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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矿产资源由原来的无偿开采逐渐过渡到有偿开采,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确保有偿开采有法可依,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税费并存制度所带来的税理混乱、税源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文试从资源税税费并存制度的不足;税费合一的积极意义、可行性及具体方法等方面来论述资源税税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