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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罪状描述高度概括,在司法适用中扩张性明显,被称为新时代的“口袋罪”。以近5年相关判决书为样本的SPSS分析结果表明,该罪司法认定规则包括场所人流量、行为危险性、对危险的强化与故意心态等,该罪扩张适用的症结在对行为性质与主观故意的认定上。从形式与实质两方面考察行为“危险相当性”,以主客观相一致为原则谨慎判断行为人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是规范该罪适用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