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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2000年被河南省确定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经过一年试行运转基本平稳,但乡镇收入与改革前相比明显下降,特别是受普九、基金会等债务的冲击,税费改革后乡镇教师、干部工资仍不能正常发放,各项事业的正常展开步履艰难。为此,西华县在保持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及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基础上,对预算内资金实行“乡(镇)收县管、县管乡(镇)用、全额管理、支出下拨、短收自补、自求平衡、上管一级”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