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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这是中央首次提及并要求增加公共消费,以稳定国内总体消费和释放消费潜力。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内消费需求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而全球疫情的扩散蔓延更是加剧了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也大大增加了我国出口需求下降的外部风险。因此,国内消费就成为有效扩大内需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之一。
提及消费,大家的关注点往往会集中在居民消费,而容易忽略消费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消费。总的来说,相比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最终(总体)消费率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主要原因就是居民消费不足。
当然,我国的公共消费率(公共消费占GDP的比重)也偏低,大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低于经合组织国家3个百分点,低于欧元区近6个百分点。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的公共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达到了27.5%,似乎并没有明显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这其实是由于居民消费更大幅度地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造成的,这也是国家平时更加注重提升居民消费的原因。
然而,在疫情影响下,吸收就业人口比重最高的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较大,无疑会对就业、居民收入增长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居民消费造成不利影响。
此时必须积极发掘公共消费在抗击疫情、提振消费以及保障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独特潜力。在此过程中,必须要着力平衡好三大结构关系,即政府自身消费与社会性消费的关系,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的关系,以及公共消费与公共投资的关系。
公共消费是政府部门在社会性公共服务以及自身行政管理费用方面的支出,其主要目的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并维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
公共消费的支付主体是政府部门,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但其消费主体则包括居民(社会性公共服务消费支出)和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费用消费支出)。例如,政府在疫情期间对患者医疗方面的支出就属于公共消费,平时对城市公交系统的补贴也属于公共消费。
可见,公共消费包括居民社会性消费与政府自身消费两部分,而并非只是有些人所误解的“三公消费”或政府自身消费。公共消费对于扩大总体消费和保障社会公平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一,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共同构成国内最终消费需求,对于扩大内需起重要作用。一是,最终(总体)消费需求由居民消费和公共消费两部分构成,公共消费的增加本身就能扩大总体消费。二是,公共消费对居民消費有明显的“挤入效应”,能起到带动居民消费的作用。具体来看,公共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财政支出能够相应地减少居民在该方面的支出,从而促进居民消费潜力在其他领域的释放并引领消费升级,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入效应”。相反,如若公共消费率过低,代表政府财政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支出不足,使得居民所面临的未来不确定性支出风险上升并导致预防性储蓄增加,从而不利于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和居民消费率的提升。其二,公共消费保障基本的消费公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起重要作用。公共消费支出主要体现在基本教育、医疗、社保、公共交通等方面,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和消费水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会伴随着包括个人收入、财富、社会地位在内的一系列差距和不均等,甚至导致低等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众在消费上的不平等,不利于社会的公平稳定。而公共消费在社会性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能够稳定基本服务价格,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和基本生活质量。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消费率一直低于全球平均以及主要国家的水平,在当前疫情冲击和国内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应当把合理地提升公共消费率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
其一,中国的公共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具有提升潜力。公共消费率是衡量公共消费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一般以公共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表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的平均公共消费率水平维持在14.7%至17.9%之间,虽有小幅波动但总体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欧元区的公共消费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在15.4%至21.8%之间震荡上升;同期经合组织国家(OECD)的平均公共消费率处于15.7%至19.2%之间的较高水平,也总体呈上升态势。
但在1970-2018年期间,中国的公共消费率维持在11.1%-16.6%之间,明显低于同期全球、欧元区以及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从最新数据来看,2018年全球平均公共消费率为16.9%,欧元区公共消费率为20.6%,经合组织国家平均公共消费率为17.7%,而中国的公共消费率仅为14.7%,明显低于全球以及主要经济区域水平(目前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关于消费的最新统计数据仅更新至2018年)。
如若更细致地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较,中国的公共消费率也明显偏低。
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会公共福利越好的国家,其公共消费率也较高,因为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主要是由国家的财政支出买单。
例如,丹麦、瑞典、荷兰、冰岛、比利时和芬兰在2009-2018年的十年间的公共消费率分别为25.94%、25.87%、25.37%、24%、23.78%和23.78%,明显高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17.17%。
与美国(15.19%)、德国(19.62%)、英国(20.12%)、法国(23.86%)、日本(19.9%)、加拿大(21.07%)以及俄罗斯(18.27%)等主要国家相比,中国在2009-2018年十年间的平均公共消费率(13.73%)也偏低,同时也低于巴西(19.38%)和韩国(15.08%),仅高于印度(10.8%)。
目前,中国和巴西的人均GDP均在1万美元左右,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接近,但中国的公共消费率却比巴西低了5.65个百分点。可见,从与主要国家的对比来看,我国公共消费率水平也偏低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内消费需求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而全球疫情的扩散蔓延更是加剧了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也大大增加了我国出口需求下降的外部风险。因此,国内消费就成为有效扩大内需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之一。
提及消费,大家的关注点往往会集中在居民消费,而容易忽略消费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消费。总的来说,相比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最终(总体)消费率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主要原因就是居民消费不足。
当然,我国的公共消费率(公共消费占GDP的比重)也偏低,大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低于经合组织国家3个百分点,低于欧元区近6个百分点。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的公共消费占最终消费的比重达到了27.5%,似乎并没有明显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这其实是由于居民消费更大幅度地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造成的,这也是国家平时更加注重提升居民消费的原因。
然而,在疫情影响下,吸收就业人口比重最高的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较大,无疑会对就业、居民收入增长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居民消费造成不利影响。
此时必须积极发掘公共消费在抗击疫情、提振消费以及保障社会公平等方面的独特潜力。在此过程中,必须要着力平衡好三大结构关系,即政府自身消费与社会性消费的关系,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的关系,以及公共消费与公共投资的关系。
公共消费的作用
公共消费是政府部门在社会性公共服务以及自身行政管理费用方面的支出,其主要目的是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并维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
公共消费的支付主体是政府部门,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收入,但其消费主体则包括居民(社会性公共服务消费支出)和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费用消费支出)。例如,政府在疫情期间对患者医疗方面的支出就属于公共消费,平时对城市公交系统的补贴也属于公共消费。
可见,公共消费包括居民社会性消费与政府自身消费两部分,而并非只是有些人所误解的“三公消费”或政府自身消费。公共消费对于扩大总体消费和保障社会公平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一,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共同构成国内最终消费需求,对于扩大内需起重要作用。一是,最终(总体)消费需求由居民消费和公共消费两部分构成,公共消费的增加本身就能扩大总体消费。二是,公共消费对居民消費有明显的“挤入效应”,能起到带动居民消费的作用。具体来看,公共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财政支出能够相应地减少居民在该方面的支出,从而促进居民消费潜力在其他领域的释放并引领消费升级,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入效应”。相反,如若公共消费率过低,代表政府财政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公共服务支出不足,使得居民所面临的未来不确定性支出风险上升并导致预防性储蓄增加,从而不利于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和居民消费率的提升。其二,公共消费保障基本的消费公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起重要作用。公共消费支出主要体现在基本教育、医疗、社保、公共交通等方面,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存、生活和消费水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会伴随着包括个人收入、财富、社会地位在内的一系列差距和不均等,甚至导致低等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众在消费上的不平等,不利于社会的公平稳定。而公共消费在社会性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能够稳定基本服务价格,保障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和基本生活质量。
合理提升公共消费率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消费率一直低于全球平均以及主要国家的水平,在当前疫情冲击和国内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应当把合理地提升公共消费率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
其一,中国的公共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具有提升潜力。公共消费率是衡量公共消费合理与否的重要指标,一般以公共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表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的平均公共消费率水平维持在14.7%至17.9%之间,虽有小幅波动但总体呈现逐步上升的态势;欧元区的公共消费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在15.4%至21.8%之间震荡上升;同期经合组织国家(OECD)的平均公共消费率处于15.7%至19.2%之间的较高水平,也总体呈上升态势。
但在1970-2018年期间,中国的公共消费率维持在11.1%-16.6%之间,明显低于同期全球、欧元区以及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从最新数据来看,2018年全球平均公共消费率为16.9%,欧元区公共消费率为20.6%,经合组织国家平均公共消费率为17.7%,而中国的公共消费率仅为14.7%,明显低于全球以及主要经济区域水平(目前世界银行WDI数据库关于消费的最新统计数据仅更新至2018年)。
如若更细致地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较,中国的公共消费率也明显偏低。
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会公共福利越好的国家,其公共消费率也较高,因为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主要是由国家的财政支出买单。
例如,丹麦、瑞典、荷兰、冰岛、比利时和芬兰在2009-2018年的十年间的公共消费率分别为25.94%、25.87%、25.37%、24%、23.78%和23.78%,明显高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17.17%。
与美国(15.19%)、德国(19.62%)、英国(20.12%)、法国(23.86%)、日本(19.9%)、加拿大(21.07%)以及俄罗斯(18.27%)等主要国家相比,中国在2009-2018年十年间的平均公共消费率(13.73%)也偏低,同时也低于巴西(19.38%)和韩国(15.08%),仅高于印度(10.8%)。
目前,中国和巴西的人均GDP均在1万美元左右,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接近,但中国的公共消费率却比巴西低了5.65个百分点。可见,从与主要国家的对比来看,我国公共消费率水平也偏低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