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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3年国家颁布了《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新课改是一种从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新课改强调教学中学生学习主体的重要作用,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但是,教学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并不意味着要淡化或削弱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关键词:新课改;高中化学教学;教师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G63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10)05-045-01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2005年新增江苏,2006年又增加了天津、浙江、福建、安徽和辽宁5个省市。2007年北京、陕西、吉林、湖南、黑龙江,2008年山西、江西、河南、新疆,2009年其余省市也开始了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
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高中化学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社会发展线索和化学学科线索融合的方式进行构建;以化学实验作为学生获取知识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新课程增设了较多的“活动与探究”作为演示实验的“观察与思考”,旨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强调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如《必修1》就涉及了高中阶段所有的元素化合物知识,同时还包含了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原理:如物质的量、原子结构、电解、氧化还原反应;化学基本实验操作等。这就要求我们中学化学教师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改变方法,以全新的思路,全新的方法投入到化学新课程改革中。
传统的高中化学课教学方法基本上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这种陈旧的教学方法实质上是偏重教师主导作用、忽视学生主体作用,偏重知识灌输、忽视养成教育,偏重群体教育、忽视个体教育,偏重课堂教育、忽视社会实践,偏重学校教育、忽视社会教育。新课改强调教学中“学生主体”的重要作用,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教学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
新课程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体现了化学的新观念、新思想、新应用;体现了“三维”课程目标。
随着高中化学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要防止这样的倾向:夸大和拔高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错误理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的学习方式;淡化或削弱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二、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在高中化学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新的课程、新的标准、新的教学模式,需要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原则来支撑。新课程给了我们更多的弹性空间,但对我们也提出新的要求。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契机,一个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有力契机。新课程体系在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都较原来的课程有了重大创新和突破。这场改革给教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不可多得的机遇,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新观念,将深刻地影响、引导着教学实践的改变。影响教学质量的变量很多,教师是其中决定性的变量——一个最积极、最活跃的、能左右其它变量的变量。课程改革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发者和鼓励者;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者;学生学习过程情态的关注者;学生思考的启迪者和发展者。
新课程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突出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当我们走进新课堂的时候,才可以说真正走进了新课程;当我们通过新课堂来展示新课程的时候,才可以说真正实施了新课程。
我们认为: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在高中化学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应该重点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既要防止“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流于形式,又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不应忽视教师的认识引导、个体疏导、情境诱导、实践辅导、监控指导等主导作用。
新课程改革在高中化学课教学实践中的具体实施, 教师的主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理解新课程的理念,确立新的教学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在课程目标、课程建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上确立新的课程理念。
教学过程是在教师引导下的学生认知过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能有效地构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在新的课程标准中,教师的主要职能已从知识技能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由学生的管理者转化为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这个主体是在老师的主导之下存在的;落实学生主体的关键是学生的活动,但这些活动是在老师的指挥之下进行的。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兴趣。
自主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自主学习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背景材料的提供,环境的创设,自主学习教学的引导。探究学习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热点及科学素养教育的必然趋势。
新课标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不能为了自主学习而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不是任何内容都可通过自主学习来完成。如质量守恒定律是很多科学家用了很长时间历经千辛万苦得出的结论,如果让学生完全自主学习,既无可能,更无必要。
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否发挥及如何发挥,是通过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实现的。学生在学习中主体性发挥的如何,关键取决于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如何。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这是教学上相辅相成的一对矛盾统一体。发挥主导作用,则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主体地位。随着高中政治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
合作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与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动、互助学习。它的最常见的形式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活动。然而,有的教师认为,只要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学生自然就会合作。于是,在课堂上,只要提到合作学习,教师就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然后布置一下学习任务,要求小组讨论完成。而在此过程中,既不指导学生如何与其他成员合作、交流,也不注意监控学生在小组中的交往、互动情况。
合作学习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而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如高中化学中“氧化还原反应”、“物质的量”、“气体摩尔体积”、“化学平衡”等难点内容,就要求教师要在合作学习中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学会选择、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选择空间和交流机会。
在合作学习中,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正确发挥,都有赖于教师的引导。合作学习中的形成性评价主要由老师来把握,合作学习也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不一定每一节课都要搞合作学习,也并非所有的教学任务都有要通过小组活动才能完成。班级教学、个人学习仍有着合作学习所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三、结语
新课改强调教学中学生学习主体的重要作用,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教师作为施教的主体,他们受国家和社会的委托,是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实现的载体,是具体教育教学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教师必须在教学内容的预设、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节奏的把握、教学过程的调控、教学活动的生成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淡化或削弱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是对新课程改革的一种误解。教师如何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既是一个实际已探索多年的课题,也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深化的课题。
关键词:新课改;高中化学教学;教师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G633.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10)05-045-01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2005年新增江苏,2006年又增加了天津、浙江、福建、安徽和辽宁5个省市。2007年北京、陕西、吉林、湖南、黑龙江,2008年山西、江西、河南、新疆,2009年其余省市也开始了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
化学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应用的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特征是研究分子和创造分子。高中化学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社会发展线索和化学学科线索融合的方式进行构建;以化学实验作为学生获取知识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新课程增设了较多的“活动与探究”作为演示实验的“观察与思考”,旨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强调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如《必修1》就涉及了高中阶段所有的元素化合物知识,同时还包含了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原理:如物质的量、原子结构、电解、氧化还原反应;化学基本实验操作等。这就要求我们中学化学教师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改变方法,以全新的思路,全新的方法投入到化学新课程改革中。
传统的高中化学课教学方法基本上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这种陈旧的教学方法实质上是偏重教师主导作用、忽视学生主体作用,偏重知识灌输、忽视养成教育,偏重群体教育、忽视个体教育,偏重课堂教育、忽视社会实践,偏重学校教育、忽视社会教育。新课改强调教学中“学生主体”的重要作用,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教学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
新课程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体现了化学的新观念、新思想、新应用;体现了“三维”课程目标。
随着高中化学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必须要防止这样的倾向:夸大和拔高学生学习主体的作用;错误理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的学习方式;淡化或削弱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二、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在高中化学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新的课程、新的标准、新的教学模式,需要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原则来支撑。新课程给了我们更多的弹性空间,但对我们也提出新的要求。这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契机,一个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有力契机。新课程体系在课程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都较原来的课程有了重大创新和突破。这场改革给教师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不可多得的机遇,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新观念,将深刻地影响、引导着教学实践的改变。影响教学质量的变量很多,教师是其中决定性的变量——一个最积极、最活跃的、能左右其它变量的变量。课程改革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发者和鼓励者;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者;学生学习过程情态的关注者;学生思考的启迪者和发展者。
新课程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突出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主要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当我们走进新课堂的时候,才可以说真正走进了新课程;当我们通过新课堂来展示新课程的时候,才可以说真正实施了新课程。
我们认为: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在高中化学课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应该重点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既要防止“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流于形式,又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不应忽视教师的认识引导、个体疏导、情境诱导、实践辅导、监控指导等主导作用。
新课程改革在高中化学课教学实践中的具体实施, 教师的主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理解新课程的理念,确立新的教学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在课程目标、课程建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上确立新的课程理念。
教学过程是在教师引导下的学生认知过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能有效地构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在新的课程标准中,教师的主要职能已从知识技能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由学生的管理者转化为学生发展的引导者。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这个主体是在老师的主导之下存在的;落实学生主体的关键是学生的活动,但这些活动是在老师的指挥之下进行的。教师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兴趣。
自主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自主学习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背景材料的提供,环境的创设,自主学习教学的引导。探究学习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热点及科学素养教育的必然趋势。
新课标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不能为了自主学习而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不是任何内容都可通过自主学习来完成。如质量守恒定律是很多科学家用了很长时间历经千辛万苦得出的结论,如果让学生完全自主学习,既无可能,更无必要。
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否发挥及如何发挥,是通过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实现的。学生在学习中主体性发挥的如何,关键取决于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如何。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这是教学上相辅相成的一对矛盾统一体。发挥主导作用,则是为了更好地落实主体地位。随着高中政治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
合作学习是新课程倡导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是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与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动、互助学习。它的最常见的形式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活动。然而,有的教师认为,只要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学生自然就会合作。于是,在课堂上,只要提到合作学习,教师就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然后布置一下学习任务,要求小组讨论完成。而在此过程中,既不指导学生如何与其他成员合作、交流,也不注意监控学生在小组中的交往、互动情况。
合作学习并不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而是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如高中化学中“氧化还原反应”、“物质的量”、“气体摩尔体积”、“化学平衡”等难点内容,就要求教师要在合作学习中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学会选择、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选择空间和交流机会。
在合作学习中,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正确发挥,都有赖于教师的引导。合作学习中的形成性评价主要由老师来把握,合作学习也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不一定每一节课都要搞合作学习,也并非所有的教学任务都有要通过小组活动才能完成。班级教学、个人学习仍有着合作学习所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三、结语
新课改强调教学中学生学习主体的重要作用,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方式。教师作为施教的主体,他们受国家和社会的委托,是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实现的载体,是具体教育教学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教师必须在教学内容的预设、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节奏的把握、教学过程的调控、教学活动的生成和教学效果的评价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淡化或削弱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是对新课程改革的一种误解。教师如何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既是一个实际已探索多年的课题,也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深化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