配的权力下放给各院校。如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得到安全合理的使用,是当前高校面对的普遍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结合实际,探索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高效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助推一流高校建设步伐。
一、项目背景
2016年5月27日,广西区财政厅、教育厅印发了《广西高等学校财政投入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构建了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拨款机制,推进“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实施“强基创优”计划。2017年6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通过持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和学科。在广西区“强基创优”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背景下,区教育厅、财政厅加大了专项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相较以往,政府更注重“简政放权” ,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等方式直接拨款到各个院校,将资金分配的权力下放给各院校,改变了过去通过单项奖补方式的碎片化拨款方式,资金分配权利下放到各个院校的同时政府部门更“注重实效”,区教育厅、财政厅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院校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并对奖惩细则作了明文规定。在政府办学投入更加注重实效和长效机制的情况下,各个高等院校应该找准定位、办出特色,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滚动安排项目,将有限的项目资金实现短期目标与战略目标的统一,必须探索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模式。
二、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概述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使用特点,对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高等院校为了特定阶段的战略目标或发展规划,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求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在“强基创优”、“双一流”建设的战略背景下,如何确保高校财政专项资金得到安全合理高效的使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克服优秀人才短缺、各种资源投入有限等困难,努力推进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三、加强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高校改善内部管理,减少资金结余沉淀,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为保障高校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效显著。但另一方面,高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重复投入,“高投入,低产出”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结余沉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严重制约了高校的自身发展,从长远来看,也十分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呢,笔者认为,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及预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学校各个部门积极参与进来,各司其职,改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结余沉淀,確保高校专项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全面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二)优化资产管理结构,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实现高校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高校筹措资金的重要来源,在学校总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校资金短缺的压力。优化了高校资产管理结构,降低了高校财务风险。高校可以通过强基创优发展和一流大学(学科)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投入,突出特色,强化优势学科,发展特色学科,不断打造学校的学科品牌,以学科建设“牵引力”拉动内涵发展,深化学科建设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流学科全面发展,打造创新引领学科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队伍建设,促进高校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了公平、公正地合理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缓解相关使用部门间的资金矛盾,避免资源重复投入浪费,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科学有效的使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把钱花在刀刃上,将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到更有效益和效率的项目中去,积极有效推进高校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当前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弊端
通过分析高校各时期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投入产出情况及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原有的管理模式下,财政专项资金多存在“面子工程”、“近水楼台先得月”、“小项目大投入”、“一个项目多次投入”等弊端。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项目预算工作不到位,财政专项资金权责不清
目前,大多高校缺乏项目预算的顶层设计,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统筹管理财政项目专项。申请财政专项没有站在学校战略发展的高度,没有从自身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改等实际情况出发,重申请,轻管理。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责任难落实。业务部门、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归口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投入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模式不合理
在“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财政拨款方式下,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学校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往往还沿用以往的管理模式,主要由业务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负责经费审批、财务部门根据预算下拨经费。这种预算编制模式强调的是竞争性分配,会加剧学校项目的“贫富差距”,原本就占优势的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项目资金多的花不完,而对于一些新兴学科与平台而言,却得不到资金支持,从长远来说,十分不利于高校的发展,有违于“创优、双一流”的初衷。 (三)财政专项资金开支模糊,使用不规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也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问题,财政专项支出范围不明确,经费开支模糊,资金使用不规范,严重违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目前,财政对于高校的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往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拨,高校为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财政专项资金,有时甚至利用开支范围的“擦边球”,故意模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导致一些边缘化的项目也被纳入到财政专项资金范围中开支,造成财政专项资金与高校日常经费之间、不同财政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核算,致使会计信息反映不明确,严重影响会计核算质量。
(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只有经过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全国人大一般在三月召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才能下拨,所以项目实际的执行时间只有 8-9 个月。笔者认为,这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一个客观条件。特别是对于一些中途追加的项目而言,影响更为明显。此外,财政专项往往涉及到大型设备采购,特别是进口设备采购,要遵循招标、采购等固定流程,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及时上报部门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设备等环节不可或缺,这本来就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全校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稍有延迟,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导致项目资金在运转过程中受阻,无法按照财政的要求执行资金进度。
(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
根据广西区财政的要求,专项资金在200万以上的项目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实际工作中,很多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显得过于被动,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对上级部门要求的绩效评价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所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往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与科学性,无法直观、量化、准确地反映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缺乏科学性、完整性、可比性,质量不高,难以发挥出绩效评价的真正作用。
(六)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财政专项通过申请后,高校更多关注的是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忽视了对资金的后续管理,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高效、科学的运用。财政专项大多采用项目人负责制,负责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拥有较大的支配权,财务部门通常将注意力集中在报销票据是否合法,手续手否齐全,对于该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核实。高校内部的专项资金监管多由学校审计、纪委负责,监督力度不足,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
五、加强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成立“创优办”,做好财政专项资金规划的顶层设计及实施,划分权责
在“强基创优”和“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成立“创优办”统筹领导学校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滚动安排项目,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统筹考虑项目规划的顶层设计及计划的实施,划分业务部门、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职责,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论证、遴选及后续验收评价工作。财务处负责项目库管理、资金统筹及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监控等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系统机制,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论证、系统的管理安排
(二)改进财政专项项目编制模式,建立滚动制的项目库管理
“创优办”要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项目申报方向,学校所有项目开支纳入“强基创优、双一流”大口袋中。按项目归口管理的原则,由项目建设或购置部门向归口管部门进行申报。每年6月由学校发布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通知,由学校各个部门按照自身发展规划填报项目内容、总体目标及绩效,列入“滚动项目库-备选”。按照“先谋事,后配钱”原则。各归口业务部门根据“创优办”年度部署和要求对“滚动项目库-备选”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科专业专家组对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工作,按照归口管理组织各项目答辩,由专家按照标准挑选入库项目“滚动项目库-正式”,同时可直接淘汰项目申报敷衍、不完整的项目,以提高项目申报的严肃性。重点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具体性、可考核性,重视专业群项目申报,实现组群发展、资源共享。规避专业间各自为政,重复设备投入等现象。最后将评委评选结果报“创优办”统筹,再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
(三)严格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加强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首先对于高校财务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加强自身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的学习,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强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严格审核票据与资金支出合理性,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得到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根据不同项目的执行要求,实现专款专用,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次,经费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也应该加强自身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知识的学习,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明确项目开展进度,充分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加强监督与管理,全面落实支出责任。
(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一方面考虑到高校寒暑假的特殊性,建议对高校现行预算年度的起止时间进行调整,将预算自然年度调整为学年制,遵循高校自身客观的发展规律,确保高校预算执行时间的年度完整性。另一方面,“创优办”要定期与财务处沟通滚动项目库的项目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并积极推动项目执行进展和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定期核对清理完结项目,保证下年度新项目滚动入库,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在财务报销和资金支出环节采用多种方式改进财务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筛选权重指标及次要指标。另外,可以适当考虑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际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持续优化专项资金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专项财政资金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严格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与预算出入程度,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绩效实时监控,将绩效评价贯穿到项目全过程中。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限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将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部门业绩考核相挂钩,奖惩并举。切实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发挥到实处。此外,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門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防范风险。
六、结语
“强基创优、双一流”背景下改变了原有专项资金的短视行为,专项资金管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高校发展,提升办学实力提供了契机,是高校找准定位、办出特色的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作为新时代的高等教育,要站在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划,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高效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助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
(作者单位:1.桂林医学院财务处;2.广西医科大学财务处)
一、项目背景
2016年5月27日,广西区财政厅、教育厅印发了《广西高等学校财政投入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构建了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拨款机制,推进“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实施“强基创优”计划。2017年6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通过持续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广西特色、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校和学科。在广西区“强基创优”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背景下,区教育厅、财政厅加大了专项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相较以往,政府更注重“简政放权” ,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等方式直接拨款到各个院校,将资金分配的权力下放给各院校,改变了过去通过单项奖补方式的碎片化拨款方式,资金分配权利下放到各个院校的同时政府部门更“注重实效”,区教育厅、财政厅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院校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并对奖惩细则作了明文规定。在政府办学投入更加注重实效和长效机制的情况下,各个高等院校应该找准定位、办出特色,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滚动安排项目,将有限的项目资金实现短期目标与战略目标的统一,必须探索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模式。
二、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概述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使用特点,对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高等院校为了特定阶段的战略目标或发展规划,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求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在“强基创优”、“双一流”建设的战略背景下,如何确保高校财政专项资金得到安全合理高效的使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克服优秀人才短缺、各种资源投入有限等困难,努力推进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三、加强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高校改善内部管理,减少资金结余沉淀,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为保障高校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效显著。但另一方面,高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重复投入,“高投入,低产出”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结余沉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严重制约了高校的自身发展,从长远来看,也十分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呢,笔者认为,对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及预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学校各个部门积极参与进来,各司其职,改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结余沉淀,確保高校专项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全面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二)优化资产管理结构,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实现高校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高校筹措资金的重要来源,在学校总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校资金短缺的压力。优化了高校资产管理结构,降低了高校财务风险。高校可以通过强基创优发展和一流大学(学科)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投入,突出特色,强化优势学科,发展特色学科,不断打造学校的学科品牌,以学科建设“牵引力”拉动内涵发展,深化学科建设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流学科全面发展,打造创新引领学科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高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队伍建设,促进高校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了公平、公正地合理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缓解相关使用部门间的资金矛盾,避免资源重复投入浪费,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科学有效的使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把钱花在刀刃上,将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到更有效益和效率的项目中去,积极有效推进高校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当前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弊端
通过分析高校各时期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投入产出情况及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原有的管理模式下,财政专项资金多存在“面子工程”、“近水楼台先得月”、“小项目大投入”、“一个项目多次投入”等弊端。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项目预算工作不到位,财政专项资金权责不清
目前,大多高校缺乏项目预算的顶层设计,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统筹管理财政项目专项。申请财政专项没有站在学校战略发展的高度,没有从自身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教改等实际情况出发,重申请,轻管理。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责任难落实。业务部门、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归口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投入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模式不合理
在“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财政拨款方式下,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学校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高校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往往还沿用以往的管理模式,主要由业务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负责经费审批、财务部门根据预算下拨经费。这种预算编制模式强调的是竞争性分配,会加剧学校项目的“贫富差距”,原本就占优势的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项目资金多的花不完,而对于一些新兴学科与平台而言,却得不到资金支持,从长远来说,十分不利于高校的发展,有违于“创优、双一流”的初衷。 (三)财政专项资金开支模糊,使用不规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也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问题,财政专项支出范围不明确,经费开支模糊,资金使用不规范,严重违背了专款专用的原则。目前,财政对于高校的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往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拨,高校为了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财政专项资金,有时甚至利用开支范围的“擦边球”,故意模糊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导致一些边缘化的项目也被纳入到财政专项资金范围中开支,造成财政专项资金与高校日常经费之间、不同财政专项资金相互混淆核算,致使会计信息反映不明确,严重影响会计核算质量。
(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只有经过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全国人大一般在三月召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才能下拨,所以项目实际的执行时间只有 8-9 个月。笔者认为,这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一个客观条件。特别是对于一些中途追加的项目而言,影响更为明显。此外,财政专项往往涉及到大型设备采购,特别是进口设备采购,要遵循招标、采购等固定流程,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及时上报部门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验收相关设备等环节不可或缺,这本来就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全校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稍有延迟,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导致项目资金在运转过程中受阻,无法按照财政的要求执行资金进度。
(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
根据广西区财政的要求,专项资金在200万以上的项目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实际工作中,很多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显得过于被动,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对上级部门要求的绩效评价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所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往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与科学性,无法直观、量化、准确地反映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缺乏科学性、完整性、可比性,质量不高,难以发挥出绩效评价的真正作用。
(六)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财政专项通过申请后,高校更多关注的是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及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忽视了对资金的后续管理,严重影响了专项资金高效、科学的运用。财政专项大多采用项目人负责制,负责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拥有较大的支配权,财务部门通常将注意力集中在报销票据是否合法,手续手否齐全,对于该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无法核实。高校内部的专项资金监管多由学校审计、纪委负责,监督力度不足,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
五、加强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成立“创优办”,做好财政专项资金规划的顶层设计及实施,划分权责
在“强基创优”和“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成立“创优办”统筹领导学校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滚动安排项目,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统筹考虑项目规划的顶层设计及计划的实施,划分业务部门、主管部门、财务部门职责,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论证、遴选及后续验收评价工作。财务处负责项目库管理、资金统筹及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监控等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系统机制,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论证、系统的管理安排
(二)改进财政专项项目编制模式,建立滚动制的项目库管理
“创优办”要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项目申报方向,学校所有项目开支纳入“强基创优、双一流”大口袋中。按项目归口管理的原则,由项目建设或购置部门向归口管部门进行申报。每年6月由学校发布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通知,由学校各个部门按照自身发展规划填报项目内容、总体目标及绩效,列入“滚动项目库-备选”。按照“先谋事,后配钱”原则。各归口业务部门根据“创优办”年度部署和要求对“滚动项目库-备选”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科专业专家组对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工作,按照归口管理组织各项目答辩,由专家按照标准挑选入库项目“滚动项目库-正式”,同时可直接淘汰项目申报敷衍、不完整的项目,以提高项目申报的严肃性。重点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具体性、可考核性,重视专业群项目申报,实现组群发展、资源共享。规避专业间各自为政,重复设备投入等现象。最后将评委评选结果报“创优办”统筹,再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
(三)严格明确财政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加强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首先对于高校财务部门来说,应该积极加强自身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的学习,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明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强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严格审核票据与资金支出合理性,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得到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根据不同项目的执行要求,实现专款专用,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次,经费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也应该加强自身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知识的学习,加强与财务部门沟通,明确项目开展进度,充分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加强监督与管理,全面落实支出责任。
(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一方面考虑到高校寒暑假的特殊性,建议对高校现行预算年度的起止时间进行调整,将预算自然年度调整为学年制,遵循高校自身客观的发展规律,确保高校预算执行时间的年度完整性。另一方面,“创优办”要定期与财务处沟通滚动项目库的项目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并积极推动项目执行进展和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定期核对清理完结项目,保证下年度新项目滚动入库,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在财务报销和资金支出环节采用多种方式改进财务管理服务,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内容。高校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筛选权重指标及次要指标。另外,可以适当考虑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际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持续优化专项资金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专项财政资金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严格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与预算出入程度,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绩效实时监控,将绩效评价贯穿到项目全过程中。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限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将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部门业绩考核相挂钩,奖惩并举。切实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发挥到实处。此外,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門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防范风险。
六、结语
“强基创优、双一流”背景下改变了原有专项资金的短视行为,专项资金管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高校发展,提升办学实力提供了契机,是高校找准定位、办出特色的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作为新时代的高等教育,要站在服务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划,建立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高效地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助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步伐。
(作者单位:1.桂林医学院财务处;2.广西医科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