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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侄子因经济条件所限,30多岁还没有娶上媳妇。今年正月,有一个女精神病人流浪到我们村以要饭为生。我侄子看她很可怜,便将她收留下来做老婆。期间我侄子多次和这名女精神病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对方都是自愿的。前不久,我侄子突然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我侄子有期徒刑一年。请问这是为什么?法院的判决正确吗?读者: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