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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护士的法律意识及护理工作年限对护理缺陷发生的影响,降低护理缺陷的发生率。方法分别对800名护士进行《条例》出台前三年与后三年所发生的护理缺陷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比较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前三年与后三年护理缺陷发生方式以及缺陷的人次及其与工作年限的关系。结果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前三年护理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出台后三年,护理缺陷发生率分别为45.00%和26.50%,(p【0.05)。结论工作年限的增加和法律意识的强化可有效降低护理缺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