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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1997]0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近来有不少读者来信询问,现就具体界定及管理问题一并予以解答。1.对外籍个人以41现金形式或实很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饮食补贴和洗衣资免缴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过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过补见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注准确认免税。2.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