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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须按照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比对’办公用房规模,如超标,须腾退,并上报腾退结果。”
在春节后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
应该说,中央这场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在腾退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不少搞形式主义、打“擦边球”的现象——比如,有的单位采取打隔断的办法,有的将办公面积转为公共服务用房,多设几个保管室、档案室、接待室,有的甚至在办公室多增加几张办公桌椅,以逃避检查;有的单位则出现了“局长搬处长室、处长搬科长室、局长室关门落锁”等“应付式清退”。再仔细留意了一下新闻报道,多数地方公布的清退数字很笼统,只涉及单位总人数和清退总面积,对于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说明。
古人曾有“为官不修衙”之说。可现如今,“当官修衙”甚至“修豪衙”的潜规则大行其道。超标办公用房已成为“三公”消费之外,饱受群众诟病的“第四公”浪费——一些地方大兴土木,一栋栋豪华办公大楼拔地而起,俨然成为一个个抢眼的奢华地标,装饰富丽堂皇,拉开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尤其在一些干部眼中,办公室不仅仅是一个办公的场地、物理的空间,其面积的大小反映了官阶的高低,其装修的奢俭彰显了权力的大小。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加之一些官员对清理工作仍抱有侥幸心理,腾而不退,准备等风头过去之后再杀个回马枪。于是乎,便出现了清理过程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从八项规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矛头直指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这些楼堂馆所和超标办公用房的清理整顿能否深入到位,是检验八项规定是否真正落实的重要指标之一。
眼下,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清理工作中产生的大量闲置用房将作何处理?是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回收,还是用于出租或者拍卖?如何防止超标用房死灰复燃,避免资源浪费?对于明清暗占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又将如何处理?
笔者认为,下一步,不妨就将问一问“超标办公用房去哪了”作为清理腾退工作的督查重点,对清理出的超标办公用房的用途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可以将超标用房划拨为社会活动和服务场所,也可以调剂给办公面积不足的下级单位,剩余部分可公开拍卖或竞标出租给一些商业机构,供其作为写字间使用,收入所得全额上缴国库。甚至可以将这些超标办公用房分配给一些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或者优惠出租给大学生创业者、私人博物馆、图书馆等。总之,目的就是使那些超标办公用房不仅要“清出来”、“腾出来”,更要“退出来”、“用起来”,从而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使其使用效益最大化。
同时,各级政府每年都应将楼堂馆所建设、维修、改造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对那些敢于顶风作案、弄虚作假的官员课以重责,查实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迁就。各级人大也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从新建办公用房的预算资金、投资总量等方面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豪华超标办公用房的出现,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日前,中央已对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提出,“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因此,在超标办公用房清退工作上,必须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对那些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有效遏制办公用房中的腐败,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在春节后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
应该说,中央这场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在腾退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不少搞形式主义、打“擦边球”的现象——比如,有的单位采取打隔断的办法,有的将办公面积转为公共服务用房,多设几个保管室、档案室、接待室,有的甚至在办公室多增加几张办公桌椅,以逃避检查;有的单位则出现了“局长搬处长室、处长搬科长室、局长室关门落锁”等“应付式清退”。再仔细留意了一下新闻报道,多数地方公布的清退数字很笼统,只涉及单位总人数和清退总面积,对于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说明。
古人曾有“为官不修衙”之说。可现如今,“当官修衙”甚至“修豪衙”的潜规则大行其道。超标办公用房已成为“三公”消费之外,饱受群众诟病的“第四公”浪费——一些地方大兴土木,一栋栋豪华办公大楼拔地而起,俨然成为一个个抢眼的奢华地标,装饰富丽堂皇,拉开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尤其在一些干部眼中,办公室不仅仅是一个办公的场地、物理的空间,其面积的大小反映了官阶的高低,其装修的奢俭彰显了权力的大小。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加之一些官员对清理工作仍抱有侥幸心理,腾而不退,准备等风头过去之后再杀个回马枪。于是乎,便出现了清理过程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从八项规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矛头直指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这些楼堂馆所和超标办公用房的清理整顿能否深入到位,是检验八项规定是否真正落实的重要指标之一。
眼下,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清理工作中产生的大量闲置用房将作何处理?是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回收,还是用于出租或者拍卖?如何防止超标用房死灰复燃,避免资源浪费?对于明清暗占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又将如何处理?
笔者认为,下一步,不妨就将问一问“超标办公用房去哪了”作为清理腾退工作的督查重点,对清理出的超标办公用房的用途作出具体规定。比如,可以将超标用房划拨为社会活动和服务场所,也可以调剂给办公面积不足的下级单位,剩余部分可公开拍卖或竞标出租给一些商业机构,供其作为写字间使用,收入所得全额上缴国库。甚至可以将这些超标办公用房分配给一些符合条件的公益组织,或者优惠出租给大学生创业者、私人博物馆、图书馆等。总之,目的就是使那些超标办公用房不仅要“清出来”、“腾出来”,更要“退出来”、“用起来”,从而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使其使用效益最大化。
同时,各级政府每年都应将楼堂馆所建设、维修、改造和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对那些敢于顶风作案、弄虚作假的官员课以重责,查实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迁就。各级人大也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从新建办公用房的预算资金、投资总量等方面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豪华超标办公用房的出现,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日前,中央已对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提出,“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因此,在超标办公用房清退工作上,必须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对那些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有效遏制办公用房中的腐败,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