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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有瑞丽、畹町两个国家一类口岸,章凤、盈江两个国家二类口岸和14个地方性口岸,拥有全国三个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之一的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已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黄金口岸和云南省对外开放的前沿;是中缅两国物流中心和中国对缅贸易的最大陆路口岸,居全国沿边地区口岸综合流量前列。
在此背景下,全州从事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物中转、邮政快递的企业达328家,网点813个,从业人员约4500余人。寄递物流网络在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高效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涉恐、涉毒、跨境走私、运送危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途径,给寄递物流行业渠道乃至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率先实施
推行“实名制”之前,在德宏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运送毒品和贩卖枪支、走私等案件高发。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8月,德宏公安机关通过寄递物流渠道查破涉毒案件12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2名,查获毒品1.7吨,易制毒化学品22吨。当时,德宏的寄递物流企业大多经营规模较小、制度不全、管理滞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治安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简便快捷、人货分离的特点,钻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空子,通过寄递渠道走私贩运违禁物品。为有效遏制这种违法犯罪,德宏州公安机关从2011年9月1日起,先行先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
所谓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即寄递企业对所接收的寄递物品进行实名登记,并依法开展寄递业务。其办理流程为:寄递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接待寄递业务办理客户,首先查验寄件人身份证件,人证不符或者未携带证件的,不予办理寄递业务;经过验证,确认人证相符的,把寄递物品转移至货物验货区,对货物进行开包验视,经过查验寄递货物属于违禁物品或者禁寄物品的,寄递物流企业不予办理业务并报告公安机关;经过查验的货物,对货物进行打包,并登记相关寄递信息,主要包括寄件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货物名称、货单号和企业需要登记的其他相关信息(目前,无法要求企业登记收件人“实名制”信息);寄递信息登记完毕后,将登记信息的单据张贴于寄递货物上,并将登记信息录入“德宏州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由于不成熟,已经停用,省公安厅已经组织对系统进行研发);寄递业务办理结束后,货物入库等待发货并寄递。
五年来,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推行落实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工作,德宏州成立了相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安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公安、国家安全、安监、工商、商务、交通、邮政管理、税务、民航、海关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宏州公安局,负责领导、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2012年3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促进寄递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关于将寄递物流业纳入特种行业监管的批复》等三个指导性文件出台,明确了全州寄递物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参照特种行业进行监管。
为真正实现“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物管人”,德宏州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的收寄验视、实名登记、情况报告、安全责任、服务管理、技术防范、举报奖励、责任倒查等八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寄递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货物开包检查等安全防范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同时,全力做好“社会”和“企业”两方面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制作宣传单在公安边防检查站、客运站和物流业网点发放《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通告》,在寄递物流企业经营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此外,各县(市)公安局对业主和管理员定期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培训班,州公安局每年定期组织举办“全州寄递物流业安全验视员和保安员培训班”。截至目前,共培训保安员和安全验视员1300余人。
齐抓共管
为进一步加强物流“实名制”的推行和管理,德宏州政府对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认真制订了实施方案,搭建联合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综治、公安、邮政管理、工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实名制”管理推进重大事项。三是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州寄递物流企业定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寄递物流业市场管理。四是牢牢管住“收货、寄货”两个环节,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收件,谁负责”“谁验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货物收寄安全责任。五是德宏州公安局制定了《德宏州公安机关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联动协作机制》,明确了治安、禁毒、刑侦、边防、指挥中心、派出所等部門的职责任务和处置联动机制,在企业悬挂警民联系卡,加强公安机关与寄递物流企业的联动协作能力。
健全完善
为稳步推进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工作的落实,德宏州公安局从七个方面做了相关健全完善机制建设的工作。
一是按统一标准对寄递物流企业信息进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张贴标识。二是验视员和保安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才可上岗。三是加强检查,重点抓源头管理和运输管理。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物流业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业主未按规定收寄的货物,责令业主马上补办,在木康检查站、梁河检查站这两条出州通道中,严格检查运输物流,对未按“实名制”登记的货物一律不准通行,并及时通知物流业主带回补办手续,产生费用由企业承担。四是积极推进寄递物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所有快递企业、经济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循序渐进地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提升企业技术防范能力。五是公安、工商、邮政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两个出州必经的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六是打造寄递物流企业示范点,对相关企业治安管理秩序全面进行规范。七是按照《德宏州公安机关寄递物流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案件线索的人进行奖励,对“实名制”管理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八是对“实名制”登记执行得好、诚信度较高的企业,木康、梁河两个出州检查站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以大幅缩短其过站时间。 实际效果
德宏州公安局依托“实名制”,其刑侦部门能够更加精准地打击犯罪。只要发现贩运违禁物品,就能及时通过寄递物品时登记的准确信息深挖犯罪、精确打击。
2012年7月25日至26日,木康检查站连续两天分别从芒市的三家快递公司的货车上查获了三起运输毒品案,且这三起案件作案手法一致,均由同一人办理的寄递业务。案发后,侦查部门根据货运单上登记的信息,于7月27日将寄件人抓获,并据此人交代,顺藤摸瓜,远赴浙江、广东将其余七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冰毒4995克、毒资38万元、仿64式手枪一支。
2015年1月至7月,木康边检站累计通过快递、物流查获毒品案件68起,缴获各类毒品83.297千克,其中海洛因70.105千克,冰毒13.176千克。通过物流快递查获毒品案件的起数占全站全年查获案件数的45%,缴获毒品数量占全站当年缴获数量的51.4%。
德宏州公安局的“实名制”,促使寄递物流企业效益倍增。“实名制”推行之初,物流、快递公司都抵触情绪较大。由于寄件人受传统习惯的影响,不愿出示身份证,企业和客户间还产生了矛盾,企业担心客户会因此流失。通过五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些企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避免了寄递物品丢失、冒领等问题的发生,其企业管理也更加规范了,信誉提高了,形象提升了,客户反映好了,效益也随之倍增。
瑞丽双鹿物流公司作为德宏州首家推行“实名制”的企业,还在多个角落安装了监控,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些物流案件。2014年,公司员工在办业务时,一名缅甸人持缅甸身份证到该公司要求寄递一块玉石,公司验视员对玉石进行查验时发现,寄件人要求寄递的玉石重量与平时的玉石明显不符,包装简陋,玉石粗糙。验视员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后及时报告了社区民警。接到报告后,瑞丽市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当场从玉石内查获毒品海洛因一包,并根据实名登记信息抓获了一名中国籍和一名缅甸籍嫌疑人。
现在,瑞丽双鹿物流公司来往的客户和车辆络绎不绝,公司负责人不但是当地物流协会的會长,也是云南省寄递物流行业协会副会长。他说:“是‘实名制’的推行带动了公司的发展!”
同时,“实名制”也为德宏公安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德宏公安机关通过清理整顿寄递物流业市场,进一步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寄递企业底数不清、物流信息不实、寄件人和收件人情况不明、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防范能力不强的局面,全面规范了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真正实现了公安机关“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物管人”的目标,促进了全州寄递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图片由德宏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
在此背景下,全州从事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货物中转、邮政快递的企业达328家,网点813个,从业人员约4500余人。寄递物流网络在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高效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涉恐、涉毒、跨境走私、运送危化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途径,给寄递物流行业渠道乃至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率先实施
推行“实名制”之前,在德宏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运送毒品和贩卖枪支、走私等案件高发。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8月,德宏公安机关通过寄递物流渠道查破涉毒案件12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02名,查获毒品1.7吨,易制毒化学品22吨。当时,德宏的寄递物流企业大多经营规模较小、制度不全、管理滞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治安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简便快捷、人货分离的特点,钻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空子,通过寄递渠道走私贩运违禁物品。为有效遏制这种违法犯罪,德宏州公安机关从2011年9月1日起,先行先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
所谓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即寄递企业对所接收的寄递物品进行实名登记,并依法开展寄递业务。其办理流程为:寄递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接待寄递业务办理客户,首先查验寄件人身份证件,人证不符或者未携带证件的,不予办理寄递业务;经过验证,确认人证相符的,把寄递物品转移至货物验货区,对货物进行开包验视,经过查验寄递货物属于违禁物品或者禁寄物品的,寄递物流企业不予办理业务并报告公安机关;经过查验的货物,对货物进行打包,并登记相关寄递信息,主要包括寄件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货物名称、货单号和企业需要登记的其他相关信息(目前,无法要求企业登记收件人“实名制”信息);寄递信息登记完毕后,将登记信息的单据张贴于寄递货物上,并将登记信息录入“德宏州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目前,该系统由于不成熟,已经停用,省公安厅已经组织对系统进行研发);寄递业务办理结束后,货物入库等待发货并寄递。
五年来,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推行落实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工作,德宏州成立了相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安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公安、国家安全、安监、工商、商务、交通、邮政管理、税务、民航、海关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宏州公安局,负责领导、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2012年3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促进寄递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关于将寄递物流业纳入特种行业监管的批复》等三个指导性文件出台,明确了全州寄递物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参照特种行业进行监管。
为真正实现“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物管人”,德宏州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的收寄验视、实名登记、情况报告、安全责任、服务管理、技术防范、举报奖励、责任倒查等八项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寄递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货物开包检查等安全防范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同时,全力做好“社会”和“企业”两方面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制作宣传单在公安边防检查站、客运站和物流业网点发放《德宏州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通告》,在寄递物流企业经营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此外,各县(市)公安局对业主和管理员定期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培训班,州公安局每年定期组织举办“全州寄递物流业安全验视员和保安员培训班”。截至目前,共培训保安员和安全验视员1300余人。
齐抓共管
为进一步加强物流“实名制”的推行和管理,德宏州政府对寄递物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认真制订了实施方案,搭建联合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综治、公安、邮政管理、工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实名制”管理推进重大事项。三是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联合对全州寄递物流企业定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寄递物流业市场管理。四是牢牢管住“收货、寄货”两个环节,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收件,谁负责”“谁验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货物收寄安全责任。五是德宏州公安局制定了《德宏州公安机关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联动协作机制》,明确了治安、禁毒、刑侦、边防、指挥中心、派出所等部門的职责任务和处置联动机制,在企业悬挂警民联系卡,加强公安机关与寄递物流企业的联动协作能力。
健全完善
为稳步推进寄递物流业“实名制”工作的落实,德宏州公安局从七个方面做了相关健全完善机制建设的工作。
一是按统一标准对寄递物流企业信息进行“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张贴标识。二是验视员和保安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才可上岗。三是加强检查,重点抓源头管理和运输管理。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物流业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业主未按规定收寄的货物,责令业主马上补办,在木康检查站、梁河检查站这两条出州通道中,严格检查运输物流,对未按“实名制”登记的货物一律不准通行,并及时通知物流业主带回补办手续,产生费用由企业承担。四是积极推进寄递物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所有快递企业、经济能力强的物流企业循序渐进地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提升企业技术防范能力。五是公安、工商、邮政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两个出州必经的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六是打造寄递物流企业示范点,对相关企业治安管理秩序全面进行规范。七是按照《德宏州公安机关寄递物流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案件线索的人进行奖励,对“实名制”管理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八是对“实名制”登记执行得好、诚信度较高的企业,木康、梁河两个出州检查站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以大幅缩短其过站时间。 实际效果
德宏州公安局依托“实名制”,其刑侦部门能够更加精准地打击犯罪。只要发现贩运违禁物品,就能及时通过寄递物品时登记的准确信息深挖犯罪、精确打击。
2012年7月25日至26日,木康检查站连续两天分别从芒市的三家快递公司的货车上查获了三起运输毒品案,且这三起案件作案手法一致,均由同一人办理的寄递业务。案发后,侦查部门根据货运单上登记的信息,于7月27日将寄件人抓获,并据此人交代,顺藤摸瓜,远赴浙江、广东将其余七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冰毒4995克、毒资38万元、仿64式手枪一支。
2015年1月至7月,木康边检站累计通过快递、物流查获毒品案件68起,缴获各类毒品83.297千克,其中海洛因70.105千克,冰毒13.176千克。通过物流快递查获毒品案件的起数占全站全年查获案件数的45%,缴获毒品数量占全站当年缴获数量的51.4%。
德宏州公安局的“实名制”,促使寄递物流企业效益倍增。“实名制”推行之初,物流、快递公司都抵触情绪较大。由于寄件人受传统习惯的影响,不愿出示身份证,企业和客户间还产生了矛盾,企业担心客户会因此流失。通过五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些企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避免了寄递物品丢失、冒领等问题的发生,其企业管理也更加规范了,信誉提高了,形象提升了,客户反映好了,效益也随之倍增。
瑞丽双鹿物流公司作为德宏州首家推行“实名制”的企业,还在多个角落安装了监控,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些物流案件。2014年,公司员工在办业务时,一名缅甸人持缅甸身份证到该公司要求寄递一块玉石,公司验视员对玉石进行查验时发现,寄件人要求寄递的玉石重量与平时的玉石明显不符,包装简陋,玉石粗糙。验视员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后及时报告了社区民警。接到报告后,瑞丽市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当场从玉石内查获毒品海洛因一包,并根据实名登记信息抓获了一名中国籍和一名缅甸籍嫌疑人。
现在,瑞丽双鹿物流公司来往的客户和车辆络绎不绝,公司负责人不但是当地物流协会的會长,也是云南省寄递物流行业协会副会长。他说:“是‘实名制’的推行带动了公司的发展!”
同时,“实名制”也为德宏公安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德宏公安机关通过清理整顿寄递物流业市场,进一步加强了“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寄递企业底数不清、物流信息不实、寄件人和收件人情况不明、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防范能力不强的局面,全面规范了寄递物流业治安管理,真正实现了公安机关“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物管人”的目标,促进了全州寄递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图片由德宏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