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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发[2017]124号 7年16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牧区创业创新,推动我区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活跃农村牧区经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