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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众筹是向大众筹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经济行为,近年来借助于互联网众筹行业得到迅猛发展。科研众筹主要面向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因科研众筹平台不健全、科研项目大众认知难、投资回报不明显等特点面临系列难题,基于科技型企业实际研究设计了科研项目资金众筹流程和成员众筹流程。
关键词:项目众筹;科研众筹;众筹平台
1 项目众筹概述
1.1 众筹现状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一种向大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经济行为。2001年,Artist Share网站在美国成立,普遍认为是互联网众筹的开端。互联网众筹在我国出现得较晚,2011年7月,“点名时间”正式上线,这是我国首家互联网众筹平台。2014年以来,众筹行业发展开始加速。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互联网众筹平台达到365家,全年众筹融资金额近100亿元。而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2025年全球发展中国家的众筹融资将达到960亿美元,预计中国将达到460亿至500亿美元,发展前景广阔。
1.2 关键角色
众筹主要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投资人(支持者)和众筹平台(中介机构)3类角色。发起人多半有创意或项目,但缺少资金支持、市场经验。投资人多半认可项目,有闲置资金,为获得物质或精神上的回报,愿意出资支持项目。众筹平台是连接项目发起人、支持者的中介和桥梁。
1.2.1 发起人
发起人是项目的发起者、主导者、创意者和筹款者。发起人的价值观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后期运营的成敗,也决定了对众筹平台以及投资人的负责程度;发起人对项目的专业性决定了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对项目拥有自主权的程度决定了对项目后期的把控程度;发起人过往经历在项目专业领域的资质、声望、权威性、影响力等因素决定了公众对其的认可程度;发起人的团队整体能力影响到项目后期的运营管理。
1.2.2 投资人
投资人是众筹项目的支持者,可以是任何社会公众和组织机构,几乎没有准入门槛的限制。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对自己感兴趣的创意创新项目进行小额投资,每个投资人其实就是一个小额资本的“天使投资人”。投资人与众筹项目的专业匹配度影响其出资选择,和投资人专业匹配度高的项目更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认可和投资。
1.2.3 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连接发起人和投资人的中介,既是平台搭建者,又是项目组织者、辅导者、监督者,也是投资人利益的保护者。众筹平台的声望、合法合规性等因素影响发起人和投资人对其的选择。现有众筹平台包括:项目多元化的综合类平台,如追梦网;围绕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专业类众筹平台,如开展高科技众筹的点名时间;专门机构设置的众筹平台,如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创办的Pitch Funder科研众筹平台。
1.3 模式分类
(1)奖励众筹。投资人将资金投给发起人用以开发某种产品(或服务),待该产品(或服务)开始对外销售或已经具备对外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发起人按照约定将开发的产品(或服务)无偿奖励或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种融资方式。据统计,奖励众筹2015年筹款金额高达27亿元。
(2)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面向普通投资者进行股权集资,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项目,获得未来收益的一种公众筹资方式。据统计,2015年,我国股权众筹融资金额在45亿元左右。其中,京东东家(京东私募股权众筹)自2015年3月上线以来,为70多个项目提供超过7亿元融资。
(3)公益众筹。有需要的人由本人或他人提出申请,NGO或平台等做尽职调查、证实情况,并在网上发起项目,从公众募捐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公益众筹当年成功项目超过7700个,筹款金额达到6.31亿元。
(4)债权众筹。投资人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其获得的回报方式是取得债权,成为此项目的债权人,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和本金。金蜂财富网、人人贷、拍拍贷等P2P 就属于此类。
1.4 众筹项目
众筹项目是有明确目标的、可以完成的活动。项目一般以股权、债权、分红和利息等资金形式作为回报。目前国内最受欢迎的是商品预售类项目,商品设计者会把产品作为奖励回馈给支持者。众筹项目的设置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筹集天数。筹集天数过长会削弱未来投资人的信心,太短又形不成较大的威势。从国内外众筹经验来看,筹资天数为30 天的项目成功几率最高。
(2)项目包装。发起人先将自己的创意通过设计图、方案或成品等方式展示出来,突出创意和实施的可行性,以提高成功几率。
(3)目标金额。目标金额的设置需要将生产成本、劳务费用、包装和物流运输成本等考虑在内,然后结合本身的项目性质设置一个合乎情理的目标。
(4)项目回报。对投资人的回报要尽可能实现收益最大化,最好有几种不同的回报形式供投资者者选择。
(5)信息公开。发起人定期进行信息更新,让投资人及时跟进项目,从而增加投资人的信心,并鼓励投资人向其他潜在投资人推荐项目。
1.5 众筹流程
经实名认证的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发起项目申请,并匹配申请视频和相关材料,经众筹平台审核后发布,感兴趣的投资人进行投资。若众筹期结束,筹资金额小于目标金额,则项目流标,资金返还给投资者;若筹资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金额,则项目成标,募集资金按项目约定,以一定比例作为启动资金打给发起人。发起人使用启动资金完成项目后,将之前承诺的回报反馈给投资人,并获得剩余资金。若项目失败,则剩余的募集资金退还投资人。
2 科研众筹
科研众筹(Research Crowd Funding)是专门针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一种众筹模式。 2.1 科研众筹的特点
科研众筹在构成要素、运作流程、潜在风险以及融资优势等方面,与一般众筹模式有着共同的特性。然而,科研众筹毕竟是面向科学家、研发人员、创客等具备科学素养和研发能力的专业化人才的科研筹资模式。因此,科研众筹具备有别于其他众筹的专属特征。
(1)投资人从项目发起人处所得回报往往不是实物和资金,而是专业性较强的学术论著、调查报告、实验总结、学术专著等理论著述,或者是专利、研发成果样品、技术模型等。
(2)科研活动所具有的高度专门化、极端复杂性、结果不确定等特点,决定了科研众筹比一般众筹活动面临着更多现实问题,如投资人认知难、平台审核棘手、知识产权侵害、失败风险高、完成时间长等,使投资人望而生畏,不利于项目发起人的筹资活动。
(3)科研众筹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成果转化难题。项目发起人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艰难的研发活动中,较少顾及项目的市场潜力。此外,当前大多数科技类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对科研众筹成果转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2.2 科研众筹面临的难题
(1)众筹平台不健全。国内尚未出现直接面向科学研究的众筹网站,且现有众筹平台运行机制不健全,投资人承担了主要的投资风险。
(2)投资人项目认知难。投资人大多缺乏相应的知识储备及专业技能,无力评价研究项目的发起人是否有资格和能力真正从事并完成研究项目,也无力探究研究项目的真正学术价值,更无力来监督自己的投资能否被有效、合理地利用。
(3)项目投资回报不明显。科研众筹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公益众筹,投资人最终得到的大多为非赢利性回报,因此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强。另外由于科研众筹中的股权众筹回报方式尚未得到法律认可,投资人的警惕性使其对科研众筹的投入颇为顾忌。
(4)存在知识产权侵害风险。发起人把项目所涉及產品的外观图片、设计思路、使用详解等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发表出来,以吸引投资者的兴趣和注意。经过长期展示,创意或设计思路被他人窃取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众筹项目并没有或者还没来得及申请专利,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
2.3 科研众筹对策建议
(1)政府主导设立官方科研众筹平台。通过由政府主导设立官方的科研众筹网站,将专业项目审批技术和程序应用到对科研众筹项目申请的把关上,可以有效化解投资人对科研项目的疑虑,提升科研众筹的权威性。
(2)提高项目审核的专业能力。加强与权威专业机构或学术共同体的深入合作,对申请上线的科研众筹项目的学术价值、研发可行性、产品市场前景等进行专业化分析或同行评议,并向投资人公布审核意见,结合专业审核意见与投资人的意愿决定该项目能否进入平台运作流程。
(3)建立众筹项目督查机制。规定项目发起人必须经过实名认证后方可发起众筹,对项目研发的最新进展进行督查,项目研发成功后督促发起人及时兑现承诺,向投资人反馈回报。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醒项目发起人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再将项目上线以筹集资金,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
3 方案设计
根据以上论述,结合科技型企业实际,构建以科研项目为主,其他项目为辅的项目众筹方案,研究设计思路如下:
3.1 明确适用范围
项目众筹适用于项目资金众筹和项目成员众筹两个方面,分别界定如下:
3.1.1 项目资金众筹
资金众筹适用于已经有了好的创意或思路,但缺乏资金无法投入实施的项目。发起人限定为企业内部员工,目的是鼓励和帮助员工创新创业。投资人可以是业务与项目相关度较高的各级组织也可以是对项目感兴趣、具备项目相关知识的个人。
项目资金众筹回报一般是项目成果分享或者是项目收益分红,根据约定规则回报投资人。
3.1.2 项目成员众筹
项目成员众筹也可以称为项目众包,适用于不缺资金,但是缺乏专业人员无法投入实施的项目。发起人一般为各级组织,目的是盘活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在不引进新员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投资(“资”指人力资本)人可以是企业内部员工,也可是外部专家人士。
项目成员众筹回报是根据成员承担的任务分工确定的劳务报酬,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个人。
3.2 搭建众筹平台
科技型企业依托官方网站,主导设立众筹平台,配备专人予以管理、维护。
(1)建立项目众筹流程。建立健全从发起人实名认证、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托管、项目过程监督、项目验收、项目回报等流程,明确各流程环节要求,规范众筹项目管理。
(2)组建项目评审团队。由科技型企业各职能部门牵头,成立由公企业各级专家构成的各专业领域的项目评审(验收)团队,为众筹项目审核提供坚实力量。
(3)选择合适资金托管机构。选择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项目众筹资金,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保护投资人利益。
(4)建立项目众筹基金。基金主要源于科技型企业专项拨款,对评审通过的资金众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3.3 梳理众筹流程
3.3.1 项目资金众筹流程
流程说明:
①项目发起人提交项目,众筹平台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评估、筹资目标及筹资期限、风险控制等。
②众筹平台发布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接收投资人出资,进行资金托管。
③众筹平台将资金按约定条件和比例分批拨付给项目发起人。
④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发起人按约定回报方式回报投资人,众筹平台将余下资金拨付给发起人。项目未完成或验收不通过,众筹平台将余下资金退还投资人。
3.3.2 项目成员众筹流程
流程说明:
①项目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及报价。
②众筹平台审核项目及报价,接受项目预付款并托管资金,发布项目信息。
③投资人申请接收项目任务,众筹平台对投资人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支付项目预付款。
④投资人开展设计开发工作,项目完成提交发起人验收。
⑤项目验收通过,发起人支付余下资金。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失败,项目返工直至验收通过或余款返还发起人。
参考文献
[1]张成虎,李霖魁.中国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运行特征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7):28-33.
[2]郑海超,黄宇梦,王涛,等.创新项目股权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5,(1):130-138.
(作者单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项目众筹;科研众筹;众筹平台
1 项目众筹概述
1.1 众筹现状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一种向大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经济行为。2001年,Artist Share网站在美国成立,普遍认为是互联网众筹的开端。互联网众筹在我国出现得较晚,2011年7月,“点名时间”正式上线,这是我国首家互联网众筹平台。2014年以来,众筹行业发展开始加速。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互联网众筹平台达到365家,全年众筹融资金额近100亿元。而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2025年全球发展中国家的众筹融资将达到960亿美元,预计中国将达到460亿至500亿美元,发展前景广阔。
1.2 关键角色
众筹主要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投资人(支持者)和众筹平台(中介机构)3类角色。发起人多半有创意或项目,但缺少资金支持、市场经验。投资人多半认可项目,有闲置资金,为获得物质或精神上的回报,愿意出资支持项目。众筹平台是连接项目发起人、支持者的中介和桥梁。
1.2.1 发起人
发起人是项目的发起者、主导者、创意者和筹款者。发起人的价值观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项目后期运营的成敗,也决定了对众筹平台以及投资人的负责程度;发起人对项目的专业性决定了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对项目拥有自主权的程度决定了对项目后期的把控程度;发起人过往经历在项目专业领域的资质、声望、权威性、影响力等因素决定了公众对其的认可程度;发起人的团队整体能力影响到项目后期的运营管理。
1.2.2 投资人
投资人是众筹项目的支持者,可以是任何社会公众和组织机构,几乎没有准入门槛的限制。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对自己感兴趣的创意创新项目进行小额投资,每个投资人其实就是一个小额资本的“天使投资人”。投资人与众筹项目的专业匹配度影响其出资选择,和投资人专业匹配度高的项目更容易获得投资人的认可和投资。
1.2.3 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连接发起人和投资人的中介,既是平台搭建者,又是项目组织者、辅导者、监督者,也是投资人利益的保护者。众筹平台的声望、合法合规性等因素影响发起人和投资人对其的选择。现有众筹平台包括:项目多元化的综合类平台,如追梦网;围绕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专业类众筹平台,如开展高科技众筹的点名时间;专门机构设置的众筹平台,如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创办的Pitch Funder科研众筹平台。
1.3 模式分类
(1)奖励众筹。投资人将资金投给发起人用以开发某种产品(或服务),待该产品(或服务)开始对外销售或已经具备对外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发起人按照约定将开发的产品(或服务)无偿奖励或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给投资人的一种融资方式。据统计,奖励众筹2015年筹款金额高达27亿元。
(2)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面向普通投资者进行股权集资,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项目,获得未来收益的一种公众筹资方式。据统计,2015年,我国股权众筹融资金额在45亿元左右。其中,京东东家(京东私募股权众筹)自2015年3月上线以来,为70多个项目提供超过7亿元融资。
(3)公益众筹。有需要的人由本人或他人提出申请,NGO或平台等做尽职调查、证实情况,并在网上发起项目,从公众募捐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公益众筹当年成功项目超过7700个,筹款金额达到6.31亿元。
(4)债权众筹。投资人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其获得的回报方式是取得债权,成为此项目的债权人,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和本金。金蜂财富网、人人贷、拍拍贷等P2P 就属于此类。
1.4 众筹项目
众筹项目是有明确目标的、可以完成的活动。项目一般以股权、债权、分红和利息等资金形式作为回报。目前国内最受欢迎的是商品预售类项目,商品设计者会把产品作为奖励回馈给支持者。众筹项目的设置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筹集天数。筹集天数过长会削弱未来投资人的信心,太短又形不成较大的威势。从国内外众筹经验来看,筹资天数为30 天的项目成功几率最高。
(2)项目包装。发起人先将自己的创意通过设计图、方案或成品等方式展示出来,突出创意和实施的可行性,以提高成功几率。
(3)目标金额。目标金额的设置需要将生产成本、劳务费用、包装和物流运输成本等考虑在内,然后结合本身的项目性质设置一个合乎情理的目标。
(4)项目回报。对投资人的回报要尽可能实现收益最大化,最好有几种不同的回报形式供投资者者选择。
(5)信息公开。发起人定期进行信息更新,让投资人及时跟进项目,从而增加投资人的信心,并鼓励投资人向其他潜在投资人推荐项目。
1.5 众筹流程
经实名认证的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发起项目申请,并匹配申请视频和相关材料,经众筹平台审核后发布,感兴趣的投资人进行投资。若众筹期结束,筹资金额小于目标金额,则项目流标,资金返还给投资者;若筹资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金额,则项目成标,募集资金按项目约定,以一定比例作为启动资金打给发起人。发起人使用启动资金完成项目后,将之前承诺的回报反馈给投资人,并获得剩余资金。若项目失败,则剩余的募集资金退还投资人。
2 科研众筹
科研众筹(Research Crowd Funding)是专门针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一种众筹模式。 2.1 科研众筹的特点
科研众筹在构成要素、运作流程、潜在风险以及融资优势等方面,与一般众筹模式有着共同的特性。然而,科研众筹毕竟是面向科学家、研发人员、创客等具备科学素养和研发能力的专业化人才的科研筹资模式。因此,科研众筹具备有别于其他众筹的专属特征。
(1)投资人从项目发起人处所得回报往往不是实物和资金,而是专业性较强的学术论著、调查报告、实验总结、学术专著等理论著述,或者是专利、研发成果样品、技术模型等。
(2)科研活动所具有的高度专门化、极端复杂性、结果不确定等特点,决定了科研众筹比一般众筹活动面临着更多现实问题,如投资人认知难、平台审核棘手、知识产权侵害、失败风险高、完成时间长等,使投资人望而生畏,不利于项目发起人的筹资活动。
(3)科研众筹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成果转化难题。项目发起人几乎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艰难的研发活动中,较少顾及项目的市场潜力。此外,当前大多数科技类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对科研众筹成果转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2.2 科研众筹面临的难题
(1)众筹平台不健全。国内尚未出现直接面向科学研究的众筹网站,且现有众筹平台运行机制不健全,投资人承担了主要的投资风险。
(2)投资人项目认知难。投资人大多缺乏相应的知识储备及专业技能,无力评价研究项目的发起人是否有资格和能力真正从事并完成研究项目,也无力探究研究项目的真正学术价值,更无力来监督自己的投资能否被有效、合理地利用。
(3)项目投资回报不明显。科研众筹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公益众筹,投资人最终得到的大多为非赢利性回报,因此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强。另外由于科研众筹中的股权众筹回报方式尚未得到法律认可,投资人的警惕性使其对科研众筹的投入颇为顾忌。
(4)存在知识产权侵害风险。发起人把项目所涉及產品的外观图片、设计思路、使用详解等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发表出来,以吸引投资者的兴趣和注意。经过长期展示,创意或设计思路被他人窃取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众筹项目并没有或者还没来得及申请专利,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
2.3 科研众筹对策建议
(1)政府主导设立官方科研众筹平台。通过由政府主导设立官方的科研众筹网站,将专业项目审批技术和程序应用到对科研众筹项目申请的把关上,可以有效化解投资人对科研项目的疑虑,提升科研众筹的权威性。
(2)提高项目审核的专业能力。加强与权威专业机构或学术共同体的深入合作,对申请上线的科研众筹项目的学术价值、研发可行性、产品市场前景等进行专业化分析或同行评议,并向投资人公布审核意见,结合专业审核意见与投资人的意愿决定该项目能否进入平台运作流程。
(3)建立众筹项目督查机制。规定项目发起人必须经过实名认证后方可发起众筹,对项目研发的最新进展进行督查,项目研发成功后督促发起人及时兑现承诺,向投资人反馈回报。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醒项目发起人先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再将项目上线以筹集资金,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
3 方案设计
根据以上论述,结合科技型企业实际,构建以科研项目为主,其他项目为辅的项目众筹方案,研究设计思路如下:
3.1 明确适用范围
项目众筹适用于项目资金众筹和项目成员众筹两个方面,分别界定如下:
3.1.1 项目资金众筹
资金众筹适用于已经有了好的创意或思路,但缺乏资金无法投入实施的项目。发起人限定为企业内部员工,目的是鼓励和帮助员工创新创业。投资人可以是业务与项目相关度较高的各级组织也可以是对项目感兴趣、具备项目相关知识的个人。
项目资金众筹回报一般是项目成果分享或者是项目收益分红,根据约定规则回报投资人。
3.1.2 项目成员众筹
项目成员众筹也可以称为项目众包,适用于不缺资金,但是缺乏专业人员无法投入实施的项目。发起人一般为各级组织,目的是盘活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在不引进新员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投资(“资”指人力资本)人可以是企业内部员工,也可是外部专家人士。
项目成员众筹回报是根据成员承担的任务分工确定的劳务报酬,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个人。
3.2 搭建众筹平台
科技型企业依托官方网站,主导设立众筹平台,配备专人予以管理、维护。
(1)建立项目众筹流程。建立健全从发起人实名认证、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托管、项目过程监督、项目验收、项目回报等流程,明确各流程环节要求,规范众筹项目管理。
(2)组建项目评审团队。由科技型企业各职能部门牵头,成立由公企业各级专家构成的各专业领域的项目评审(验收)团队,为众筹项目审核提供坚实力量。
(3)选择合适资金托管机构。选择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项目众筹资金,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保护投资人利益。
(4)建立项目众筹基金。基金主要源于科技型企业专项拨款,对评审通过的资金众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3.3 梳理众筹流程
3.3.1 项目资金众筹流程
流程说明:
①项目发起人提交项目,众筹平台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评估、筹资目标及筹资期限、风险控制等。
②众筹平台发布审核通过的项目信息,接收投资人出资,进行资金托管。
③众筹平台将资金按约定条件和比例分批拨付给项目发起人。
④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发起人按约定回报方式回报投资人,众筹平台将余下资金拨付给发起人。项目未完成或验收不通过,众筹平台将余下资金退还投资人。
3.3.2 项目成员众筹流程
流程说明:
①项目发起人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及报价。
②众筹平台审核项目及报价,接受项目预付款并托管资金,发布项目信息。
③投资人申请接收项目任务,众筹平台对投资人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支付项目预付款。
④投资人开展设计开发工作,项目完成提交发起人验收。
⑤项目验收通过,发起人支付余下资金。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失败,项目返工直至验收通过或余款返还发起人。
参考文献
[1]张成虎,李霖魁.中国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运行特征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7):28-33.
[2]郑海超,黄宇梦,王涛,等.创新项目股权众筹融资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5,(1):130-138.
(作者单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