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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畜牧兽医站(所)的管理体制应如何改革才能使其业务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能保障动物防疫、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有关法律法规得以全面贯彻实施,保持畜牧兽医执法和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继续得到足够的技术服务呢?我们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对县、乡两级畜牧兽医站(所)的管理体制提出几点改革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