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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特别是在法制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中,我国的国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就。法治社会的形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治社会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发展中每一个个体公民的努力。只有公民形成全面的法律意识才能够更好地守法,推动社会发展。
【关键词】公民;法律意识;法治社会
公民是一个社会运行的基本构成因素,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推动力量,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和社会运行的基本规范,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来规范,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生活在法律规范的环境下,其行为受到法律规范的同时,也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实现。因此,任何一个国家,要想长足的发展下去,社会法制体系的构建都是必须的。我国注重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培养公民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法治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发展的现状
一个国家在发展中要想够构建一个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是任重而道远的,同时,法治社会的形成,又需要每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主体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公民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无疑是具有相当的难度的。我国在法制化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一直重视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发展情况需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传统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并驾齐驱
我国自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来,在法制建设方面,一直秉承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理念,在社会意识的塑造和影响下,我国的法律意识的建设也注重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认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中还占有相当的地位。我国公民自身对法律的认识还存在很强烈的片面性,大部分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虽然已经逐步在向科学的法律意识观念靠拢,但是,不可否认,对于法律事件的评价和认识,很多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科学。
法制是一种外在制约力量,这种外在的制约力量是对公民认识和行为的一种外部规范,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外部的力量并一定能够完全契合人们的主观认识,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传统的法律观念和认识在公民的思想认识中还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二)各类部门的法律意识发展不平衡
我国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首先就表现在公民对先发的法律意识不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础,宪法在国家法律中的地位是基础性的也是关键性的。但是,公民对于宪法的认识往往低于普通法,在对法律的认识中,往往会忽略宪法的核心地位作用。其次,从公民对法律的具体意识情况来讲,公民往往对于刑法的意识更为明显,谈到法律或者是触犯法律,公民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判刑”,对法律对民商事活动以至社会生活的全面调整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作用没有充分认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三)公民对现行法律总体上持肯定态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一直放在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法制观念在公民思想的发展中也在不断加深,就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具体情况来看,公民对于现行法律的运行基本上持肯定态度。社会经济的发展中,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人们的思想中还是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法律问题的评价,公民往往是感性和理性并行的,在公民的理性思想意识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比较认可的。
二、如何构建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
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公民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不仅要守法,更要懂法,会用法,社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培养公民树立健全的法律意识,这就需要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从多面的工作角度出发。具体分析,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
(一)强化对公民法律知识的宣传
宣传,是思想灌输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够科学,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公民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比较欠缺,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问题也有自身的判断标准,但是对于涉及到法律的相关问题,由于不懂得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就有可能走上歧途。因此,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比较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这种宣传途径有很多,作为国家的立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条文的制定过程中加强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传,通过媒体加强对社会公民的宣传。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
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除了要丰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实施,而法律实施的效率则依靠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以及守法观念的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这就对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提出了要求。国家在不断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有法可依的标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要不断健全完善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来健全法律制度,更好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建设。其次,在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之都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完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要求。在社会的发展中,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共鸣的权利与义务也要不断变化。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也要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在生活中行为的规范,能够在社会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三、结论
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完善的法制制度是支撑,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过程,既是我国法治社会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公民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未来我国社会的发展,要更加注重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公民对法律认识,国家要强化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制制度,同时,在法律运行中,还要注重强化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宣传,不断提升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和认识能力,通过这样的途径,更好的提升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司海林.论公民的法律意识[J].法制与社会,2013(1).
[2]张嘉蜓.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培育[J].法制博览,2013(9).
【关键词】公民;法律意识;法治社会
公民是一个社会运行的基本构成因素,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推动力量,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和社会运行的基本规范,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来规范,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生活在法律规范的环境下,其行为受到法律规范的同时,也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实现。因此,任何一个国家,要想长足的发展下去,社会法制体系的构建都是必须的。我国注重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培养公民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法治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发展的现状
一个国家在发展中要想够构建一个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是任重而道远的,同时,法治社会的形成,又需要每一个社会经济发展主体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公民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无疑是具有相当的难度的。我国在法制化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一直重视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发展情况需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传统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并驾齐驱
我国自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来,在法制建设方面,一直秉承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理念,在社会意识的塑造和影响下,我国的法律意识的建设也注重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认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中还占有相当的地位。我国公民自身对法律的认识还存在很强烈的片面性,大部分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虽然已经逐步在向科学的法律意识观念靠拢,但是,不可否认,对于法律事件的评价和认识,很多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够科学。
法制是一种外在制约力量,这种外在的制约力量是对公民认识和行为的一种外部规范,从客观上来讲,这种外部的力量并一定能够完全契合人们的主观认识,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传统的法律观念和认识在公民的思想认识中还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二)各类部门的法律意识发展不平衡
我国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首先就表现在公民对先发的法律意识不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度的基础,宪法在国家法律中的地位是基础性的也是关键性的。但是,公民对于宪法的认识往往低于普通法,在对法律的认识中,往往会忽略宪法的核心地位作用。其次,从公民对法律的具体意识情况来讲,公民往往对于刑法的意识更为明显,谈到法律或者是触犯法律,公民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判刑”,对法律对民商事活动以至社会生活的全面调整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作用没有充分认识。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三)公民对现行法律总体上持肯定态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对于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一直放在社会发展的基础地位,法制观念在公民思想的发展中也在不断加深,就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具体情况来看,公民对于现行法律的运行基本上持肯定态度。社会经济的发展中,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人们的思想中还是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法律问题的评价,公民往往是感性和理性并行的,在公民的理性思想意识中,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比较认可的。
二、如何构建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
法治社会的发展需要公民树立全面的法律意识,不仅要守法,更要懂法,会用法,社会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培养公民树立健全的法律意识,这就需要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从多面的工作角度出发。具体分析,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
(一)强化对公民法律知识的宣传
宣传,是思想灌输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够科学,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公民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比较欠缺,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问题也有自身的判断标准,但是对于涉及到法律的相关问题,由于不懂得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就有可能走上歧途。因此,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比较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这种宣传途径有很多,作为国家的立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条文的制定过程中加强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传,通过媒体加强对社会公民的宣传。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
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除了要丰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实施,而法律实施的效率则依靠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以及守法观念的升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这就对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提出了要求。国家在不断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有法可依的标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要不断健全完善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根据社会的不断发展来健全法律制度,更好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建设。其次,在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之都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完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要求。在社会的发展中,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共鸣的权利与义务也要不断变化。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也要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在生活中行为的规范,能够在社会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三、结论
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完善的法制制度是支撑,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过程,既是我国法治社会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公民自我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未来我国社会的发展,要更加注重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公民对法律认识,国家要强化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制制度,同时,在法律运行中,还要注重强化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宣传,不断提升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和认识能力,通过这样的途径,更好的提升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司海林.论公民的法律意识[J].法制与社会,2013(1).
[2]张嘉蜓.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培育[J].法制博览,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