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伽点(节选)

来源 :书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yabaobao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名/九月三日


  有个人靠北墙站着,其他人几乎看不见他。参观者三三两两走进来,在黑暗中站定,朝那块屏幕看看,然后走了出去。有时候,成群结队的旅游者也来,那些早已看得眼花缭乱的人,他们几乎连门廊都不过,就在那里张望一下,抬脚换个重心,转身走了。
  展厅里没有座椅。屏幕就兀自矗在那里,十英尺高,十四英尺宽,直接立在地面上,摆在房间的正中心。屏幕是半透明的,有些人,但不多,会在那里看得稍久一些,转到另一面。再看一会儿,然后离开。
  展厅有些冷,唯一的光源便来自那块闪烁的屏幕。到了北墙那边便全然漆黑一片,那独自站着的人抬起手向自己的脸上摸去,模仿着屏幕上一个人物的动作,动作极为缓慢。展厅门滑动着打开时,有人进来,对面就有一道光亮,那里聚着一些人,在翻看艺术书籍和明信片。电影没有对话,没有音乐,没有一丝音效。博物馆的警卫就站在门内,离开展厅的人们朝他看看,试图与他有眼神的接触,希望能从中看到某种理解,使他们的迷惑显得有凭有据。博物馆里还有其他的展厅,整层整层的,干吗要把时间耗在这间幽暗冷僻的房间里,更何况,那房间里在发生着的事情没有一生一世不会完。
  站在墙边的那个人注视着屏幕,然后沿着相连的墙壁走到屏幕另一面,那样,他便可以看到正相反面的同一个动作。他看着安东尼·珀金斯(安东尼·珀金斯饰演希区柯克电影《惊魂记》中的旅馆老板诺曼.贝茨)伸手去开车门,用的是右手。他知道,从屏幕这一边看,安东尼.珀金斯会用右手,但从另一边看,他用的是左手。这他知道,但是想亲眼看一看,于是他沿着墙壁穿过黑暗,缓缓移动了几英尺,到银幕的那一面,反面,去看安东尼.珀金斯用左手,那只错手,伸向车门并打开了它。但是,他能把左手叫错手吗?是因为它使得屏幕这一面看上去与另一面有什么不同吗?
  又走来了一个警卫,两人悄悄说了会儿话,自动门滑开,人们走了进来,有的带着孩子,有的没有,那人走回原来的墙边,一动不动地站着,看安东尼·珀金斯转头。
  摄像镜头哪怕只移动一点点,都会使时空产生深刻的变化,但摄像镜头此刻却不在移动。安东尼·珀金斯正在转头。就像在数一到十的数列。那人能一步一步数出安东尼.珀金斯转脑袋的动作。他没有一气呵成地把头转过去,而是分成了五个渐进动作。就像砌成了墙的砖块,一块一块都能数得清,而不像箭矢或鸟儿的飞行。可再一想,那动作与任何其他动作都不像。安东尼·珀金斯的脑袋以他那细长的脖子为支点在旋转着。
  这样的感知,需要靠极为细致的观察。他发现自己在好几分钟时间里可以不受其他人进进出出的影响,而且能以必需的专注度注视着屏幕。这部片子本身不仅允许人全神贯注,而且还依赖于这样的全神贯注。电影无情的速率,需要看电影的人付出符合需要的绝对的警觉关注,若没有这种相应的全神贯注,电影便毫无意义。他站着,看着。就在安东尼·珀金斯转头的那段时间里,他脑海里似乎流淌过一连串的思绪,关于科学,关于哲学,关于其他无可名状的事物,也许他看得太多了。不过不可能看得太多。可看的东西越少,他看得越专注,看到的也就越多。关键就在这里。看见眼前的事物,最终去看,而且明白自己在看,在感觉时间的流逝,感知以最微妙的动作发生着的事情。
  人人都记得那杀手的名字,诺曼·贝茨,可谁也不记得被害人的名字。安东尼.珀金斯就是诺曼.贝茨,珍妮特.利就是珍妮特.利(希区柯克电影原作中,女演员珍妮特.利扮演的受害者名为玛丽昂.克兰)。被害人得与扮演她的女演员共用一个名字。走进诺曼.贝茨那间地处荒僻的汽车旅馆的就是珍妮特.利。
  他站了三个多钟头,观看着。这是他连续来这里的第五天,也是这一装置结束在这里的展览、被移置于另一个城市或扔在什么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的倒数第二天。
  走进展厅的人似乎都不知道该期待些什么,的确,谁也不指望这一点。
  电影原作的速度被放缓到二十四小时。他正在看的似乎是纯粹的胶片,纯粹的时间。那部哥特风格的老电影里无边的恐怖,被纳入时间中了。他得在这里站多久,几星期,几个月,才能使电影的时间进程融合进他本人的时间进程,抑或这一过程已经开始?他朝屏幕凑了凑,站在约一英尺远的地方,看着一个个短暂的片段和零碎的影像,看着抖动的光亮造成的一团团模糊。他绕着屏幕走了几次。此时,展厅已空无一人,他可以站到不同的角度和分位点。他后退,并总是边后退边盯着屏幕。他完全明白电影为什么不用声效。它就该是默片。它就该用超越通常设想范围的深度来吸引观者,而不用那些人们通常去假设、推测或想当然的东西。
  他折返从警卫身边走过,回到北墙根前。警卫就站在那里,但不算这屋子里的观众。警卫站在那里,为的就是不让人看见。这是他的职责。警卫面对着屏幕的边缘,但他什么都不在看,他的眼神和其他的博物馆警卫看着空无一物的展厅时的眼神一样。墙边的这个人站在那里,但也许就像他没把警卫当观众那样,警卫也没把他算在观众之列。这人已连续站了好几天,每天都站过了关门的时间,但不管怎么说,他总回到墙边,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他注视着演员的双眼正缓慢地移过自己颧骨突出的眼窝。他想象自己在用演员的眼睛看,还是那演员的眼睛似乎正在把他找出来?
  他知道自己会一直待到博物馆关门,离现在还有两个半小时,然后第二天上午再来。他看着两个人走进来,年纪大一点的拄着根拐杖,从身上的外衣看好像是旅行时穿的,一头长长的白发在脑后编扎了起来,也许是某位荣休教授,也许是某位电影学者;那年轻一点的一身便装,一条牛仔裤,一双跑步鞋,该是助理教授,瘦瘦的,有点忐忑不安。此时,他们离开了门边,沿墙壁走进了半暗的地方。他朝他们多看了一会儿,这两个做学问的,电影、电影理论、电影结构和虚构的行家,电影辩证法家,电影玄学家,而此时,珍妮特.利正在脱衣,一场血浴就要开始了。
  当演员一动肌肉,当眼睛一眨,那就是一种启示。每一个动作都被分解成一个个组成部分,每一部分都迥异于整体,使观察者发现,自己的每一个预期都落空了。

1


  真实的生活无法归于口头表达或书面写出的言语,谁都做不到,从来做不到。真实的生活开始于我们独处之时,独自思考、独自感受、沉溺于回忆之中,有如梦境中清醒着,经历着那些极其琐屑的细微时刻。他不止一次这样说,埃尔斯特就是这样,说的方式也不止一种。他说,当他坐在那里盯着光秃秃的墙壁,想着晚饭吃什么的时候,生活出现了。
  他说,一部八百页的传记不过就是关于死人的胡猜。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还差不多真信了。他说我们一直都这么做的,所有人都这样,真实的我们就在那些飞驰的思绪和模糊的意象之下,无聊地想着我们该什么时候死去。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这是当我们往列车窗外看去时不请自来的思绪,在冥想中给人留下小小的、钝钝的恐惧印记。
  太阳的炎热在透进人体。这正是他所要的,他要感觉热量刺进自己的身体,感觉身体本身,把身体从他所谓的新闻与交通的恶心中营救出来。
  这一沙漠,远离城市,远离散落的小镇。他要在这里吃饭、睡觉、流汗,要在这里无所事事,干坐着,想着。一幢房子,此外只剩无限的遥远了,没有景点,没有壮观的风景线,只有空阔的距离。他说: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停止说话。没有可说话的人,除了我。一开始他偶尔同我说说话,而日落时从不这样。那不是带着大把股票债券光荣退休的时刻。对埃尔斯特来说,日落是人类发明出来的东西,是我们凭感知把光与空间编排成让人敬畏的元素。我们看着日落,并敬畏于斯。当无可名状的色彩和大地出现了明确的轮廓,具备了清晰的外形和延展时,空气似乎有一阵颤抖。也许是因为我和他之间有年龄差距,才使我觉得他在日落的最后一道光亮中感受到了特别的东西,感受到了持续的不安宁,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那种。这大概可以解释他默不作声的原因。
  那幢屋子是一个可怜的混搭品。屋顶覆盖着波纹金属板,罩着下面用墙板搭起的屋架,屋前一条石子路,尚未完全铺好,屋外一边加了一层阳台。我们就坐在那阳台上,度过了他默不出声的几个小时,头顶一片犹如炬火通明的天空,在白晃晃的正午时分,几乎看不见附近的群山。
  新闻与交通。体育与天气。他提起被自己留在身后的生活时用的就是这几个尖酸的词语,那两年多的时光,是和一群思维精准、制造战争的人一起度过的。那都是背景噪声,他说着挥了挥手。他要表达不屑时喜欢挥一下手。那些跨部门的工作组,要作风险评估,要起草政策文件。他是个局外人,赞同聘用他的人很多,但他本人却没有在政府工作的经验。在一间把守严密的会议室里,他和其他战略策划者、军事分析家坐在同一张会议桌前。用他的话来说,他去那里,任务是进行概念化思考,用他的话来说,是将总体思维和原则运用到具体事务上去,如部队调遣和反游击策略等。他说,对他的背景调查没发现任何问题,所以他能读到机密电文和限制级报表,也能听到驻地专家、情报机构里的精神医生及五角大楼的幻想家的闲聊。
  五角大楼E侧的三楼,他说,巨大而时髦。
  他宁肯舍弃这一切去换得空间与时间。那是他似乎通过毛孔吸进身体的东西。距离会将大地上所有的景观都裹藏起来,还有地质时间的力量,存在于那里的某个地方,发掘者正用坐标网格寻找着风化的骨骸。
  我不断地看见词语。热、空间、宁静、距离。它们已成为心灵中的可视图形。我说不准那是什么意思。我不断地看见孤立的人形。我的目光透过物理维度直达这些词语产生的感觉,那些随时间迁移而日渐深刻的感觉。另一个词语,时间。
  我开车去看看。他待在住处没走,坐在嘎吱作响的平台上的一缕树阴下,看书。我徒步走进一片洼地棕榈林,走上一条没有标示的小径,总带着水,到哪里都带着水,总戴着一顶宽边帽,系一条脖巾,我冒着烈日站在高岬之上,站着,看着。沙漠超越了我的把握能力,它是一个异类,是一个科学虚构,既把人周围满满填上,又显得那么遥远,我得强迫自己相信,我就在沙漠上。
  他坐在椅子上,像是千百万年前海洋珊瑚的原初世界里的一个活物,我想,他知道自己在哪里。他闭上眼睛,默默地预言着后来灭绝年代的本质,孩子看的图画书里绿草满地的平原,遍布着欢快的骆驼、大斑马、乳齿象和剑齿象的区域。
  灭绝正是他关注的主题。大地激发出主题。空阔与幽闭。这将成为一个主题。
  理查德·埃尔斯特七十三岁,我还不到他一半的年纪。是他邀请我去他那里的,去他那幢简单破旧的房子,在索诺兰沙漠里不知什么地方的南边,也许是莫哈韦沙漠,或完全是另一处沙漠。他说,一次不用太久的拜访。
  今天已是第十天了。此前我与他交谈过两次,那是在纽约,他知道我心里有什么想法,那是要他参加我想拍摄的一部电影,关于他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那段时间,关于对伊拉克的那些喋喋不休和张口结舌。
  事实上,他将是电影里唯一一位人物。他的脸,他的话。我要的就是这些。
  开始他说不行。又说绝不。最后他打来电话说我们可以就此谈谈,但不能在纽约也不能在华盛顿。他妈的回声太多了。
  我飞到圣迭戈,租了辆车,朝东开进了丛山,那些山简直就像从公路拐弯处突然长出来似的,头顶,夏末的雷暴云在聚积,随后又穿过土灰色的丘陵,路过滚石警示标记,路过斜倚在坡上的一丛丛扭曲的树干,最后驶离沥青路面,驶上一条未经人工修筑的小道,途中还因为埃尔斯特匆匆用铅笔几下涂抹出的那张地图而迷了一段时间的路。
  我是天黑后到的。
  “没有软垫扶手椅,没有背景暖光和书架。就一个人一堵墙,”我对他这么说,人站在那里讲述着整个经历,想到什么讲什么,个人性格啦,理论啦,细节啦,感受啦。你就是那人。没有幕外音向你提问。不插播战斗片段录像,也不插其他人的评论,无论是镜头上还是镜头外的都没有。”
  “还有呢?”
  “就拍简单的一个头部。”
  “还有呢?”他问道。
  “要是有停顿,也是你停,我一直拍。”   “还有呢?”
  “是带硬盘的摄影机。一次拍完。”
  “一次是多久?”
  “由你定。有一部俄罗斯电影,故事片,《俄罗斯方舟》,亚历山大.索库罗夫拍的。加时一次性拍摄,大约有一千名演员和其他人,三个交响乐队,有历史,有幻想,人群的镜头,舞厅的镜头,电影拍到一小时左右一位侍者掉了一块餐巾布,但不停机,不能停机,摄影机依然从厅廊拍到角落。总共九十九分钟。”我说道。
  “但那是叫亚历山大.索库罗夫的人拍的。你叫吉姆.芬利。”
  要不是他说这话时还带着发出一声假笑,我真会笑出来。埃尔斯特说的是俄语,他发那导演名字的读音时带着粗俗的花腔,这使他的话另有一种自我满足的成分。我本可以明明白白说出来的,即我不打算拍一大群人做着排演过的动作的片子。不过我让这笑话自生自灭了。他这个人,是不会允许别人哪怕以最温和的方式向他提出改进意见的。
  他坐在平台上,身材高大,穿一条起皱的超大全棉牛仔裤。白天大部分时间里都袒露着胸脯,哪怕在树阴下都涂着厚厚的防晒霜,那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始终朝下扎成一条短短的马尾辫。
  “第十天。”我对他说。
  上午他勇敢地面对太阳。他需要补充维生素D,便举起胳膊冲着太阳,他说这是在向神发出请愿,哪怕这意味着异常组织悄然增生。
  “不按某些告诫生活,这比言听计从要健康得多。我想这你是知道的。”他说道。
  他的脸长长的,十分红润,两腮微微有肉垂下。大大的鼻子上长着麻点,眼睛也许有些灰绿色,眉毛高扬。编扎起的那缕头发本来会显得格格不入,但实际并非如此。头发并未编成一格一格,而是在后脑扎成宽松的一缕一缕,这反倒使他具有了某种文化特征,像是部落的智慧长者。
  “这是流放吗?你流放在此地吗?”“沃尔福威茨去了世界银行。那才叫流放,”他说道,“我这可不一样,是精神隐退。这屋子原来的主人是我第一位妻子家族里的什么人。有好几年时间,我不时到这里来一下。来写作,来思考。别的地方,任何地方,我的一天总以冲突开始,我在城市大街上走的每一步路都是冲突,其他人也是冲突。这里不一样。”
  “但这一次没写。”
  “有人约我写一本书。以一位享有特殊权利的局外人的眼光来描绘战事室的情形。但是我不想写书,什么书都不想写。”
  “你就想坐在这里。”
  “这屋子现在归我,屋子正在朽烂,随它去吧。我在这里时,时间就慢了下来。时间成了盲人。周围的景色,与其说我看见,不如说我感受到了。我从不清楚今天是哪一天,也不知道过了一分钟还是一小时。在这里,我不会变老。”
  “这话可惜我说不了。”
  “你想要答案。你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我需要答案。”
  “你在那边有生活。”
  “生活。这个词也许太强了些。”
  他仰面坐着,闭上双目,脸直对着太阳。
  “你没结婚,我没说错吧?”
  “分了。我们分了。”他说。
  “分了。这话听着多耳熟啊。你有工作吗,就是你在没有项目时干的事情?”
  也许他正设法不让“项目”这个词语带上可怕的反讽意味。
  “杂活。制片的活,做点剪辑的事。”
  现在他看着我。可能正琢磨着我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不是问过你你怎么瘦成这样的?你也吃饭的呀,和我一样往下吞食物的呀。”
  “我似乎是在吃。我的确吃。但所有的能量,所有的营养,全给电影吞去了,”我对他说,身体什么都没得到。”
其他文献
试想,倘若一部一百一十分钟左右的电影被延长到二十四小时,并且作品从有声变为无声,需要耗费一个完整昼夜的观看时间,你会如何对待?二○○六年,以呈现开放、包容、前卫态度著称的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就展出了这样一部作品:道格拉斯·戈登的《二十四小时惊魂》,这部将希区柯克原作《惊魂记》延长的电影以它极端的感官挑战和前卫理念,刺激着现实世界中人们的思维和感知。同样,德里罗也把类似的尝试放入了写作,以电影作品的贯
期刊
二十多年前,还在大学里念书的时候,我买到一本英汉对照《英美名诗一百首》(孙梁编选),书中有三首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的诗歌:《天真之歌》、《老虎》和《扫烟囱的小孩》,“天真”、“老虎”、“扫烟囱”三个名词伴随着布莱克之名进入我的读诗视野,后来我读到写动物出名的里尔克的《豹》、博尔赫斯的《另一只老虎》,但感觉都没有布莱克的《老虎》天真(innocence)、自然、无技巧。
期刊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的时候,拙译《挪威的森林》在广东南方电视台举办的读书活动中,入选“金南方新世纪十年最受读者欢迎的十大翻译作品”。我作为译者代表应邀参加颁奖大会。也巧,晚宴席间有幸同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著名近代史专家袁伟时先生坐在一起。交谈当中,他说他看了《挪威的森林》。接着他用我久违的广东腔普通话告诉我,《挪威的森林》这样的外国文学作品所表达的个体性、个人主体性和个人尊严,对于我们有特殊意
期刊
《自杀》。一本刚过百页的小书,却有着骇人的名字。这两个字,太过刺眼。  和传统小说不同,《自杀》没有采用第三人称,而是通篇以“你”来进行叙述。不少评论认为,这个“你”就是作者的一位好友,二十多年前自杀身亡,这本小书是为了怀念故人的。这种理解不为错,但似乎欠缺了一点。二○○七年十月初,勒维把《自杀》的稿件交给了出版社。十天之后,他自杀了。在世人眼里,小说成了他实施自杀的一个重要步骤。以这种方式谢幕的
期刊
提起鲁少飞,便不得不追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漫画。有人曾将“民国漫画”与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相提并论。郁风先生也认为,中国现代美术以三十年代漫画为先锋。倘若从漫画出版物和创作者的数量来看,当时的漫画界确实呈现出繁荣盛景,刊物多、作者多、作品多、专集多成为其标志。据不完全统计,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漫画专集就多达二十种以上,此间涌现的大批漫画家,陆续成为抗战及建国后漫坛上的中坚力量,鲁少飞就
期刊
J.M.库切(J.M.Coetzee,1940— ),小说家和文学研究者,二○○三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出生于南非开普敦,早年就读于开普敦大学数学专业。一九六○年代曾在IBM公司伦敦分公司担任程序员,后赴美国攻读文学,取得博士学位。一九八○年代以后,在美国、南非和澳大利亚多所大学教授文学。他于一九七四年出版第一部小说,一九八○年《等待野蛮人》问世,为他赢得了国际声誉。一九八三年和一九九九年以《迈克
期刊
仲秋时节,坐在厦门的海滩上,微风徐来。用几个下午的时间,阅读李辉新著《敬畏真实》,获得了一种“具体而微”的感觉。所谓“具体”,就是李辉所写作过的各种文体—随笔、杂文、传记、访谈、演讲、评论、序跋等,基本齐备;所谓“微”,即本书可以说是李辉所有创作的一个“缩微版”,或曰“精华本”。一  李辉是以写作传记文学名世的。李辉笔下的传主,大多是现当代的文化名人和艺术大家;且李辉与其中的不少人以及他们的亲属和
期刊
[整理者按] 徐振保,一九四三年生,安徽徽州人。复旦大学一九六二届历史系学生,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以下是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徐振保家中采访的记录。历史眼光:萌发保存复旦“文革”资料之志  我是一九六八年从复旦大学毕业,被分到上海教育局,后来到江苏省溧阳县河口军垦农场接受再教育,干了两年,一九七○年回上海,被分到嘉定来教书,二○○三年退休,做了一辈子中学教师。一九六六年时,我是历史系四年级学生,
期刊
一个被称为“美国臆想派小说大巫师”的人,在行事方面是会有点神经兮兮的。  我和唐.德里罗的初次见面是在曼哈顿一家爱尔兰餐馆,他说这次交谈会“非常简单”。他身材偏瘦,头发灰白,戴着棕色的四方眼镜。他的眼睛因为厚镜片而显得很大,但那双不安分的眼球并不显得狡猾。他左顾右盼,还扭头瞅身后。  但是他的局促不安并不是因为焦虑。他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观察者,搜寻着各种细节。在持续数日的漫长采访之后,我还发现—我和
期刊
历史上的黑龙江地区开发较晚,文化之发达亦远逊于中原地区,就书法而言亦是如此。  细检史料,黑龙江的书法虽为落后,但也不是不毛之地。自金太宗1126年陷汴京,北宋灭亡。1127年俘掳徽、钦二宗及大批人口、财物而归,开创了黑龙江流人史的局面,黑龙江始有汉文化。黑龙江区域内的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市)就有著名之《曹道清碑》、《宝胜寺前管内都僧宝严大师塔墓志》,皆为工楷书丹、刻制俊美、端凝遒劲,无疑是出自有相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