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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发[2015]3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