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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新疆双语学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区基层干部、新录用公职人员、窗口服务行业相关人员和青壮年农牧民中开展"双语"学习的意见》。本文对该文件内容进行解读,以使其更好地发挥对新疆双语学习工作的全面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