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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酝酿,中部省份湖北决定将对“医闹”现象“亮剑”。日前,湖北省政府对外公布《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对纠纷解决途径和医患双方权责均做出明确规定,“省内各级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1万元以下索赔纠纷可自行协商解决”。前不久,湖北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上述《办法》是2012年政府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其正式出台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