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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黄冈市第一个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政府部门。执法局成立以来,以“亲民、文明、服务、和谐”为理念,以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树立队伍文明执法形象,执法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推进了蕲春县和谐家园建设。县城环境改善、管理有序、形象提升,被黄冈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