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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为女职工在怀孕时产前检查和分娩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和更好的医疗费用待遇,对广大妇女产生积极的影响。也给医院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医院生育保险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医保办)积极适应生育新政策,优化医院的就医、结算流程,完善生育保险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