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培养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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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所持有的看法、思想、心理、信念等方面的总和。当代大学生整体法制观念淡薄,主要表现为基础概念认知缺乏、法律的作用和地位认知不足、法制观念浅薄等,主要是由历史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应从综合素质培养、打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加强校园普法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校园普法环境等方面来加强。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基金项目:2016年周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周口实践创新的研究(ZKSKDY-54)。
  作者简介:赵静,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4-225-02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新命题 。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当代大学生是高素质高文化人群,肩负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使命,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现状调查
  为客观的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笔者对周口师范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卫生学校、周口海燕职专四所高校500名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有效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86份,有效率高达97.2%。
  (一)法律觉悟明显提高,基础概念认知缺乏
  随着我国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强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觉悟明显提高。调查显示:在“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的措施”问卷中,67.2%的学生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15.8%的学生选择靠关系解决;11.3%的学生选择沉默;5.7%的学生选择暴力解决。调查结果表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觉悟近几年明显提高。但在调查法律基础概念认知时,99.8%的学生知道有宪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只有6.3%的学生系统阅读过相关法律条文,其中99%为法学专业学生。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对法律概念的认知局限于表面,对法律制度的认知明显欠缺。
  (二)法律权利意识增强,作用认知不足
  大学生在自己或亲人朋友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都能选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调查结果表明:99.8%的学生认为自己有法律授予的权利来维护合法权益,学生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虽然67.2%的学生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深入访谈后发现,很少有学生能说出自身享有哪些法律权利,98%的学生只说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诉讼程序和民事权利一无所知。在问卷“做兼职时,会签合同吗”调查时发现,仅有25.6%的学生要求签合同,认为无需签合同、没考虑过签合同的学生占绝大多数。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大学生虽然法律权利意识增强,但缺少法律权利作用的认知,在面对侵权问题时,不知如何诉诸于法律进行维权,缺乏法律信仰和法律权威的认知。90. 3%的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11. 5%。总的来说,大学生对于法律作用的认知还不够清楚和完整。
  (三)学法的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浅薄
  “为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国各高等院校普遍设立了《法律基础》课” 。通过学习,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普遍提高。通过调查问卷“学习法律知识有无必要?”发现,96.1%的学生认为非常必要,仅有3.9%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在社会实践中,虽然大学生学法意识普遍提高,但面对实际问题时,还不能真正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导致很多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对法治的概念认知不清楚。对问卷“法律对于你的意义是什么?”调查时发现,50.8%学生认为法律对个人的意义在于自觉守法,实现权力,履行义务;45.6%的学生认为只要不犯法,就是守法;3.6%的学生竟然认为法律对个人毫无意义。从调查结果中不难看出,许多大学生对于法律存在消极的认识,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是守法。然而,守法包括履行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两者构成了守法的有机统一。 此外,大学生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区别不出,对违法和犯罪的概念不清,诸多因素这导致了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淡薄。法律和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都是上层建筑和社会调控手段。很多大学生错误的认为违法即犯罪,然而违法的范围很广,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违法不一定是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犯罪一定是违法的,犯罪必须触犯我国《刑法》规定 。清楚的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法治观念的加深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原因分析
  (一)历史因素:民主法治起步较晚,封建君主专制思想根深蒂固
  首先,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阻碍了民主法治思想的形成。古代中国强化君主专制主义,这种残酷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严重阻碍了法治思想的形成;其次,传统的宗族伦理等级制导致民主平等的思想淡薄。我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尊卑有别,每个人从出生就注定了不平等,导致权利平等意识无法体现和形成;最后,古代宗法制度取代了法律,是为君主世袭制服务的。政治上的封建君主专制,经济上的传统农业自然经济严重阻碍了民主法治思想的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正式起步。这些历史因素都阻碍了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
  (二)社会因素:法治教育体制不健全,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国的法治教育虽不断在推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法律普及的现状。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学生学习法律都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是出于实际需求和爱好。学校只重视成绩,不考虑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法律知识的学习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不断积累,而很多大学生只注重考试课目的学习,几乎很少去学习法律知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虽然在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但模式单一,实用性不强,对于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作用甚微。高校对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培养缺少系统的、长远的机制。   (三)个人因素:大学生迫于考试、就业压力,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不强
  由于法律知识不是必修课,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学生只注重必修考试课的学习,而不会主动的去学习法律知识。实现社会竞争异常激烈,大学生承受着来自社会、学校、家庭和自我等各方面压力。在升学和就业方面的压力,会导致学习的极端化和功利化。为了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大家都忙于参加英语、计算机等各方面的考试,面对这些繁重的考试压力,大学生自顾不暇,更不用说主动将精力投入和就业无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了。另外,很多大学生的生理心理还处于半成熟阶段,对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还没有清楚的认识。缺乏社会经验,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往往不能有效处理,这种长期积累容易引发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身心发展,严重时会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
  三、培养途径和方法
  (一)从思想意识着手,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思想基础,大学生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接班人和推动者,使大学生在思想意识上树立民主法治观念,这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国家之间的竞争最终体现在人才之间的竞争,新时代的人才评判不再以专业知识的能力为标准,企业更看重个人的综合素质 。而法律意识是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传统应试教育体制应该被打破,学校教育要打破原有的应试教育的教学体制,加强素质教育的培养,把法律知识的培养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树立素质教育观念,大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打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树立法律信仰
  大学生法制意识的提高要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实现,健康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需要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才能消除社会上一些影响大学生法制观念形成的不利因素。首先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强化自由、民主、平等、正义的法治观念。其次,要把握好各环节的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消除一些不良司法现象。对于违法乱纪现象要严惩,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努力加强公民遵纪守法的观念。还要提高政府形象,建立阳光政府,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学生真正相信法律的公平,激发大学生主动学习法律,最终养成法律信仰。
  (三) 加强校园普法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校园普法环境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环境,让大学生在充满法律氛围的校园环境中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高校要将普法宣传活动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开展。设立法律服务窗口,通过校园广播讲解一些经典的法律案例,也可利用校园网络开辟法律专栏,利用公众媒介在食堂、教室等环境播放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等法制节目。学校还可以聘请一些法律名家开展法律讲堂,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学法的积极性,给校园营造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让普法宣传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此外,学校要制定与日常生活和学习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让大学生时刻感受到法律氛围。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密切联系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让学生们从思想上认同各项规章制度,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做铺垫。
  (四)增强心理素质,培养法律思维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要注重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心理素质的培养,做到积极主动,保持良好积极向上的心态,包容善待他人,不会因此而引发违法犯罪。大学生在增强心理素质的同时,还要不断的进行法律思维的培养。遇事从法律角度考虑,运用法律思维来分析解决问题,逐渐培养法律思维习惯。法律思维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注重方式方法。首先,要主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并在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之上,逐渐形成法律思维。其次,要掌握法律方法,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就是法律思维的过程。最后,要积极参加相关法律实践,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逐渐完善法律思维方式。
  注释:
  沈丹.中国普法的现状.法制与社会.2014(7).179-180.
  柳倩宇.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探析.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2).46-47.
  徐秋颖.普法新挑战: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民主与法制时报.2013(10).
  治祥,等.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分析.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 1).131.
  徐明.大学生应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光明日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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