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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局内人局外人这一对概念在民族音乐学的实地考察中一直是两个重要的因素,历来对于两者的探讨也屡见不鲜,但是大部分对两者的探讨都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往往局内人并不是绝对的局内人,局外人也并不是绝对的局外人,两者并非是完全分离的状态。而对于局内人局外人而言,实地调查对象所讲的方言到底该不该掌握,或者该掌握到什么程度?其身份该如何定位?这都值得思考。
关键词:局内人;局外人;方言;身份定位
一、公认不等于事实
“其实是我们群体性地站在现代的角度,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了认定的现实,不需要探索或者被忽视掉了,不能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是孩子不知道那些,他们会好奇,什么都会刨根问底。你告诉孩子说光合作用,孩子会要求你解释得更详细,然后你会发现,最根本的成因或者最初怎么出现的,你并不知道。而且,很多专业的科学家也不知道成因,他们只能笼统地告诉你:进化来的,具体的还需要考古证据。”这段话出自一本心理学读物,里面所表达的观点就是:某个概念、定义或者术语,被大多数人所公认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思维习惯性,即认为多数人公认的、其正确性就应该不用被质疑。但是,有些时候这也就是普遍公认而已,他们自己说着某种理论、概念或者术语的时候,真的清楚他们说的对象的内容吗?在音乐学界,有的学者在会议上围绕“音乐学”这个主题来展开所述内容,其对“音乐学”的理解是:对音乐进行理论研究的称之为“音乐学。但是,这难道就是“音乐学”吗?在这里就有必要对什么是“音乐学”做一个正确的解读,上面这位学者对音乐学的理解只能称之为“Study of music”,在这样的理解下,任何一个对音乐做研究的人,哪怕是其他专业的人都能说自己是在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但是,真正的“音乐学”应该是“Musicology”,其后缀是“ology”,是具有严格意义的一门学科,两者在性质上存在很大区别。我们把在会学者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不知其所以然”型,第二类为“不理解”型。对于前类学者而言,其之所以“不知其所以然”,主要原因在于这类学者自身和发言者一样,对于“音乐学”的理解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甚至是不正确的,正因为存在这样的理解,所以没有敏锐地捕捉到发言者对于音乐学在理解上的偏差。对于后类学者而言,之所以“不理解”,主要是因为他们理解的“音乐学”就是“Musicology”,试问,两者对于所述对象的理解都不在一个层面上,那又如何能在一个话语体系里面进行学术交流?我们可以把上述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出来,参见表1。就对“音乐学”的理解方面而言,发言者可以被定义为“局外人”,第二类学者可以被定义为“局内人”。
二、方言在实地调查过程中的重要性
研究民族音乐,对于一些方言性特别强的传统音乐,是否需要掌握当地方言?或者说对当地方言了解的研究者或本土的音乐研究者去研究会更好?因为有些方言翻译成普通话之后意味就变了。如不去翻译,则对于不了解方言的研究者来说就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从而使得对于传统音乐的把握产生了偏差甚至严重的误解。
对于音乐的保存与研究,正如乔建中先生所说,第一步是记录,第二步是分析研究。虽然现在有录音录像设备,能够较为完整地记录演出过程,但之后的分析研究者参考的是记录之后的音乐资料,那是否会像演唱会一样,在电视机前观看和现场观看的感受不一样?那么,之后的研究会不会由于没有身临其境而会对保存记录下来的音乐资料理解不足或有所偏差?(因为音乐的转瞬即逝,乐音的流动而使人产生音乐的体会,这种感受也有着稍纵即逝的特点,靠录音设备记录的音乐与现场的音乐始终有着一层在感受上的隔膜。)因为录音只有一次,不能看到活的东西,所以要结合实地调查。或者当时参与录音录像的工作者会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在后来对音乐资料进行研究时,会产生与之前记录时不同的感受?文字固然能够较为准确地记录当时的音乐及相关背景资料,但是否能够准确地记录当时微妙的情感变化?正如人们面对自然风光时,看到眼前的美丽景色,忍不住用照相设备去记录这一刻的美,但事后再拿出照片来看的时候,则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感受。是否说明,研究音乐会受一手资料,二手资料以及研究时间、研究者的个体不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民间采风应该深入去学习自己采风之音乐,这就涉及到采风者自身的知识文化背景体系。比如每个地方的方言,大多数有着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况。方言所表达的内容有时候难以用普通话来表达。外乡人研究本地音乐,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音乐采风者,在研究非自己家乡的音乐时,特别是涉及到方言时,有着一种天然的屏障。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乡村文化的保护往往来自离开乡土有很长时间的人,而其真正生存环境中的人们似乎对此无动于衷。这些外来者或返乡者的坚守,是可贵的,同样也是少见的。力量的不足尚在其次,一个外来者,真的能捕捉到乡村传统文化的精华吗?他们的保护是种植了文化,还是将文化取做了标本?乡土文化的村民土壤还存在吗?对乡土文化最好的保护是什么?让它活起来、活下去,与时代息息相关,相互适应。我们实在不必哀戚于已经失去的和必将失去的,毕竟也少有人为原始部落文化叹息对吗?像唐西园老师说的,让它自力更生,最后或者城镇化、或者消失、或者发展旅游业,这都是无法避免的。我们需要保护的并不是采风对象的一整个生态,更不用强求采风对象所处村落的所有乡民都去认识、去热爱我们采风的事物。乡土文化的留存不能以阻断年轻人的发展为道路,现在的大部分村落都以老年人和小孩子居多,在我的家乡浙江,由于城镇化的影响,村里基本上只剩下老年人,有的甚至连老年人都跟着自己的孩子去了镇上,去了城市。在现代社会的影响下,很少有年轻人以继承自己家乡的传统文化为己任。那些去城市的农村年轻人,他们的目的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那就是为了挣钱,从而提升物质生活水平。
现在的传统音乐文化,在很多时候有着这样的现象:身为局内人的人不一定了解自己的文化,确切地说是不了解自己所处环境该用什么样的文化来解读。而局外人未必完全与自己研究的对象处于绝对的对立层面,比如说身为局外人的研究者从小就是与自己研究对象生活在同一环境中,只是后来研究者离开这一环境而身为所谓的局外人,这样一来研究者返回来再研究这一对象时就不能完全属于局外人。
参考文献:
[1]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18年版。
[2]赵宋光:《怎样沿着实践观点指引的方向建设音乐学学科》,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1期。
[3]赵宋光:《推进音乐学学科建设的群体协作》,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4]杨民康:《“音乐与认同”语境下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音乐与认同”研讨专题主持人语》,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5]杨民康:《阶层化、区域化和网络化:城镇化进程中传统音乐发展现况和趋向探析》,艺术百家2016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陆俊枫(1991-),男,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族:汉 职称:无 学历: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音樂学。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
关键词:局内人;局外人;方言;身份定位
一、公认不等于事实
“其实是我们群体性地站在现代的角度,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了认定的现实,不需要探索或者被忽视掉了,不能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是孩子不知道那些,他们会好奇,什么都会刨根问底。你告诉孩子说光合作用,孩子会要求你解释得更详细,然后你会发现,最根本的成因或者最初怎么出现的,你并不知道。而且,很多专业的科学家也不知道成因,他们只能笼统地告诉你:进化来的,具体的还需要考古证据。”这段话出自一本心理学读物,里面所表达的观点就是:某个概念、定义或者术语,被大多数人所公认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思维习惯性,即认为多数人公认的、其正确性就应该不用被质疑。但是,有些时候这也就是普遍公认而已,他们自己说着某种理论、概念或者术语的时候,真的清楚他们说的对象的内容吗?在音乐学界,有的学者在会议上围绕“音乐学”这个主题来展开所述内容,其对“音乐学”的理解是:对音乐进行理论研究的称之为“音乐学。但是,这难道就是“音乐学”吗?在这里就有必要对什么是“音乐学”做一个正确的解读,上面这位学者对音乐学的理解只能称之为“Study of music”,在这样的理解下,任何一个对音乐做研究的人,哪怕是其他专业的人都能说自己是在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但是,真正的“音乐学”应该是“Musicology”,其后缀是“ology”,是具有严格意义的一门学科,两者在性质上存在很大区别。我们把在会学者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不知其所以然”型,第二类为“不理解”型。对于前类学者而言,其之所以“不知其所以然”,主要原因在于这类学者自身和发言者一样,对于“音乐学”的理解本身就是模糊不清甚至是不正确的,正因为存在这样的理解,所以没有敏锐地捕捉到发言者对于音乐学在理解上的偏差。对于后类学者而言,之所以“不理解”,主要是因为他们理解的“音乐学”就是“Musicology”,试问,两者对于所述对象的理解都不在一个层面上,那又如何能在一个话语体系里面进行学术交流?我们可以把上述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展现出来,参见表1。就对“音乐学”的理解方面而言,发言者可以被定义为“局外人”,第二类学者可以被定义为“局内人”。
二、方言在实地调查过程中的重要性
研究民族音乐,对于一些方言性特别强的传统音乐,是否需要掌握当地方言?或者说对当地方言了解的研究者或本土的音乐研究者去研究会更好?因为有些方言翻译成普通话之后意味就变了。如不去翻译,则对于不了解方言的研究者来说就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从而使得对于传统音乐的把握产生了偏差甚至严重的误解。
对于音乐的保存与研究,正如乔建中先生所说,第一步是记录,第二步是分析研究。虽然现在有录音录像设备,能够较为完整地记录演出过程,但之后的分析研究者参考的是记录之后的音乐资料,那是否会像演唱会一样,在电视机前观看和现场观看的感受不一样?那么,之后的研究会不会由于没有身临其境而会对保存记录下来的音乐资料理解不足或有所偏差?(因为音乐的转瞬即逝,乐音的流动而使人产生音乐的体会,这种感受也有着稍纵即逝的特点,靠录音设备记录的音乐与现场的音乐始终有着一层在感受上的隔膜。)因为录音只有一次,不能看到活的东西,所以要结合实地调查。或者当时参与录音录像的工作者会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在后来对音乐资料进行研究时,会产生与之前记录时不同的感受?文字固然能够较为准确地记录当时的音乐及相关背景资料,但是否能够准确地记录当时微妙的情感变化?正如人们面对自然风光时,看到眼前的美丽景色,忍不住用照相设备去记录这一刻的美,但事后再拿出照片来看的时候,则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感受。是否说明,研究音乐会受一手资料,二手资料以及研究时间、研究者的个体不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民间采风应该深入去学习自己采风之音乐,这就涉及到采风者自身的知识文化背景体系。比如每个地方的方言,大多数有着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况。方言所表达的内容有时候难以用普通话来表达。外乡人研究本地音乐,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音乐采风者,在研究非自己家乡的音乐时,特别是涉及到方言时,有着一种天然的屏障。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乡村文化的保护往往来自离开乡土有很长时间的人,而其真正生存环境中的人们似乎对此无动于衷。这些外来者或返乡者的坚守,是可贵的,同样也是少见的。力量的不足尚在其次,一个外来者,真的能捕捉到乡村传统文化的精华吗?他们的保护是种植了文化,还是将文化取做了标本?乡土文化的村民土壤还存在吗?对乡土文化最好的保护是什么?让它活起来、活下去,与时代息息相关,相互适应。我们实在不必哀戚于已经失去的和必将失去的,毕竟也少有人为原始部落文化叹息对吗?像唐西园老师说的,让它自力更生,最后或者城镇化、或者消失、或者发展旅游业,这都是无法避免的。我们需要保护的并不是采风对象的一整个生态,更不用强求采风对象所处村落的所有乡民都去认识、去热爱我们采风的事物。乡土文化的留存不能以阻断年轻人的发展为道路,现在的大部分村落都以老年人和小孩子居多,在我的家乡浙江,由于城镇化的影响,村里基本上只剩下老年人,有的甚至连老年人都跟着自己的孩子去了镇上,去了城市。在现代社会的影响下,很少有年轻人以继承自己家乡的传统文化为己任。那些去城市的农村年轻人,他们的目的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那就是为了挣钱,从而提升物质生活水平。
现在的传统音乐文化,在很多时候有着这样的现象:身为局内人的人不一定了解自己的文化,确切地说是不了解自己所处环境该用什么样的文化来解读。而局外人未必完全与自己研究的对象处于绝对的对立层面,比如说身为局外人的研究者从小就是与自己研究对象生活在同一环境中,只是后来研究者离开这一环境而身为所谓的局外人,这样一来研究者返回来再研究这一对象时就不能完全属于局外人。
参考文献:
[1]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18年版。
[2]赵宋光:《怎样沿着实践观点指引的方向建设音乐学学科》,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第1期。
[3]赵宋光:《推进音乐学学科建设的群体协作》,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4]杨民康:《“音乐与认同”语境下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音乐与认同”研讨专题主持人语》,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5]杨民康:《阶层化、区域化和网络化:城镇化进程中传统音乐发展现况和趋向探析》,艺术百家2016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陆俊枫(1991-),男,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族:汉 职称:无 学历: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音樂学。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