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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习近平主席签发第八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新修改的《计量法》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此次《计量法》修改删去了有关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规定,取消这两项行政许可后,计量行政部门将通过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