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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理论型、研究型的教育模式同多数成人法学学生的职业需求相矛盾,同我国政府提出的“培养千百万应用型人才”的科学决策背道而驰,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成人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的瓶颈,因此亟待全方位改革,制定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成人法学教育战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型、职业型、应用型成人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