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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行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十三部委《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关于认真做好“百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继续保持“保健”市场整治高压,延续联合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