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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基努斯的《论崇高》主要针对当时罗马文学迅速走向衰退没落的事实,以显性的修辞学理路和隐性的美学理路提出文学作品应该具有伟大的思想、崇高的风格以及强烈的效果。荷马凭借着大诗人的博大情怀以及大文学家的艺术修养绘制出一部凝重肃穆的大史诗和一幅魁伟人性的英雄图,使得《伊利亚特》成为朗基努斯笔下崇高风格当之无愧的杰出代表。正因为如此,本文将尝试利用朗基努斯的文艺观来解读这部被称作“希腊圣经”的史诗巨作。
一、思想和感情
《论崇高》一文的核心与基础是“崇高的风格乃是一颗伟大心灵的回声”。朗基努斯认为,一个真正的演讲家应与龌龊卑鄙的心灵绝缘,因为终生墨守狭隘思想和奴从习惯的人,绝不可能说出永垂不朽的言辞来,所以,“雄伟的风格乃是重大的思想之自然结果,崇高的谈吐往往出自胸襟豁达、志气远大的人”,“一个崇高的思想,在恰到好处时出现,便宛若电光一闪,照彻长空,显示雄辩家的全部威力。”
首先,崇高的风格应当具备的要素是“庄严伟大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一定表现为华丽堂皇的言词,但必须具有令人赞叹的崇高精神。所谓崇高精神,应是胸襟旷达、志气远大,应能仰视真理、鄙弃权贵,应该奋发有为、造福世人,绝不贪图名利、追求享乐、虚度一生。我们中国人常讲“文如其人”,瑰丽宏伟的战争史诗《伊利亚特》是诗人荷马“庄严伟大的思想”的自然流露,而他的这种思想精神更是完美地呈现于史诗当中交战双方的主将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身上。作为海洋女神和佩琉斯王的儿子,骁勇善战的阿喀琉斯从小就洞悉自己的命运:要么选择老死于自己的宫殿,终其一生都默默无闻;要么选择战死于特洛伊战场,却能留下一世英名。虽然他母亲竭力避免后种情况的发生,将其送往海岛隐居,但他自己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金戈铁马、战场杀伐。“现在死亡已距离我不远,就在近前,我无法逃离……但我不能束手待毙,暗无光彩地死去。我还要再大杀一场,给后代留下英名”,表现出建功立业的进取精神和不惧死亡的崇高气概。作为特洛伊的大王子和战争领导者,稳重理性的赫克托耳既能毫不畏惧地英勇赴战,一肩挑起关系着祖国和人民生死存亡的重大责任,又能对敌我双方的强弱对比保持着清醒理智的认识判断。最令人肃然起敬的是,赫克托耳从来没把战争的“导火索”——弟媳海伦当作是“红颜祸水”,带给特洛伊长达十年的战争灾难以及自己就此毁灭的死亡阴影,反而从始至终选择理解和恰如其分地尊重这位前斯巴达王后,表现出深明大义的英雄襟怀和海纳百川的男儿气度。
其次,崇高的风格要有“慷慨激昂的热情”。朗基努斯认为:第一,热情不等于崇高。热情可以分为高尚和卑微两种,“有些热情是卑微的,去崇高甚远,例如,怜悯、烦躁、恐惧。”崇高的热情,指的就是对所有更伟大、更神圣的事物的深情渴望与热切憧憬。作为英雄史诗,《伊利亚特》产生于希腊神话传说与英雄故事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荷马以重大而严肃的战争事件为题材,以崇高而伟大的英雄人物为核心,真实生动地反映出古希腊社会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阶段,人们对于自由主义、英雄主义、集体主义以及荣誉观念和尚武精神的热忱向往与全力追求,整部史诗当中散发着蓬勃向上、乐观进取的生命力量。第二,“热情有助于崇高”。“有助于言辞风格雄浑者,莫过于恰到好处的真情流露”,这就要求感情必须质朴自然,克服无病呻吟的浮夸陋习,同时要求感情流露要恰到好处、合乎时宜,并且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导致“说者固然心荡神驰,而听者却无动于衷。”《伊利亚特》采用古老的伊俄尼亚方言写成,有着自然鲜明的民间口头文学特色。真实质朴、自然形象、简洁明快、生动活泼,又极具试听美感的言辞俯拾即是,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诗人对英雄主义的赞美以及对集体主义的讴歌,比如说“仪表入神的赫克托耳,你的心灵一向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无所畏惧,犹如锋利的斧子……”
二、辞格和措辞
崇高的风格要有“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热情”作内容,要用巧妙的辞格和高雅的措辞作形式。朗基努斯认为,“思想与措辞往往互相阐明”,思想情感与修辞手段必须要相辅相成:一方面,巧妙的修辞技巧有利于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达,提升文章的号召力与感染力,从而增强文章的崇高风格。他曾提及:“择取适当壮丽的辞藻可以收到惊人的效果,它既能吸引听众又能感染听众……因为它本身就能使风格雄浑、古雅、绮丽、刚劲、有力,赋予它别样的魅力。”另一方面,崇高的思想有助于修辞效果的实现,使得苦心经营的修辞风格如内心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就像在骄阳普照下的爝火黯然无光,崇高意境定能隐藏雄辩家的诡谲。”
朗基努斯为此提出了三条修辞规则:一是切合题旨,修辞手段应该符合主题的需要;二是“适情应景”,修辞手段必须选择合适的语境;三是“模仿自然”,修辞手段可以取自日常生活。在朗基努斯看来,修辞手段的最高标准就是自然。他说:“技巧唯有在似乎是自然时才臻于完美,而自然唯有在不露痕迹的技巧中才能得到成功。”这里,朗基努斯提出文艺美的一条重要规律,就是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对立统一,《伊利亚特》的不朽魅力正是建立在這样一个客观事实。
比喻、夸张、烘托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在《伊利亚特》中不胜枚举。这些修辞手法的熟练运用,不仅使得整首史诗具有着磅礴高亢的气势,洋溢着崇高的英雄主义气息,而且在激发联想、塑造人物、渲染气氛等方面产生无可替代的作用。而这其中,尽可能调动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进行巧比妙喻,是这部史诗语言风格的最大特点。这些比喻被后世专誉为“荷马式比喻”,并对许多伟大作家,比如但丁、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等产生深远影响。正是因为这些喻体多半取材于自然现象或现实生活,诸如自然景观、狩猎农事等,才能增强读者的现实感,拉近诗人与读者的距离。比如诗人是这样描写阿喀琉斯的盾牌的:“他拿起那面又大又厚的盾牌,远远地射出光芒,就好像是月亮,又好像是水手们在海上漂泊时回头望见的荒凉高原上农场的火光”;又比如在叙述墨涅拉俄斯见到赫克托耳冲上前来而落荒逃窜时说:“他丢开了尸体,掉头就跑,譬如一头有着胡子的狮子,让牧人和他的猎狗拿着枪鼓噪着从羊圈里给赶了出来。”
一、思想和感情
《论崇高》一文的核心与基础是“崇高的风格乃是一颗伟大心灵的回声”。朗基努斯认为,一个真正的演讲家应与龌龊卑鄙的心灵绝缘,因为终生墨守狭隘思想和奴从习惯的人,绝不可能说出永垂不朽的言辞来,所以,“雄伟的风格乃是重大的思想之自然结果,崇高的谈吐往往出自胸襟豁达、志气远大的人”,“一个崇高的思想,在恰到好处时出现,便宛若电光一闪,照彻长空,显示雄辩家的全部威力。”
首先,崇高的风格应当具备的要素是“庄严伟大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一定表现为华丽堂皇的言词,但必须具有令人赞叹的崇高精神。所谓崇高精神,应是胸襟旷达、志气远大,应能仰视真理、鄙弃权贵,应该奋发有为、造福世人,绝不贪图名利、追求享乐、虚度一生。我们中国人常讲“文如其人”,瑰丽宏伟的战争史诗《伊利亚特》是诗人荷马“庄严伟大的思想”的自然流露,而他的这种思想精神更是完美地呈现于史诗当中交战双方的主将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身上。作为海洋女神和佩琉斯王的儿子,骁勇善战的阿喀琉斯从小就洞悉自己的命运:要么选择老死于自己的宫殿,终其一生都默默无闻;要么选择战死于特洛伊战场,却能留下一世英名。虽然他母亲竭力避免后种情况的发生,将其送往海岛隐居,但他自己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金戈铁马、战场杀伐。“现在死亡已距离我不远,就在近前,我无法逃离……但我不能束手待毙,暗无光彩地死去。我还要再大杀一场,给后代留下英名”,表现出建功立业的进取精神和不惧死亡的崇高气概。作为特洛伊的大王子和战争领导者,稳重理性的赫克托耳既能毫不畏惧地英勇赴战,一肩挑起关系着祖国和人民生死存亡的重大责任,又能对敌我双方的强弱对比保持着清醒理智的认识判断。最令人肃然起敬的是,赫克托耳从来没把战争的“导火索”——弟媳海伦当作是“红颜祸水”,带给特洛伊长达十年的战争灾难以及自己就此毁灭的死亡阴影,反而从始至终选择理解和恰如其分地尊重这位前斯巴达王后,表现出深明大义的英雄襟怀和海纳百川的男儿气度。
其次,崇高的风格要有“慷慨激昂的热情”。朗基努斯认为:第一,热情不等于崇高。热情可以分为高尚和卑微两种,“有些热情是卑微的,去崇高甚远,例如,怜悯、烦躁、恐惧。”崇高的热情,指的就是对所有更伟大、更神圣的事物的深情渴望与热切憧憬。作为英雄史诗,《伊利亚特》产生于希腊神话传说与英雄故事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荷马以重大而严肃的战争事件为题材,以崇高而伟大的英雄人物为核心,真实生动地反映出古希腊社会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阶段,人们对于自由主义、英雄主义、集体主义以及荣誉观念和尚武精神的热忱向往与全力追求,整部史诗当中散发着蓬勃向上、乐观进取的生命力量。第二,“热情有助于崇高”。“有助于言辞风格雄浑者,莫过于恰到好处的真情流露”,这就要求感情必须质朴自然,克服无病呻吟的浮夸陋习,同时要求感情流露要恰到好处、合乎时宜,并且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导致“说者固然心荡神驰,而听者却无动于衷。”《伊利亚特》采用古老的伊俄尼亚方言写成,有着自然鲜明的民间口头文学特色。真实质朴、自然形象、简洁明快、生动活泼,又极具试听美感的言辞俯拾即是,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诗人对英雄主义的赞美以及对集体主义的讴歌,比如说“仪表入神的赫克托耳,你的心灵一向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无所畏惧,犹如锋利的斧子……”
二、辞格和措辞
崇高的风格要有“庄严伟大的思想”、“慷慨激昂的热情”作内容,要用巧妙的辞格和高雅的措辞作形式。朗基努斯认为,“思想与措辞往往互相阐明”,思想情感与修辞手段必须要相辅相成:一方面,巧妙的修辞技巧有利于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达,提升文章的号召力与感染力,从而增强文章的崇高风格。他曾提及:“择取适当壮丽的辞藻可以收到惊人的效果,它既能吸引听众又能感染听众……因为它本身就能使风格雄浑、古雅、绮丽、刚劲、有力,赋予它别样的魅力。”另一方面,崇高的思想有助于修辞效果的实现,使得苦心经营的修辞风格如内心真实感情的自然流露,“就像在骄阳普照下的爝火黯然无光,崇高意境定能隐藏雄辩家的诡谲。”
朗基努斯为此提出了三条修辞规则:一是切合题旨,修辞手段应该符合主题的需要;二是“适情应景”,修辞手段必须选择合适的语境;三是“模仿自然”,修辞手段可以取自日常生活。在朗基努斯看来,修辞手段的最高标准就是自然。他说:“技巧唯有在似乎是自然时才臻于完美,而自然唯有在不露痕迹的技巧中才能得到成功。”这里,朗基努斯提出文艺美的一条重要规律,就是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对立统一,《伊利亚特》的不朽魅力正是建立在這样一个客观事实。
比喻、夸张、烘托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在《伊利亚特》中不胜枚举。这些修辞手法的熟练运用,不仅使得整首史诗具有着磅礴高亢的气势,洋溢着崇高的英雄主义气息,而且在激发联想、塑造人物、渲染气氛等方面产生无可替代的作用。而这其中,尽可能调动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进行巧比妙喻,是这部史诗语言风格的最大特点。这些比喻被后世专誉为“荷马式比喻”,并对许多伟大作家,比如但丁、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等产生深远影响。正是因为这些喻体多半取材于自然现象或现实生活,诸如自然景观、狩猎农事等,才能增强读者的现实感,拉近诗人与读者的距离。比如诗人是这样描写阿喀琉斯的盾牌的:“他拿起那面又大又厚的盾牌,远远地射出光芒,就好像是月亮,又好像是水手们在海上漂泊时回头望见的荒凉高原上农场的火光”;又比如在叙述墨涅拉俄斯见到赫克托耳冲上前来而落荒逃窜时说:“他丢开了尸体,掉头就跑,譬如一头有着胡子的狮子,让牧人和他的猎狗拿着枪鼓噪着从羊圈里给赶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