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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腐败犯罪国际化的新形势,十六大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反腐败领域同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加强了国际司法协助立法;逐步建立起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全方位围剿’体系;追回了大量腐败资金、缉捕了一些潜逃腐败分子,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注重向国际社会宣传我国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指导思想和显著成效。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要本着尊重主权、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公约框架下,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是我国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