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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协:以让步的方式避免冲突或争执,指在冲突双方互相让步的过程中以达成一种协议的局面。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由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比较弱小,所以资产阶级在早期资产階级革命中不可避免地带有妥协性的一面。许多国家的民主进程都体现了妥协的存在。笔者在此简单地论述一下资产阶级在早期资产阶级民主进程中妥协的表现。
我们知道,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历时间长,革命过程曲折反复,先后经历了共和国,克伦威尔的独裁统治,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最后经过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在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尚未成熟,从整个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来看,封建势力也远远大于资产阶级的势力,这就决定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较为曲折。在经历了议会斗争、革命战争和光荣革命等多个阶段、多种形式的较量与妥协,甚至一度出现复辟后,资产阶级才最终取得胜利,夺取了统治权,资本主义制度也得以确立。从过程和结果来看,无不体现了资产阶级与新旧贵族的妥协。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相妥协的产物。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并不像法国的那样激进,1688年光荣革命没有流血实现了宫廷政变,它在革命后仍保留了资产阶级贵族。资产阶级体现出妥协性,出现了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与新贵族阶级并存的局面,但这种局面也实现了英国的长治久安,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体现了妥协也是一种和谐。
众所周知,美国最初是由13个州建立而成。当时他们内忧外患,矛盾重重,而且面前没有一条现成的国家道路可循,制宪会议再三陷入相持僵局。采用何种政体,民主制、共和制,还是有限的君主政体?会议期间往复论辩,关键问题相持不下,有人发出威胁言论,有人离会抗议,连当中意志最坚定的人都心生绝望。在这种失败几率远大于成功几率的情况下,他们竟然创造了奇迹。华盛顿高屋建瓴,博采众长,选择了最大限度的妥协,顾及到了各方利益,最终制宪会议颁布了1787年宪法。可以说1787年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推翻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做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1875年宪法就是共和派与君主派之间妥协的结果。第三共和国宪法最大的优势就是包容。这种包容令这部宪法成为法国寿命最长的宪法,共和主义在实施这部宪法的过程中深入法国人心。虽然第三共和国宪法没有逻辑严密的理论叙述和制度上的设计,但是它所彰显的协商民主和求同存异的精神为第三共和国历届政府的施政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法国宪政制度也是在这个时期逐步发展成熟。尽管第三共和国最终还是在无休止的政治斗争中衰落,但是1875年宪法的历史作用是目前任何一部法国宪法所无法取代的,它吸收了托克维尔的民主精神和政治理念,在宪政实践的每个环节都能从法国的民情出发,真正将因“革命”而“分裂”的法国重新统一了起来。
总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看宪法我们不难发现,宪法制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王权和贵族之间利益较量和妥协的过程,这期间利益各方能够达成一致的,通常都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宪法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反过来说,宪法最主要的功能和本质也是在其制定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妥协性。
我们知道,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历时间长,革命过程曲折反复,先后经历了共和国,克伦威尔的独裁统治,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最后经过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在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尚未成熟,从整个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来看,封建势力也远远大于资产阶级的势力,这就决定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较为曲折。在经历了议会斗争、革命战争和光荣革命等多个阶段、多种形式的较量与妥协,甚至一度出现复辟后,资产阶级才最终取得胜利,夺取了统治权,资本主义制度也得以确立。从过程和结果来看,无不体现了资产阶级与新旧贵族的妥协。君主立宪制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相妥协的产物。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并不像法国的那样激进,1688年光荣革命没有流血实现了宫廷政变,它在革命后仍保留了资产阶级贵族。资产阶级体现出妥协性,出现了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与新贵族阶级并存的局面,但这种局面也实现了英国的长治久安,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体现了妥协也是一种和谐。
众所周知,美国最初是由13个州建立而成。当时他们内忧外患,矛盾重重,而且面前没有一条现成的国家道路可循,制宪会议再三陷入相持僵局。采用何种政体,民主制、共和制,还是有限的君主政体?会议期间往复论辩,关键问题相持不下,有人发出威胁言论,有人离会抗议,连当中意志最坚定的人都心生绝望。在这种失败几率远大于成功几率的情况下,他们竟然创造了奇迹。华盛顿高屋建瓴,博采众长,选择了最大限度的妥协,顾及到了各方利益,最终制宪会议颁布了1787年宪法。可以说1787年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中,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推翻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做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1875年宪法就是共和派与君主派之间妥协的结果。第三共和国宪法最大的优势就是包容。这种包容令这部宪法成为法国寿命最长的宪法,共和主义在实施这部宪法的过程中深入法国人心。虽然第三共和国宪法没有逻辑严密的理论叙述和制度上的设计,但是它所彰显的协商民主和求同存异的精神为第三共和国历届政府的施政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法国宪政制度也是在这个时期逐步发展成熟。尽管第三共和国最终还是在无休止的政治斗争中衰落,但是1875年宪法的历史作用是目前任何一部法国宪法所无法取代的,它吸收了托克维尔的民主精神和政治理念,在宪政实践的每个环节都能从法国的民情出发,真正将因“革命”而“分裂”的法国重新统一了起来。
总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看宪法我们不难发现,宪法制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王权和贵族之间利益较量和妥协的过程,这期间利益各方能够达成一致的,通常都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宪法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反过来说,宪法最主要的功能和本质也是在其制定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妥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