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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公有制经济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关系及其监督和激励机制。我们首先将公有经济描述为初始委托人(共同所有者)与最终代理人(企业内部人员)之间的双重等级结构,然后分析“正宗”公有经济中公有化程度(初始委托人的数量)和公有经济规模(公有企业的数量)对初始委托人的监督积极性和最终代理人的工作努力水平的效应。我们的分析得到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初始委托人的监督积极性和最终代理人的工作努力水平随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和公有经济规模的扩大而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