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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聘任制取代教师任命制是教育进步的必然选择。目前,聘任制下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机制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更为教师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但是,由于现行法律对高校教师权益保护不足以及高校与教师主体间法律关系不明晰等原因导致聘任制下高校教师合法权益面临严峻的挑战。通过完善聘任制下高校教师申诉机制,重构聘任制下高校教师解聘机制以及建立聘任制下高校教师监督机制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