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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庄那里,道与万物并不是决定者与被决定者的紧张关系,相反,道为万物的存在与发展留出了广阔的自由空间。老庄哲学的内在理路可概括为:"有"的发现→以"无"全"有"→各适其天。"有"指宇宙全体生命,"无"指无为原则。没有"有"的发现,就不会想到要提出"道"和"无";尊"道"贵"无"不是要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