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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经过
2010年8月19日下午15时左右,抚顺某建筑公司承建某小区24#楼,现场施工用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因现场升降机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操作者)将此时吊盘停留在16层,在未送电的情况下,用脚踏开电磁铁制动器(此时离合器处于闭合状态),导致吊盘从高空超速下降,起升钢丝绳被拉断,造成操作者当场死亡,另外一人重伤的安全事故。
2 事故现场勘察
(1)发生事故前升降机工况:吊盘位于16层,距地面高度47.4m左右,吊盘上载荷有部分塑钢窗副框及两个工地用的手推车(满载混凝土)。
(2)吊盘自重:0.5t
(3)两个手推车满载混凝土重量:0.5t
(4)起升钢丝绳被拉断,现场测量钢丝绳直径:12.57mm。
(5)起升钢丝绳有断丝,断丝数:5根。
(6)吊盘在距地面2m左右时,起升钢丝绳在导向滑轮附近被拉断。
(7)事故发生后卷筒上缠绕的起升钢丝绳紧密,其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方向事故前正相反,缠绕长度为51m。其中卷筒安全圈数:23圈左右。
(8)电磁铁制动器一侧制动闸瓦损坏。制动轮联轴器一侧损坏,无弹性柱销缓冲器。
(9)制动轮弹性柱销联轴器联接电动机一侧的螺栓M12,而联接减速器的一侧的柱销孔Φ25。
(10)事故发生后离合器处于打开状态。
(11)卷扬机手动紧急制动操作装置损坏。
(12)事故发生前离合器处于闭合状态(根据升降机专职操作人员周某讲述)。
3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前设备状态,吊盘位于在建楼房16层距地面高度约为47.4m,载荷约为1t左右。常闭电磁制动器、离合器均处于闭合状态。操作者人为打开常闭电磁制动器(电气设备未送电),导致吊盘自由下落,速度由慢到超速下降、失控。在吊盘下降至10~12层时,操作者采取以下两步措施:
第一步措施:停止松开制动器,常闭电磁制动器瞬间闭合。目的是使吊盘停止或者减速下降。
此时吊盘下降速度:[V102=2as]
其中:[V10]——吊盘自由下降至第十层的速度;
[a]——取重力加速度g=10m/s2;
s——吊盘下降距离,从16层至10层距离=2.9×6=17.4m。
[V102]=2×10×17.4
[V102]≈18.7(m/s)
吊盘自由下降(自由落体运动)并通过钢丝绳拖动卷筒出绳并通过减速器制动轮联轴器带动电动机旋转。
通过计算吊盘此时下降速度、运动分析:因制动轮联轴器非刚性连接,不同轴,其径向可窜动,径向间隙达6.5mm以上。由于超速旋转在离心力作用下联轴器向外甩出,撞击制动轮并将制动轮一侧边缘打碎,致使常闭电磁制动器失效。此时吊盘做极速下降,操作失败。
第二步措施:操作者将卷扬机构离合器手柄,误认为是卷扬机构手动紧急制动装置。目的使吊盘停止或者减速下降。其结果使卷筒失去约束,成为自由旋转体,吊盘自由下降,操作失败。
此时吊盘下降至临界地面速度:[V102=2as]
a——取重力加速度g=10m/s2;s——吊盘下降距离取最大值47.4。
[Vmax2]=2×10×47.4
[Vmax]≈31(m/s)
吊盘下降至临界地面的动能:[E=1/2mv2]
[m]——吊盘载荷的质量1×103kg
[E]=480500(J)
根据能量守恒原理,吊盘下降的动能将全部转化为卷筒的旋转动能。高速旋转卷筒使所有缠绕钢丝绳全部放出。在旋转惯性作用下卷筒以62m/s(钢丝绳单绳速度)将起升钢丝绳再次缠绕在卷筒上,方向相反。在吊盘以31m/s速度临界地面时,被起升钢丝绳瞬时停止、起升。
此时钢丝绳受拉力F
能量守恒原理:W=E
其中:W——吊盘被起升所做的功
W=2F×S
S——吊盘被再次起升的距离约为2m左右(根据升降机附近施工人员王某人讲述)
480500=2×F×2
F=120.1(KN)
依据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中起升钢丝绳型号及规格:6*19-13-1870其破断拉力为104KN。
实际钢丝绳瞬间拉力120.1KN大于钢丝绳破断拉力104KN,钢丝绳被拉断。拉断后的起升钢丝绳一端甩向卷筒方向,致操作者死亡,同时另外一人重伤。
4 事故结论
(1)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者违章操作,将电磁铁制动器人为打开,致使吊盘自由超速下降,最后导致起升钢丝绳被拉断。
(2)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该制动轮联轴器无弹性柱销缓冲器、卷扬机的手动紧急制动操纵装置损坏。
5 事故教训
通过上述事故原因分析,我们发现此次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在许多环节上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首先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施工升降机没有履行安装告知手续,也没有申请检验检测,属于无证使用。正是由于没有进行检验检测,造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长期带病运行,给后来的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其次使用单位疏于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违章操作,致使事故发生。
事故的发生令人心痛,我们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首先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去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其次对于现场重要场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010年8月19日下午15时左右,抚顺某建筑公司承建某小区24#楼,现场施工用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因现场升降机操作人员(以下简称操作者)将此时吊盘停留在16层,在未送电的情况下,用脚踏开电磁铁制动器(此时离合器处于闭合状态),导致吊盘从高空超速下降,起升钢丝绳被拉断,造成操作者当场死亡,另外一人重伤的安全事故。
2 事故现场勘察
(1)发生事故前升降机工况:吊盘位于16层,距地面高度47.4m左右,吊盘上载荷有部分塑钢窗副框及两个工地用的手推车(满载混凝土)。
(2)吊盘自重:0.5t
(3)两个手推车满载混凝土重量:0.5t
(4)起升钢丝绳被拉断,现场测量钢丝绳直径:12.57mm。
(5)起升钢丝绳有断丝,断丝数:5根。
(6)吊盘在距地面2m左右时,起升钢丝绳在导向滑轮附近被拉断。
(7)事故发生后卷筒上缠绕的起升钢丝绳紧密,其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方向事故前正相反,缠绕长度为51m。其中卷筒安全圈数:23圈左右。
(8)电磁铁制动器一侧制动闸瓦损坏。制动轮联轴器一侧损坏,无弹性柱销缓冲器。
(9)制动轮弹性柱销联轴器联接电动机一侧的螺栓M12,而联接减速器的一侧的柱销孔Φ25。
(10)事故发生后离合器处于打开状态。
(11)卷扬机手动紧急制动操作装置损坏。
(12)事故发生前离合器处于闭合状态(根据升降机专职操作人员周某讲述)。
3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前设备状态,吊盘位于在建楼房16层距地面高度约为47.4m,载荷约为1t左右。常闭电磁制动器、离合器均处于闭合状态。操作者人为打开常闭电磁制动器(电气设备未送电),导致吊盘自由下落,速度由慢到超速下降、失控。在吊盘下降至10~12层时,操作者采取以下两步措施:
第一步措施:停止松开制动器,常闭电磁制动器瞬间闭合。目的是使吊盘停止或者减速下降。
此时吊盘下降速度:[V102=2as]
其中:[V10]——吊盘自由下降至第十层的速度;
[a]——取重力加速度g=10m/s2;
s——吊盘下降距离,从16层至10层距离=2.9×6=17.4m。
[V102]=2×10×17.4
[V102]≈18.7(m/s)
吊盘自由下降(自由落体运动)并通过钢丝绳拖动卷筒出绳并通过减速器制动轮联轴器带动电动机旋转。
通过计算吊盘此时下降速度、运动分析:因制动轮联轴器非刚性连接,不同轴,其径向可窜动,径向间隙达6.5mm以上。由于超速旋转在离心力作用下联轴器向外甩出,撞击制动轮并将制动轮一侧边缘打碎,致使常闭电磁制动器失效。此时吊盘做极速下降,操作失败。
第二步措施:操作者将卷扬机构离合器手柄,误认为是卷扬机构手动紧急制动装置。目的使吊盘停止或者减速下降。其结果使卷筒失去约束,成为自由旋转体,吊盘自由下降,操作失败。
此时吊盘下降至临界地面速度:[V102=2as]
a——取重力加速度g=10m/s2;s——吊盘下降距离取最大值47.4。
[Vmax2]=2×10×47.4
[Vmax]≈31(m/s)
吊盘下降至临界地面的动能:[E=1/2mv2]
[m]——吊盘载荷的质量1×103kg
[E]=480500(J)
根据能量守恒原理,吊盘下降的动能将全部转化为卷筒的旋转动能。高速旋转卷筒使所有缠绕钢丝绳全部放出。在旋转惯性作用下卷筒以62m/s(钢丝绳单绳速度)将起升钢丝绳再次缠绕在卷筒上,方向相反。在吊盘以31m/s速度临界地面时,被起升钢丝绳瞬时停止、起升。
此时钢丝绳受拉力F
能量守恒原理:W=E
其中:W——吊盘被起升所做的功
W=2F×S
S——吊盘被再次起升的距离约为2m左右(根据升降机附近施工人员王某人讲述)
480500=2×F×2
F=120.1(KN)
依据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中起升钢丝绳型号及规格:6*19-13-1870其破断拉力为104KN。
实际钢丝绳瞬间拉力120.1KN大于钢丝绳破断拉力104KN,钢丝绳被拉断。拉断后的起升钢丝绳一端甩向卷筒方向,致操作者死亡,同时另外一人重伤。
4 事故结论
(1)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者违章操作,将电磁铁制动器人为打开,致使吊盘自由超速下降,最后导致起升钢丝绳被拉断。
(2)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该制动轮联轴器无弹性柱销缓冲器、卷扬机的手动紧急制动操纵装置损坏。
5 事故教训
通过上述事故原因分析,我们发现此次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在许多环节上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首先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施工升降机没有履行安装告知手续,也没有申请检验检测,属于无证使用。正是由于没有进行检验检测,造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长期带病运行,给后来的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其次使用单位疏于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违章操作,致使事故发生。
事故的发生令人心痛,我们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首先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去管理和使用特种设备,其次对于现场重要场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