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全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一百五十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处罚。九个罪名在行为方式上基本类似,都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但是鉴于对象的不同,每个罪名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笔者通过一起案例,探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其他几个罪名之间的微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