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高校的发展,学生人数的增多,特别是贫困学生的增多,高校的帮扶体系构建显得尤其重要。通过对高校贫困学生帮扶体系的现状,已出现的问题以及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做了简要的阐述。从现今整体的资助体系、基层工作实例和产生的效果,简要地概括了高校现阶段资助体系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思考。
高校贫困生帮扶体系问题对策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
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更多贫困家庭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入了高等学府,宏观上使高校困难的学生不断增多。对于高校来讲,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不断完善贫困生的帮扶体系,解决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困难。现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以及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冠名奖学金等,构成了涵盖“奖、勤、助、贷、补、减、免”的多元化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体系。
1.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以及参加校院集体活动情况而进行评选的,一般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奖励各方面表现极其突出的少数学生;励志奖学金,是用来奖励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生活作风良好的贫困生;社会奖学金是企业、社会个人、校友等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如“香港京都念慈庵奖学金”等。以上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统一且额度较高,对困难学生帮扶力度较大。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低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部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利息。以我校为例,每年申请贷款的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15%左右,再加上少量学生的生源地贷款,这些已基本解决了广大高校贫困生最基本的学费及住宿费问题,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一部分是学校为贫困生设立的一些有偿工作岗位,学生从事一些如助管、值班,协助老师做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等项目,学校按照每个学生的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报酬。另一部分是学生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同学介绍到校外从事商品促销、产品的校内代理,这些工作对贫困学生充分的适应社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有很大帮助,报酬也比较可观。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对困难学生直接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凡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审核的学生将获得这部分资助,这部分经费主要用在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上的补贴,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8%左右,助学金是继国家助学贷款之后困难学生主要的受助方式之一。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不足
综上所述,高校现阶段的整体贫困生帮扶体系已经较为系统,资助种类也较为全面,但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贫困生认定缺少具体标准
贫困生认定是界定贫困学生的有效方法,但这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容易产生偏差,人为的因素很容易左右最后的认定结果,造成认定结果不准确。如由地方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水分较大,学生自己介绍的家庭困难情况盲目夸大等。这些情况给整体的贫困生准确认定制造了很多障碍,所以在初步认定时辅导员和认定小组很难把握,使一些本应得到资助的同学未得到相应的帮助。
2.资金措施不协调,资助形式较为单一
由于国家或地方会因为一些政策的倾向给予一些临时性的资助,在贫困生认定名单确定之后,很容易造成个别学生得到过多的重叠性资助,而有些学生得不到资助。同时,在资助的形式上多数以单一的资金形式,学生在获得各种奖助学金之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具体监督,资金在使用上过于随意,没有真正用到学业上。
3.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引导工作不足
在资金帮扶的同时,心理健康教育未及时跟进,学生得到大量外界资助时,学生心理势必将发生变化。而这时学生最需要一种正确的引导,特别是感恩教育的跟进,让资助真正发挥助学、助困的作用,否则学生就会在领取补助时由最初的感谢变成了默然、理所应当。只重视资金资助,而忽略了精神上的资助,学生突然得到过多的资助,不免有些失去方向,如不正确引导,将会在贫困生中出现攀比心理等不良后果。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1.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贫困生的认定是做好贫困生工作最基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先明确资助谁的问题,再考虑如何资助的问题。我们在制定贫困生的标准时,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或者是具有“低保证”的都算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应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管理部门的审批、学校公示与同学监督,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等,一对一的建立资助档案。把这种机制建立成动态的,全方位的,有利于监督和管理的。
2.不断完善高校各种奖助学金发放的管理制度
建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追究制度。在学生受资助期内能积极完成勤工俭学任务且生活俭朴,并能主动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去换取相应报酬的,对这样的学生,我们对其应加大资助力度,并树立典型。如发现其在受资助期内出现购买奢侈品、染烫头发,经常酗酒、上网打游戏的或者是违反校规校纪的,我们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严肃教育。在学生中培养积极向上,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
3.扩大资助资金来源
注重多种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标准,扩大受惠困难学生面。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所面对的困难学生条件要求严格,还是有许多的困难学生由于各种因素得不到资助。可以通过广泛联系校友、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也可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团结教师、同学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如药学院成立的“十分关爱”基金会,其成立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在教师、同学中募集的资金,以多方式的资助模式帮助困难学生立志成才。通过这种帮助形式也能让困难学生更加珍惜机会,体会到身边人的关怀,进而能更好的回报社会。
4.改变资助方式
可以适时地改变传统的资助模式,从单一的资金资助转化成培训资助、外出学习资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门票等。学生通过学习、培训等,既得到了资助,又在受资助的过程中学会感恩。如吉林省组织的“双困生”培训,学生经过包括素质拓展、就业面试等封闭式培训之后,学生的个人素质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用这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资助方式,让学生不仅仅在物质上受到资助,更在精神上得到提升。改变了原来等、靠、要的思想,由被动的接受资助,学生学会靠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的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贫困生帮扶体系,是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做好贫困生工作,使他们做到贫困不贫志,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安心求学,培养自强自立的心理品格和良好素质,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对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对学校的立德树人,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贫困生帮扶体系问题对策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现状
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更多贫困家庭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入了高等学府,宏观上使高校困难的学生不断增多。对于高校来讲,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不断完善贫困生的帮扶体系,解决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困难。现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以及来自企业和社会的冠名奖学金等,构成了涵盖“奖、勤、助、贷、补、减、免”的多元化资助高校贫困生的政策体系。
1.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以及参加校院集体活动情况而进行评选的,一般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奖励各方面表现极其突出的少数学生;励志奖学金,是用来奖励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生活作风良好的贫困生;社会奖学金是企业、社会个人、校友等在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如“香港京都念慈庵奖学金”等。以上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统一且额度较高,对困难学生帮扶力度较大。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一种低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部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利息。以我校为例,每年申请贷款的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15%左右,再加上少量学生的生源地贷款,这些已基本解决了广大高校贫困生最基本的学费及住宿费问题,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一部分是学校为贫困生设立的一些有偿工作岗位,学生从事一些如助管、值班,协助老师做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等项目,学校按照每个学生的工作量给予一定的报酬。另一部分是学生通过中介公司或者同学介绍到校外从事商品促销、产品的校内代理,这些工作对贫困学生充分的适应社会,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有很大帮助,报酬也比较可观。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国家对困难学生直接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凡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审核的学生将获得这部分资助,这部分经费主要用在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上的补贴,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8%左右,助学金是继国家助学贷款之后困难学生主要的受助方式之一。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不足
综上所述,高校现阶段的整体贫困生帮扶体系已经较为系统,资助种类也较为全面,但其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贫困生认定缺少具体标准
贫困生认定是界定贫困学生的有效方法,但这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容易产生偏差,人为的因素很容易左右最后的认定结果,造成认定结果不准确。如由地方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水分较大,学生自己介绍的家庭困难情况盲目夸大等。这些情况给整体的贫困生准确认定制造了很多障碍,所以在初步认定时辅导员和认定小组很难把握,使一些本应得到资助的同学未得到相应的帮助。
2.资金措施不协调,资助形式较为单一
由于国家或地方会因为一些政策的倾向给予一些临时性的资助,在贫困生认定名单确定之后,很容易造成个别学生得到过多的重叠性资助,而有些学生得不到资助。同时,在资助的形式上多数以单一的资金形式,学生在获得各种奖助学金之后,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具体监督,资金在使用上过于随意,没有真正用到学业上。
3.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引导工作不足
在资金帮扶的同时,心理健康教育未及时跟进,学生得到大量外界资助时,学生心理势必将发生变化。而这时学生最需要一种正确的引导,特别是感恩教育的跟进,让资助真正发挥助学、助困的作用,否则学生就会在领取补助时由最初的感谢变成了默然、理所应当。只重视资金资助,而忽略了精神上的资助,学生突然得到过多的资助,不免有些失去方向,如不正确引导,将会在贫困生中出现攀比心理等不良后果。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对策
1.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贫困生的认定是做好贫困生工作最基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先明确资助谁的问题,再考虑如何资助的问题。我们在制定贫困生的标准时,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或者是具有“低保证”的都算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应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管理部门的审批、学校公示与同学监督,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等,一对一的建立资助档案。把这种机制建立成动态的,全方位的,有利于监督和管理的。
2.不断完善高校各种奖助学金发放的管理制度
建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的追究制度。在学生受资助期内能积极完成勤工俭学任务且生活俭朴,并能主动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去换取相应报酬的,对这样的学生,我们对其应加大资助力度,并树立典型。如发现其在受资助期内出现购买奢侈品、染烫头发,经常酗酒、上网打游戏的或者是违反校规校纪的,我们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严肃教育。在学生中培养积极向上,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
3.扩大资助资金来源
注重多种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标准,扩大受惠困难学生面。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所面对的困难学生条件要求严格,还是有许多的困难学生由于各种因素得不到资助。可以通过广泛联系校友、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也可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团结教师、同学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如药学院成立的“十分关爱”基金会,其成立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在教师、同学中募集的资金,以多方式的资助模式帮助困难学生立志成才。通过这种帮助形式也能让困难学生更加珍惜机会,体会到身边人的关怀,进而能更好的回报社会。
4.改变资助方式
可以适时地改变传统的资助模式,从单一的资金资助转化成培训资助、外出学习资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门票等。学生通过学习、培训等,既得到了资助,又在受资助的过程中学会感恩。如吉林省组织的“双困生”培训,学生经过包括素质拓展、就业面试等封闭式培训之后,学生的个人素质得到了显著的提高。用这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资助方式,让学生不仅仅在物质上受到资助,更在精神上得到提升。改变了原来等、靠、要的思想,由被动的接受资助,学生学会靠自己的努力改变自身的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贫困生帮扶体系,是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做好贫困生工作,使他们做到贫困不贫志,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安心求学,培养自强自立的心理品格和良好素质,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对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对学校的立德树人,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