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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前后进行分析,提出在新时期乡镇政府应该具有的职能,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定位,得出符合实际的乡镇政府职能,提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
[关键词]:乡镇政府 职能定位 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2- 0473-0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立足于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对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的乡镇府已不能适应时代需要、亟待转变职能。
一、乡镇政府职能研究的意义
新的时代背景下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乡镇政府职能及其职能转变研究具有时代意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零赋税这兩件大事在新时期使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具有了时代意义。
鉴于乡镇政府本身的重要性,对其职能及其转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处在农村地区的最基层政府,在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的含义及其职能定位
(一)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的含义
乡镇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底层,在国家政权体系中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国家体系的基石,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最终会到达乡镇,乡镇政府的有效作为能够使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乡镇政府的角色、地位相当重要,虽然很多方面还存在弊病,但是将其取消的主张是有些偏激的,应该是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样才是正确的做法。
(二)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乡镇政府行政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就必须得对乡镇政府职能作出新的定位。本人认为,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重点应该向以下几个方面转移:
1、统筹规划,发展经济
发展经济一直是政府职能中的重点,也是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战略思想的要求,那么发展农村经济就成了乡镇政府的重点职能。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
2、组织协调,保障基层民主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根据宪法,我国公民有着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最基层有推广基层民主政治的责任,要确保农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正确有效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因为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要为其运行创造积极的环境,做到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来解决。
3、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
在新时期,乡镇政府主要的职能是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农村公共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外部性、成本积聚性、多样性和层次性,再加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使得没有人愿意涉足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也就是说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责无旁贷的成为了乡镇政府职能。
4、农村社会保障职能
原本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范畴里包含农村社会保障,但因为当前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就特别强调了,在新时期乡镇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近来,我国在农村地区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像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等,在我国农村社保体系有较大的发展。为了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乡镇政府应该强化其农村社会保障职能,加大投入,建立适合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缺位”/所谓“职能缺位”就是指该政府在管理上出现了的漏洞,该管的没管。表现在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设施投入不足,社会保障乏力,公共服务缺失,使得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听从领导安排。农村税费取消后,许多乡镇干部仍然只知道听从领导安排,不懂得去主动服务,因为他们无法从传统的乡镇工作中解放出来。
(二)职能“越位”。所谓“职能越位”就是指干预了不该由政府干预的事,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性投资;二是政府承担了可以自收自支、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费,例如,对乡镇卫生院的全额拨款。
(三)职能“错位”。所谓“错位”就是所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应该放的权利不放,不应该管的事偏要管,争着抢着干有利益的事,对没有利或需要承担重大责任的事不闻不问。以上这些情况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群众的要求难满足; 发展中的问题难解决,社会稳定的压力难缓解,以至于乡镇的调控力、号召力和凝聚力都有相当程度的下降。
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明确指能定位。乡镇政府在明确有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统筹协调等五个方面的基础上,要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加强对上级派驻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等多项新的职能。同时,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弱化乡镇政府直接参与与市场经济运作和直接干预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职能,使乡镇政府不再掌管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收费罚款等一些繁琐的事务。
(二)明晰机构编制,强化管理不移位。在机构调整方面,按照综合设置的要求,做到机构设置、名称、数量统一。为了避免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从乡镇五项职能和计划生育、社会服务两项重点工作需要出发,统一设置五个办公室,即:党群办、政府办、农业经济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调整编制方面,坚持编制总数不变、只能减少不再增加的原则,针对原来乡镇分类时间较早,乡镇的人口数量和财政收入的变化较大,原来制定的编制数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根据人口、经济总量两项指标重新进行分类为乡镇编制核定的合理和管理的规范提供了依据。
(三)创新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要实行人员竞争上岗,这样不仅能较好地调动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在提高干部责任意识的同时,使工作效率有大幅度提高。完善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等制度。有的岗位实行公开竞争的方式,使人才资源的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让每个干部都非常明确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则会明显增强。明确了岗位职责,明确了岗位人员,真正让每个干部“人在其位、人尽其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构建服务体系,服务“三农”不缺位。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和完善服务“三农”体系,从实际出发,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组建个种类型的农村服务队为农民服务。各服务队分别由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农民技术员、文化协管员等人员组成并负责进行管理,按照服务有队伍、管理有制度、实施有内容、活动有场所、运作有措施、发展有目标等要求,及时准确的为农民提供法律、政策、技术、资金、信息、营销、劳务等方面的服务,这样的服务方式更贴近了农民、服务管理也更贴近了实际,使乡镇政府服务“三农”不再只是行政干预,而是向着市场引导的方向转变,效率也大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农业的增效和农村的稳定。
参考文献:
[1]何水:《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背景》[J]. 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
[2]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
[关键词]:乡镇政府 职能定位 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32- 0473-0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立足于解决“三农”问题而提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对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干部思想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旧的工作内容已经改变,新的工作方式尚未形成,面对新形势,不少乡村干部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感到“管理无门、服务无路、引导无方、工作无劲”。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前的乡镇府已不能适应时代需要、亟待转变职能。
一、乡镇政府职能研究的意义
新的时代背景下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乡镇政府职能及其职能转变研究具有时代意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零赋税这兩件大事在新时期使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具有了时代意义。
鉴于乡镇政府本身的重要性,对其职能及其转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处在农村地区的最基层政府,在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的含义及其职能定位
(一)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的含义
乡镇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底层,在国家政权体系中起着积极的、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国家体系的基石,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最终会到达乡镇,乡镇政府的有效作为能够使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乡镇政府的角色、地位相当重要,虽然很多方面还存在弊病,但是将其取消的主张是有些偏激的,应该是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样才是正确的做法。
(二)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乡镇政府行政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就必须得对乡镇政府职能作出新的定位。本人认为,后农业税时代的到来,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重点应该向以下几个方面转移:
1、统筹规划,发展经济
发展经济一直是政府职能中的重点,也是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战略思想的要求,那么发展农村经济就成了乡镇政府的重点职能。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
2、组织协调,保障基层民主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根据宪法,我国公民有着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最基层有推广基层民主政治的责任,要确保农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正确有效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因为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要为其运行创造积极的环境,做到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来解决。
3、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
在新时期,乡镇政府主要的职能是提供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农村公共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外部性、成本积聚性、多样性和层次性,再加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点,使得没有人愿意涉足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也就是说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责无旁贷的成为了乡镇政府职能。
4、农村社会保障职能
原本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范畴里包含农村社会保障,但因为当前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就特别强调了,在新时期乡镇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近来,我国在农村地区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像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等,在我国农村社保体系有较大的发展。为了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乡镇政府应该强化其农村社会保障职能,加大投入,建立适合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缺位”/所谓“职能缺位”就是指该政府在管理上出现了的漏洞,该管的没管。表现在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设施投入不足,社会保障乏力,公共服务缺失,使得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听从领导安排。农村税费取消后,许多乡镇干部仍然只知道听从领导安排,不懂得去主动服务,因为他们无法从传统的乡镇工作中解放出来。
(二)职能“越位”。所谓“职能越位”就是指干预了不该由政府干预的事,超出了政府职能范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性投资;二是政府承担了可以自收自支、可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费,例如,对乡镇卫生院的全额拨款。
(三)职能“错位”。所谓“错位”就是所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应该放的权利不放,不应该管的事偏要管,争着抢着干有利益的事,对没有利或需要承担重大责任的事不闻不问。以上这些情况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群众的要求难满足; 发展中的问题难解决,社会稳定的压力难缓解,以至于乡镇的调控力、号召力和凝聚力都有相当程度的下降。
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明确指能定位。乡镇政府在明确有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统筹协调等五个方面的基础上,要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加强对上级派驻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等多项新的职能。同时,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弱化乡镇政府直接参与与市场经济运作和直接干预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职能,使乡镇政府不再掌管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收费罚款等一些繁琐的事务。
(二)明晰机构编制,强化管理不移位。在机构调整方面,按照综合设置的要求,做到机构设置、名称、数量统一。为了避免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从乡镇五项职能和计划生育、社会服务两项重点工作需要出发,统一设置五个办公室,即:党群办、政府办、农业经济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调整编制方面,坚持编制总数不变、只能减少不再增加的原则,针对原来乡镇分类时间较早,乡镇的人口数量和财政收入的变化较大,原来制定的编制数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根据人口、经济总量两项指标重新进行分类为乡镇编制核定的合理和管理的规范提供了依据。
(三)创新岗位设置,提高工作效率。要实行人员竞争上岗,这样不仅能较好地调动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在提高干部责任意识的同时,使工作效率有大幅度提高。完善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等制度。有的岗位实行公开竞争的方式,使人才资源的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让每个干部都非常明确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同时,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则会明显增强。明确了岗位职责,明确了岗位人员,真正让每个干部“人在其位、人尽其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构建服务体系,服务“三农”不缺位。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健全和完善服务“三农”体系,从实际出发,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组建个种类型的农村服务队为农民服务。各服务队分别由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农民技术员、文化协管员等人员组成并负责进行管理,按照服务有队伍、管理有制度、实施有内容、活动有场所、运作有措施、发展有目标等要求,及时准确的为农民提供法律、政策、技术、资金、信息、营销、劳务等方面的服务,这样的服务方式更贴近了农民、服务管理也更贴近了实际,使乡镇政府服务“三农”不再只是行政干预,而是向着市场引导的方向转变,效率也大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农业的增效和农村的稳定。
参考文献:
[1]何水:《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背景》[J]. 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
[2]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