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死亡”一直以来都是让人畏却的一个词,对待死亡问题的态度如同对待“有无”问题一样,成为困扰和推动人类哲学思维的一个根本问题。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的主奴辩证关系中,对死亡之于主奴关系的形成展开了论述,从中我们能体会到他对死亡的态度是站在自我意识的层次上来解读的,而他更多的是从隐寓的意义上来阐发,并没有做更进一步的说明,文章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主奴辩证关系,对死亡与自我意识的关系做了详尽的分析,以期展示这个伟大的思想。
如果说哲学是一种智慧的体现,那么,人类以哲学的方式所能达致的最大的智慧,莫过于对“死亡”的洞悉。人如何对待死亡,他便必然是如何对待生命的,对待死亡问题的态度总能最突出地表明思想本身的性质。
人在起点上以及最初的发展阶段上所具有的主体本质和外在历史空间大体相同,那么,分化何以能够发生呢?由基础本体论观之,分化的根基即在于人是一种向死而生的存在。只有那些敢于面对死亡的人,才能够认识自身的有限性以及存在的意义,进而听从良知的声音做出决断,从而将自身从类同于物的常人状态中超拔出来,使之真正确立为一个真实的行为主体。
众所周知,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乙、自我意识”提出了著名的主奴关系辩证法,历史一定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历史‘辩证法’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辩证法’。他进而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为尺度,明确地描述了历史的开端和终结。刚开始,“自我意识最初是单纯的自为存在,通过排斥一切对方于自身之外而自己与自己相等同”“它的本质和绝对的对象对它说来是自我;并且在这种直接性里或在它的这种自为的存在里,它是一个个别的存在”“对方在它看来是非本质的、带有否定的性格作为标志的对象”,这种否定性则在于人的欲望,对欲望的欲望则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作为人的欲望是区别于动物的吃喝的欲望,它不是指向自然对象的物,而是指向另一个人的欲望,另一个自我。因此,自我意识的实现在于否定并摒弃对方的欲望,使其屈从于自我,也就是使他人承认自我,因此“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在这里承认构成了欲望得以满足的全部,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只是在于被对方承认。有的人敢于以生命为代价进行斗争,以迫使他者像物一样承认自己的主体地位,这样的人就是主人,主人是独立的意识,它的本质是自为存在,而那些不敢面对死亡的人则成为奴隶。它的本质是为对方而存在。在这里黑格尔至少透露出了一点:死亡可以带出人的整体性。
什么是“整体性”?所谓“整体性”只是为它者所承认的整体性,而非个人内心的、主观抽象的确信。黑格尔没有直接面对死亡与整体性的关系问题,但我们可以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一些线索:如果对一方来说,他在死亡面前止步,便向对方证明了“他愿意接受财产的损失,也不愿拿生命来冒险”;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说,他立即成为不完整的,他并不绝对地为他自己而存在,而是成为了对方的奴隶。接受死亡,便获得了生命的完整性,一个不曾冒过生命危险的个体,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却是没有独立的自我意识的人,是不完整的人,只能成为奴隶。证明自我意识是可以脱离自然存在的,只有通过殊死的斗争的考验才可以证明:自我意识的本质不是一般的存在,不是象最初出现那样的直接的形式,不是沉陷在广泛的生命之中,对于它没有什么不是行将消逝的环节,反之则是一个具有独立的自我意识被承认的真理性。他们是必须要参加这场生死斗争的,因为它们必定要把它们自身确信,它们是自为存在的确信,不论对对方或对它们自己,都要提高到客观真理的地位,而那些没有参加的人,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达到他之所以被承认的真理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我意识。
每个意识都必须争取对自身整体性的承认,而这种争取是不能通过言语、宣告或承诺来实现的,而是要通过死亡的历练。由此看来,承担死亡的可能,获得生命的整体性,是文明的基础和关键了,惟有人才能承担死亡的可能性,动物则做不到,更不能获得生命的整体性,所以动物那里既没有真正的生命,也没有真正的死亡,既看不到真正的无限,也看不到真正的有限,因此没有痛苦和欢乐,没有语言与思想,一句话,没有文明,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死亡意识与存在的冲动,使人从普通动物的自然物理性存在形态中脱离出来,开始具有理性,具有精神存在的维度。从这方面来说,正是死亡塑造了人本身,只有在这种存在论的深度里看问题,死亡的历练对于文明的关键性作用才能显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1962.
[2]段德智.死亡哲学[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
[3]张亮.欲望、死亡与承认:科耶夫式黑格尔哲学的三个关键词[M].实践与文本,2007.
[4]康婷婷.死亡哲学之生存意义[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0(3).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如果说哲学是一种智慧的体现,那么,人类以哲学的方式所能达致的最大的智慧,莫过于对“死亡”的洞悉。人如何对待死亡,他便必然是如何对待生命的,对待死亡问题的态度总能最突出地表明思想本身的性质。
人在起点上以及最初的发展阶段上所具有的主体本质和外在历史空间大体相同,那么,分化何以能够发生呢?由基础本体论观之,分化的根基即在于人是一种向死而生的存在。只有那些敢于面对死亡的人,才能够认识自身的有限性以及存在的意义,进而听从良知的声音做出决断,从而将自身从类同于物的常人状态中超拔出来,使之真正确立为一个真实的行为主体。
众所周知,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乙、自我意识”提出了著名的主奴关系辩证法,历史一定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历史‘辩证法’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辩证法’。他进而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为尺度,明确地描述了历史的开端和终结。刚开始,“自我意识最初是单纯的自为存在,通过排斥一切对方于自身之外而自己与自己相等同”“它的本质和绝对的对象对它说来是自我;并且在这种直接性里或在它的这种自为的存在里,它是一个个别的存在”“对方在它看来是非本质的、带有否定的性格作为标志的对象”,这种否定性则在于人的欲望,对欲望的欲望则构成了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这种作为人的欲望是区别于动物的吃喝的欲望,它不是指向自然对象的物,而是指向另一个人的欲望,另一个自我。因此,自我意识的实现在于否定并摒弃对方的欲望,使其屈从于自我,也就是使他人承认自我,因此“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在这里承认构成了欲望得以满足的全部,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只是在于被对方承认。有的人敢于以生命为代价进行斗争,以迫使他者像物一样承认自己的主体地位,这样的人就是主人,主人是独立的意识,它的本质是自为存在,而那些不敢面对死亡的人则成为奴隶。它的本质是为对方而存在。在这里黑格尔至少透露出了一点:死亡可以带出人的整体性。
什么是“整体性”?所谓“整体性”只是为它者所承认的整体性,而非个人内心的、主观抽象的确信。黑格尔没有直接面对死亡与整体性的关系问题,但我们可以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一些线索:如果对一方来说,他在死亡面前止步,便向对方证明了“他愿意接受财产的损失,也不愿拿生命来冒险”;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说,他立即成为不完整的,他并不绝对地为他自己而存在,而是成为了对方的奴隶。接受死亡,便获得了生命的完整性,一个不曾冒过生命危险的个体,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却是没有独立的自我意识的人,是不完整的人,只能成为奴隶。证明自我意识是可以脱离自然存在的,只有通过殊死的斗争的考验才可以证明:自我意识的本质不是一般的存在,不是象最初出现那样的直接的形式,不是沉陷在广泛的生命之中,对于它没有什么不是行将消逝的环节,反之则是一个具有独立的自我意识被承认的真理性。他们是必须要参加这场生死斗争的,因为它们必定要把它们自身确信,它们是自为存在的确信,不论对对方或对它们自己,都要提高到客观真理的地位,而那些没有参加的人,诚然也可以被承认为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达到他之所以被承认的真理性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我意识。
每个意识都必须争取对自身整体性的承认,而这种争取是不能通过言语、宣告或承诺来实现的,而是要通过死亡的历练。由此看来,承担死亡的可能,获得生命的整体性,是文明的基础和关键了,惟有人才能承担死亡的可能性,动物则做不到,更不能获得生命的整体性,所以动物那里既没有真正的生命,也没有真正的死亡,既看不到真正的无限,也看不到真正的有限,因此没有痛苦和欢乐,没有语言与思想,一句话,没有文明,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死亡意识与存在的冲动,使人从普通动物的自然物理性存在形态中脱离出来,开始具有理性,具有精神存在的维度。从这方面来说,正是死亡塑造了人本身,只有在这种存在论的深度里看问题,死亡的历练对于文明的关键性作用才能显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1962.
[2]段德智.死亡哲学[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
[3]张亮.欲望、死亡与承认:科耶夫式黑格尔哲学的三个关键词[M].实践与文本,2007.
[4]康婷婷.死亡哲学之生存意义[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0(3).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